18歲是「原罪」嗎?

修改《經屋法》之最大目的,是讓居民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有序上樓,但在是次修改條文中,把原先家團代表年齡由現行18歲改為25歲,有支持政府的意見稱,18歲申請人縱使抽中,要不是家裡有錢,何來巨資買樓?所以為著公共資源公平分配,贊成改為25歲。 然而,改訂25歲,又有何理據?強行將合資格申請人挪後七年,對這一群無助青年及其家團,又是公平的做法嗎? 首先,18歲是合法成年人,已具有合法的投票權,18歲可以註冊結婚,為甚麼沒有資格申請經屋?倘如他人所說的「家裡有錢」,根本亦毋須申請經屋,誰會有豪宅不住,會選擇住幾百平方呎的經屋?再者,還有收入上限及資產審查,「家裡有錢」的申請人,又何來資格呢? 至於所謂公平分配公共資源,其實只要合乎資格,就符合公平分配的原則,除非遊戲規則存在不公平,否則何來不公平分配之說?然而,是次建議修改為25歲,反而實在看不出理據何在。 其實,《經屋法》極待修改的,應該是把「售完散隊」這種粗糙的做法,改為恆常有序的申請方法,設立輪候機制,仿傚社屋申請的方式,要不然哪管18歲、25歲、37歲,要上樓,只能憑彩數了。 再者,申請方式亦須分組來進行,即單身、兩人、三人或以上,這樣才不會出現早前六人家團,「恐慌性」申請一房一廳的怪事了。 至於更應修改的,是家團成員在申請成功、上樓、但仍未完成做契的漫長過程中,應以申請時的資格作為準則。眾多例子可見,期間家團成員有人過世,有人結婚遷出,有人突然領取巨額遺產等情況,都會被房屋局剔除資格,打回原形變成無殼蝸牛。 綜合多方案例,之所以出現這種不合理情況,源於當局做契速度慢如蝸牛。以2013 年經屋申請者為例,2014 年已上樓居住,但四年下來仍無法做契; 這一大群「準住戶」若家裡出了變故,隨時會被「叮走」! 對於做契速度緩慢,當局的解釋是做契的公證人員數目太少之故。既然知道問題所在,這問題還不算太難解。其實最核心的問題,是當局手上「冇貨」之故。 為甚麼政府會「冇貨」供應?至去年止, 政府不是收回至少33幅閒置土地嗎?無奈行政效率緩慢加上土地官司漫長,沒有三五七年,別想有樓可建,至於偉龍馬路及新城A區,更遙不可及。雖然目前沒有經屋供應,但規則的訂定以至修改,都必須要服眾。

0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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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業界憂公司制現壟斷

倡投標公司及個人 一人一半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的士制度法案》。委員會接見九個業界團體聽取意見。出席會議的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於會後稱,建議政府試行未來競投的士牌照時,應公司和現職的士司機各佔一半,一半改為公司化投標,一半維持個人投標。 郭良順表示,業界主張採用錄像取證,在的士安裝錄像系統,應該刪除「被動式放蛇」條文。他稱,近日在重慶發生的巴士司機與乘客爭執導致巴士失控衝落海慘劇,都是靠錄像還原真相。而且國內過千部的士亦有安裝錄像機,質疑澳門僅千幾部為何不能效法? 他又稱,業界擔心改為公司化形式投標會被財團壟斷,影響生計。建議政府試行公司個人各半。即一半為公司化投標、一半維持個人投標。但可透過標書條文,規範司機需符合《的士規章》、安裝監察系統等才能投標,違規者亦可處罰停牌一段時間等。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總結團體意見時稱,除了反映公司制會扼殺的士司機個人競投的士牌的空間外,亦憂慮業界出現壟斷。出席的業界又認為,目前有關的士的執法不公,他引述業界舉例指,執法人員很多時未有查清事實,有時是乘客給貼士但卻被誤認為是濫收車資,又不會追問乘客,建議執法人員也應接受培訓。此外,業界又憂慮法案生效後「會發生好多事」,倡設立包括資深的士業界的上訴委員會和基

0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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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撤節假日「四選三」方案

議員批做法有違勞動原則

政府就《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內容修法,有意將「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機制由「十選三」改為「四選三」。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認為,相關修法建議是「換湯不換藥」,無疑是剝削僱員強制性休假的權利,要求當局撤銷「四選三」方案,同時呼籲政府尊重民意,理性修法。 工聯多位議員及工作人員昨午於筷子基一帶,向居民派發宣傳單張,期望大眾關注「打工仔」假期保障。事緣去年政府在《勞動關係法》諮詢過程中,六成四意見反對將強制性假日「十選三」的修法建議。 然而,於社協會議後,政府仍維持做法,但改為「四選三」,容許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這四天強制性假期的其中三日,改於公眾假日放假。李靜儀不同意當局這種「討價還價」做法,認為這是勞動關係基準的原則,不能擅自衝擊。 再者,政府多年推行家庭友善政策,社會和諧,鼓勵重要傳統節日與家人相處共聚,但有關機制卻被視為「可有可無」。她建議政府維持原有的十日強制性假期,以保障僱員基本權益。 李靜儀續稱,現時大部分僱員對疊加補假、男士有薪侍產假等建議大致了解,惟獨對「四選三」的修法內容較為模糊。因此近日工聯將不時落區派發宣傳單張,期望市民能藉此充分表達意見。 有酒店業員工表示,作為打工仔,原應得的福利、權益已不多,如政府一步步以修法方式,給予機會僱主壓榨員工,後果將不堪設想。

0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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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僅處理四案件

澳門世貿仲裁中心使用率成疑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聽取「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介紹仲裁工作情況。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仲裁中心自2006 年啟用至今,只處理四宗案件,其中兩宗已駁回,一宗進入最後階段,另一宗於2009 年已成功和解。出席的仲裁中心代表則認為,政府及大眾對仲裁業務認識不足,當局日後將會針對問題,向大眾加強推廣,增加仲裁服務使用率。 一常會上午10 時舉行內部會議,「世貿仲裁中心」及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代表列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自《仲裁法》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過程中,雖認為該法律制度上完善及支持工作之外,但卻發現仲裁有關業務使用率頗低。 根據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資料顯示,自1998年成立至今,處理超過600 宗案件,涉及300 多萬元,當中66% 成功調解、33% 由仲裁法官裁決。消委會分析,因為該處毋須收費,仲裁法官中立公正等原因,因此處理個案較多。 儘管本澳現有五所仲裁中心,除了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外,其他的使用率仍然較低,會上多位委員關注日後如何推廣制度,何潤生引述會上各仲裁代表解釋稱,政府及社會各界對仲裁業務方面認識不足,且認為政府推廣意識缺乏,又提及建立中心信譽相當重要,澳門地方細,人際關係緊密,在選擇仲裁員,外界擔憂公正性及中立性,導致過去仲裁服務未得到廣泛應用。 代表又稱,日後將會吸引國際仲裁員加入本澳的仲裁中心,同時向公眾更好推廣仲裁好處。 何潤生續稱,現時澳門擁有中葡雙語的法律及翻譯優秀人才,極具優勢。期望透過完善《仲裁法》及加大推廣宣傳,有信心能成立國際仲裁中心,解決跨境仲裁等爭議。 另外,為了更好的了解及認識外地仲裁中心架構,一常會在上月前往香港分別拜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聽取意見。

0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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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海峽女企業家撑起半邊天

協會五周年 陳慧玲:發揮橋樑作用

澳門海峽女企業家協會昨日中午12時在旅遊塔舉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9周年暨澳門海峽女企業家協會成立五周年午宴」,會長陳慧玲致辭時表示,協會成立至今五年,在各界支持關懷及在各位理監事領導成員和全體會員共同努力下,會務取得可喜成績。當中尤其離不開澳門福建婦女聯誼總會大力支持,以及各界友好社團,領導和各界人士,朋友們的關心和指導。 陳慧玲表示,展望未來,協會將繼續不忘初心,堅持創會的宗旨,擁護「一國兩制」與《澳門基本法》政策方針,堅持愛國愛澳,支持祖國和平統一,支持澳門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發揮溝通廣泛海峽女企業家的橋樑作用,增強港澳台及内地女企業家交流合作,提升港澳台女企業家的愛國愛鄉情懷,讓更多海峽女企業家積極融入國家發展中,積極配合祖國民族復興與和平統一政策,為澳門社會經濟穩健發展貢獻力量。 午宴上,協會更邀請榮譽會長鄺美雲女士出席並分享企業管理心得。鄺美雲表示,午宴有來自大灣區「9+2 」城市女企業家聚首一堂,同結善緣。她認為,作為企業家必須「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多以笑臉迎人則能結善緣,工作時亦會更順利,「大家都會想同你做生意,做朋友!」因此希望各位企業家學懂如何團結、感恩。她又分享自己過去從事慈善工作的片段,勉勵企業家真心對人好,與人為善,同心同德,在崗位中貢獻人民,利用自己喜歡的事為人民服務,愛國愛港愛澳愛鄉。 澳門海峽女企業家協會成立於2013年8月1日,致力促進澳門與海峽兩岸間商會聯繫及經濟技術交流;促進澳門與海峽兩岸間的經濟、貿易及投資;推動澳門與海峽兩岸間文化、經濟、貿易及投資發展;促進澳門及海峽兩岸之間社會和諧、繁榮穩定。

0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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