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後續跟進照顧難

市署:現不具條件推絕育放回

澳門街頭的流浪貓狗問題一直備受關注,這些走失或者被遺棄的動物,在一些隱蔽處生活覓食,若任其繁殖可能衍生公共衛生隱患甚至傷人風險。此前動保團體提倡當局開展「捕捉、絕育、放回」(TNR)計劃方案,以控制流浪動物數量增長,市政署日前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表示,考慮到流浪動物絕育後難以跟進照顧,仍然面臨安全問題,因此現階段並不具備條件推行TNR計劃。 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中指出,動保團體早前已提交TNR試點計劃方案,詢問市政署將於何時合作開展計劃,透過官民持續舉辦專業培訓,由官方認可團體及個人義工做好合法乾淨餵食、追蹤衛生健康等後續管理工作,從源頭管控流浪動物繁殖量。 現階段未有條件推行TNR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在回覆中指出,現時不少市民長期餵飼流浪動物,且未有遵循「乾淨餵食」及「生態敏感區不得餵食」等原則,造成動物聚集及環境衛生問題,甚至阻撓市政署人員依法捕捉流浪動物,衍生公共衛生隱患。 此外,長期餵飼流浪動物與放養動物行為在本質上並無差異,相關餵飼人士不排除會被界定為動物飼主,有違反《動物保護法》之嫌,可能被視為違反飼主義務、構成遺棄動物等違法行為。 市政署續稱,考慮到流浪動物絕育放養後難以召回後續跟進照顧,動物仍需面臨饑餓、受傷、染病和無處容身等安全問題,難以有效保障動物福利,同時會對周邊社區居民和自然生態構成負面影響,因此現階段不具備條件推行TNR計劃。 愛協:若有資源兩年可控制繁殖現時市政署採取「捕捉、領回」和「捕捉、絕育、開放領養」模式,由2019年起共有約70%流浪動物最終被領回或被領養。澳門愛護動物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Zoe接受本報訪問指出,上述流浪動物中大部分都是由動物保護團體領養,現時協會下屬「貓樂園」約有300隻貓、數百犬隻,收容空間已達上限。對於市政署表示流浪動物絕育難以進行後續照顧,Zoe指出狗隻從絕育手術起計算七至十日可康復至正常狀態,屆時由獸醫診治後即可放回;而狗隻被市政署捕捉後,同樣需等待七天時間讓居民領養,質疑市政署為何不利用時間進行絕育,「非要人道毀滅不可」? 根據市政署的顯示,去年共有148隻貓狗被人道毀滅,而今年1至8月已有85隻貓狗被人道毀滅。Zoe期望市政署可提供更多資源,由協會進行流浪動物絕育後續工作,相信可在兩年內捕捉所有雌性貓狗並進行手術,控制繁殖問題。她又坦言若果連餵養動物亦屬違法,會進一步逼使流浪貓狗走上絕路,望市政署慎重考慮。

09/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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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十份標書 造價最高近十億元

輕軌石排灣主體工程年底開展

輕軌石排灣主體工程昨(8)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進行公開開標,共收到十份標書。經開標程序後,所有標書被接納,工程造價介乎澳門幣8.96億元至澳門幣9.75億元,工程設17個工程節點,工期由490個工作天至820個工作天,最長施工期為960個工作天,預計於今年年底動工。 建設辦在工程簡介中提到,輕軌石排灣線全長約1.6公里,途經路氹連貫公路、石排灣圓形地及石排灣馬路,設有「石排灣」及「離島醫院」兩個車站。工程包括建造轉乘站、離島醫院站、石排灣站、高架橋及行人天橋。 至於車站設計方面,石排灣站位於石排灣馬路上,南、北兩側設有出入口,並有行人天橋連接至石排灣公屋區內的行人天橋。 離島醫院站連接蓮花口岸轉乘站離島醫院站位於路氹連貫公路上,東、西兩側設有出入口,亦有行人天橋連接至離島醫院大樓入口。同時,為方便乘客換乘石排灣線及氹仔線,離島醫院站將延伸連接至氹仔線近蓮花口岸站的轉乘站。 施工地點包括蓮花圓形地、蓮花路、路氹連貫公路、樂居大馬路、石排灣馬路及博愛大馬路等部分路段。建設辦稱,由於施工區域位於繁忙的行車道路,在工程施工前,將與交通局等部門溝通協調及制定交通安排方案,盡量保持雙線行車,以降低工程對周邊道路的交通影響。 羅司:年內展開輕軌橫琴延伸線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今年5月時曾稱,今年會招標輕軌石排灣線,雖然只有兩個站,但長度為1.6公里,工程相對較大。他亦希望能在今年內展開輕軌橫琴延伸線的工程,但因為涉及跨境,會採用代建的方式興建。

09/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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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外籍檢察官杜宏志昨宣誓就職

檢察院於昨(8)日舉行新任檢察官就職典禮,外籍司法官杜宏志(圓圖)在行政長官賀一誠主禮、檢察長葉迅生監誓下宣誓就職。 根據第24/2020號行政命令,經檢察長提名,行政長官賀一誠任命外籍司法官杜宏志(JorgeManuelVazMonteiroDiasDuarte),自2020年9月1日起以合同聘用方式出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官,為期兩年。 杜宏志昨日受訪時表示,自己對本澳法律流程有一定了解,會將生活經驗及知識用在檢察院的工作上。他強調法律沒有完美,需要不斷完善法律體系,令法律體系更適合社會發展及有利於市民生活;又指由第一日從事司法官已感到有壓力,但相信有適當的壓力是有利工作,而司法系統亦會吸收社會合理的批評。 被問及對於司法官通則要求新的司法官需有實習期有何看法,杜宏志回應表示,做法有優點亦有缺點,優點是可讓新司法官對於法律有更透徹的認識,缺點就是可能會篩選掉對於法律有很深認知的人才。 杜宏志1964年出生於葡萄牙,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法學院法學士及法學碩士,1988年於葡萄牙完成實習律師課程;1990年至1991年參加葡萄牙司法研究中心「第九屆司法官一般培訓課程」;1991年起於葡萄牙司法研究中心擔任司法參事;1993年11月獲任命為葡萄牙波爾圖法區助理司法官;2009年4月獲委任為檢察長;2011年獲任命為葡萄牙加亞新城區協調員;2015年9月獲任命為葡萄牙司法研究中心(北部)區域法院培訓主任。

09/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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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鐘黃變紅 信號「發得太遲」

教育界冀暴雨信號不遲於七時發放

每逢上學季遇著下雨天,對家長、學生和政府部門而言都是一場大考驗。雖然氣象局自本(9)月起已開始實施三級制新暴雨警告信號,昨(8)日更首次發出紅雨警告,中學上午停課,小、幼及特殊教育全日停課。惟當局於上午7時05分發出黃雨警告,15分鐘後突改為紅雨警告,令一眾冒雨上學的家長學生進退失據。有學生認為,在準備上學時才發出暴雨安排不合理;亦有學校表示,使用新修訂的《暴雨警告信號系統》後反而更混亂,感覺「新不如舊」。 昨日早上本澳大雨連連,氣象局於早上7時05分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並預料雨勢將維持,豈料於15分鐘後便殺學生和家長一個措手不及,突然改發紅雨暴雨警告信號,令一眾身處上學途中的學生及家長大失方寸。有學生表示回到學校後才得悉停課,認為暴雨信號和停課通知來得太遲。有家長指,當局在學生準備上學時才發出暴雨警告不合理,理應提前公布,讓家長學生有所準備。 教青局:紅雨後即啟應變機制 教青局教育廳廳長黃嘉祺透過電台節目「澳門講場」表示,當局於早上7時05分黃色暴雨信號生效時,已按機制與氣象局人員保持溝通,於7時20分改發紅色暴雨信號,已即時啟動應變機制,除了發布停課,也透過與校長的溝通群組,提醒學校停課不停校,照顧已返校的學生;學校已即時通知校巴折返,送學生回家;治安警也協助在口岸通知跨境學生回家。 對於有意見指停課通知太遲發出,黃嘉祺指教青局已在收到氣象局發出暴雨信號後馬上啟動應變機制,並持續因應新《暴雨警告信號》分級制的實施,向家長和學生宣傳,以及與氣象局保持密切溝通。 王國英:紅雨警告「發得太遲」 菜農子弟學校校長王國英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發得太遲」,情況有點混亂。學校在昨日早上得知紅雨後,馬上通知跨境學生不用回校,但當時七至八成學生已在返校途中,甚至已經過關;至早上7時45分,已有數十名學生回到校內,部分學生由家長接走,而獨自回校的學生則須留在校內,由教職員工照顧。 對於氣象局在早上7時20分才發出紅雨,王國英表示感到莫明奇妙。他指,使用新修訂的《暴雨警告信號系統》後,情況理應比過往更理想,但經歷昨日早上的混亂後,讓他感覺「新不如舊」。 他稱「過咗7點先發已經太遲,何況到7點20分先發,近年暴雨警告信號一般都係6點半左右發出,畀家長同學校有充足時間準備。」王國英指,在早上7時20分得悉紅雨信號發出後,即使啟動最快的程序,也要7時30分才能透過短訊、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家長發放消息。而學校在昨早發放停課訊息時,家長約在20至30分鐘後才收到有關訊息,他認為可能與一次過發放大量訊息有關,所以希望當局可盡早發布暴雨信號。他又建議當局要總結今次經驗,最遲應在早上6時45分發出暴雨信號,以讓學生有所準備,特別對跨境學生尤其重要。同時,當局應通過科技手段或與鄰近地區合作,加強預測天氣能力。 此外,根據教青局對「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措施」的相關批示進行調整,當於6點30分至9點時氣象局正發出降雨量預計或已達50毫米或以上,幼兒、小學及特殊教育全日停課,中學教育上午停課。對此,王國英建議當天氣好轉後,教青局應考慮小學(特別高小)於下午復課,以免浪費學習時光。

09/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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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倡家校合作持續評估

做好安排助幼兒安全復學

教青局前(7)日公布,本澳學校可於9月21日或28日起,讓未滿三周歲的幼兒返回學校上課,而家長亦可選擇待幼兒年滿三周歲後,才回校上課。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冰冰表示,樂見當局關注雙職家長的需求及聆聽社會意見,並作好一系列保障幼兒入學的防疫安排。 陳冰冰引述不少幼兒家長表示,非常理解現時防疫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但本澳各行業已基本復工,對於雙職家庭來說,幼兒復學能大大協助家長減輕照顧壓力;同時,不少家長擔心幼兒遲入學,在校園生活及課程的適應度會有所落後,影響融入團體生活及學習進度。 陳冰冰指出,當局現時提出的五項措施,包括保持適當距離、在課室裝設間板、調整教學活動及課程安排以減少互動接觸、不跨班及加強家庭教育,相信有助保障幼童上學與防疫工作相配合,建議當局在措施實行後,持續評估及檢視成效,盡力協助及支援有實際需要的家庭相關需求;同時,她呼籲有條件繼續留家照顧幼兒的家長,盡量讓幼兒年滿三周歲再上學,以確保幼兒的健康及配合政府防疫工作持續進行。 陳冰冰認為,家校合作在幼兒上課及防疫工作之間起著重要作用,建議學校加強宣傳幼兒抗疫指引,以供家長知悉及充分做好上學準備;在家庭教育方面,期望家長加強幼兒的個人衛生健康意識教育,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並為幼兒做好健康監測記錄;另外,她建議家長可教導幼兒佩戴「透明面罩」作為防護措施,保障幼兒的安全及共同確保校園健康。

09/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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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受港販毒團伙指使

以多士爐藏毒快遞來澳販賣

受新冠疫情影響,各地出 入境仍有所規限,販毒團 伙近期改以郵寄快遞方式 走私毒品來澳,司警再偵破一宗以多士爐藏毒用快遞偷運來澳的 新販毒方式。香港販毒團伙疑先將毒品 藏在多士爐內快遞至澳門,到貨後讓一 名受團伙指使的內地男子接收快遞,司 警收到線報後將嫌犯拘捕。 司警昨(8)日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指,早前接獲情報,有香港販 毒團伙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招攬內地人來澳販毒,向新口岸的夜場人士 販售。該團伙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成功招攬一名 30 歲,報稱職業為侍應的內 地梁姓男子。販毒團伙將毒品藏在多士爐內,並快遞至澳門,到貨後再指使 嫌犯到快遞公司接收。 嫌犯日薪 800 澳門元司 警 續 稱 , 嫌 犯 於 上 周 五( 4 日 )入 境 本 澳 , 前( 7 )日 入 住 中 區 一 間 酒 店,其後前往黑沙環龍園一帶,期間偵查人員發現他神色慌張,隨即上前 截查,司警在其身上搜出56小包合共約重16.7克的可卡因毒品,市價約 60,000 澳門元。嫌犯供稱是首次來澳販毒,並以日薪澳門幣 800 元受僱於香 港販毒團伙;而每小包重 0.3 克的毒品的售價約澳門幣 1,000 至 1,500 元不等,但嫌犯指至今並未出售任何毒品。疑犯現被控「 販毒 」罪,司警已在昨 (8)日上午將疑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以電子產品及食品掩飾運毒近期同類運毒事件在本澳頻生,其中 8 月 12 日,司警拘捕一名 39 歲台 灣男子,其涉嫌收取藏有毒品的包裹後進行散貨,警方並在嫌犯房間內發 現一個電爐,相信毒品是被錫紙包裹藏在電爐內,躲避郵寄期間 X 光機的檢 測;今年 5 月,司警發現有香港販毒團伙將毒品藏於遙控車內,再以包裹形 式寄到本澳出售,黑市價值 4.4 萬元。 司警局日前指出,以郵包販毒的案件主要用電子產品和食品等作掩飾, 案件特點是犯罪成本低、可偽造收件及寄件人資料,並透過迂迴路線將毒品 寄至本澳。

09/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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