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送貨車司機短缺問題

勞工事務局為有意從事輕型送貨車司機的澳門居民及中小企業舉辦「輕型送貨車司機招聘會」,267個送貨車司機職位空缺,兩日招聘會只共有57人到埸求職,當中只有九人通過面試即時獲聘,配對結果未如理想,與企業的職位空缺數目仍然相距甚遠,勞工事務局表示,勞工局平台總共有200多個此類職位空缺,反映中小企業的送貨車司機空缺,大部分未能填補,如何平衡中小企送貨車司機不足及保障本地司機就業,是大家需要努力方向。 輕型送貨車司機人資缺乏問題擾攘多年,至今未有解決方案,最近有立法會議員引述運輸業界聲稱月薪四萬元仍沒法聘到一名送貨車司機。送貨車司機聘請難問題,不但再度掀起勞資爭論,更引起全城熱議,市民及勞工界一般認為一名送貨司機月薪四萬元說法根本不存在,只是資方為輸入外僱司機找藉口,資方則強調送貨車司機人資短缺,已危及經濟發展,連瓶裝石油氣都沒有司機送貨。 從「輕型送貨車司機招聘會」結果可顯示,中小企難以聘到送貨車司機乃是事實,115家分別來自零售及批發、食品、石油零售、貿易、凍肉、物流、食店及珠寶等企業提供267個送貨車司機職位空缺,兩日招聘會只共有57人到埸求職,除當中只有九人通過面試即時獲聘,另有19名求職者需要接受技術考試,合格才會獲聘用,縱使全部通過考試獲聘用,仍遠未能滿足需求,顯示送貨車司機缺口相當大。 在九名通過送貨車司機面試即時獲聘求職者,薪酬由每月11,000元至16,000元, 跨度雖較大,但據勞工局的說法,這個數字只是底薪,另外還有例如送米、送石油氣等「多勞多得」的以件計酬方法,若以每月16,000元計,加上其他補水,津貼等,待遇應接近薪酬中位數19,000元,薪酬待遇達到合理水準。 在聘請送貨車司機問題上,勞資雙方爭拗點在薪酬上,爭拗多年仍無結果,一方被指叫價太高,一方被指出手太低,工作與待遇不相稱,勞資雙方若再持續爭拗無補於事,無法解決問題,可試行今次招聘會模式,在市場上因應自身需要、能力及工作強度進行配對,以工作表現及能力,釐定合理待遇,或以件計酬,多勞多得,而非一刀切固定在某一水平。

06/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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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託專業機構研究未來博彩規模

為政府賭牌重新競投提供參考

經濟發展委員會昨日上午舉行全體會議,由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出席的包括委員會副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以及多名局級官員。崔世安表示,召開全體大會希望委員會顧問及委員繼續出謀獻策,為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作出貢獻。 會後經濟適度多元政策研究組組長馮家超(上圖)受訪時表示,特區政府已委託包括澳門大學在內的專業機構展開研究,以了解澳門博彩業在2020年至2030年時需要何種規模才能符合經濟適度多元,研究亦會為賭牌數量定出一個範圍建議,為政府在賭牌重新競投時提供參考。 「從澳門經濟及社會範疇探討博彩業(2020至2030年)適度規模定量分析」以及「從行業健康發展及區域競爭角度探討博彩業(2020至2030年)適度規模定量分析」兩項研究分別由澳門大學以及澳門科技大學的團隊負責調研工作。 首個研究「從澳門經濟及社會範疇探討博彩業(2020至2030年)適度規模定量分析」,會從本澳整體經濟和社會角度出發,主要了解本地居民對博彩業的感受;另一個研究「從行業健康發展及區域競爭角度探討博彩業(2020至2030年)適度規模定量分析」,則會從博彩業健康發展和區域競爭角度出發。 馮家超稱,兩個研究最終會歸納成為一份報告,報告預計將於明年第三季前完成,再送交到經濟發展委員會進行討論。

06/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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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23%青年月入逾三萬

多數對財富管理認知不足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一項訪問調查顯示,受訪青年人中,23% 月入超過30,000 元,只有約10% 月入在10,000元以下,但調查顯示,在16至39歲的澳門市民中,近70%有定期儲蓄習慣,而48%受訪者沒 有財富管理經驗。在各項投資工具中,最多人選擇的是股票、基金及保險。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在今年4月至8月進行「澳門年青人財富管理現況調查」,對象是16至39歲澳門市民,成功收回1,020份有效問卷。調查數據顯示,受訪者中,月入超過30,000 元的佔23%,約10% 月入在10,000元以下。有40%受訪者正在供樓,另外40%受訪者表示未來三年有意買樓。近50%受訪者表示,每月財務狀況有盈餘,68%受訪者表示會定期儲蓄。最多人選擇的投資工具依次是股票、保險、基金以及房地產。 調查團隊認為,數據反映本澳青年人普遍有良好儲蓄習慣及能維持較健康的財務狀況,但對財富管理認知不足,只有20%受訪者曾參加財富管理學習或相關課程。近50%受訪者表示,自己沒有財富管理經驗,但有32%曾購買保險。調查團隊認為,不少人正在使用財富管理工具而不自知,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及團體機構應加強推介年輕人理財觀念,普及投資工具知識,並積極鼓勵支援青年人參與相關培訓,推動財富管理多元化。

06/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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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豪職務中止

法庭將定審判聽證日期

蘇嘉豪涉嫌於去年5月15日,在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遊行後,涉嫌在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因沒按警方指示離開,被控以「加重違令罪」。案件原定於11月28日在初級法院審判聽證,但主理案件的法官作出批示,待立法會作出決定後,才可訂定新的審判聽證日期及時間。 根據立法會議員章程,議員如涉及可處分不超過三年刑期的刑事案,審理案件的法官需通知立法會,由立法會決定是否許可中止議員職務,法官也需取得立法會許可,議員才可出庭應訊。 在昨日立法會「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議決通過,初級法院將會進行審判聽證日期及時間。若然判決無罪,則會恢復其職務;但若判決有罪,並被判處監禁30 日以上,立法會則會就裁決決定是否中止職務,如通過則會「失去議席」,不通過則會「恢復職務」。 事發於去年5 月15日,有部分人在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的遊行結束後,前往特首官邸欲遞信,現場無人接收信件,但有警員架起鐵馬,警告屬非法集會。蘇嘉豪等人其後走到官邸另一邊,呼籲在場的人將寫有訴求的紙摺成紙飛機丟進官邸後散去。 治安警其後稱,學社當日阻塞立法會主要出入口,滋擾立法會運作,經多次勸喻無效,警方果斷採取措施驅散,當局已落案起訴學社涉嫌觸犯違令罪。

05/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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