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我是演講家」協會 上周六(19日)舉行成立儀式,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出席。創會會長黎俊文表示,演講在古今中外都是個非常有用的技巧,有助表達自我,發揮其影響力,澳門缺乏相關培訓,冀協會成立後可推動澳門演講文化,提升市民演講實力。
行 政 會 完 成 討 論《 2018/2019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草案建議今學年的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由去年度3,000元調升至3,300澳門元,合資格申請學生須於今年3月15日前辦理相關登記。
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大部分市民都有環保基本知識,但環保政策卻總是「慢一拍」,政府在推動環保政策上顯得有心無力。 幸好現時坊間有不少商家開始自行推動環保,本澳不少餐飲店及美式連鎖快餐店麥當勞已實施「走飲管」行動,市民普遍意見認同餐飲店做法,指初時或有不習慣及不方便,但能為環保出一分力不會介意。
澳門航空25年的尅合同將於明年(2020年)到期,將不再享有獨家尅權,民航局昨(17)日在網站上公布,特區政府已於去年10月通知澳門航空,澳航未來仍會以空運經營人資格繼續在本澳提供航班服務。澳門民航政策研究學會理事長唐繼宗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民航市場的開放將容許更多航空公司來澳設立基地,增加競爭,促進航空業提高服務質量,也能令機票價格更合理,「絕對係好事嚟」。 唐繼宗指出,以經濟角度看,本澳航空市場較小,若航權有多於一間航空公司運作,或不能有規模地運作,而明年開放民航市場,將容許更多航空公司來澳設基地,有利本澳航空業發展,在有競爭的情況下服務質量會有所提升,機票價格會更合理,有機會開通新的航線,開發不同地區的客源,讓更多航空旅客來澳。他認為,除了有利本澳航空市場發展外,還能有助本澳旅遊服務貿易的發展。 對於本澳航空業的未來,民航局曾於2017年聘請顧問公司重新規劃,根據《基本法》第117條原則,澳門航空政策需與中央政府進行溝通。 澳門航空成立於1994年,在澳門機場1995年11月9日啟用後享有尅權。尅權旨在以正規和連續的方式設立、保持和經營往來澳門的旅客、行李、貨物、郵包和郵件的空運服務。
澳門經濟學會昨(1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澳門旅遊休閒綜合競爭力指數研究—基於城市比較視角》研究結果,澳門在香港與內地14個城市中,旅遊休閒綜合競爭力排名第二,僅次於北京。本澳排名靠前,主要因為在五項指標中的「旅遊業活力」和「產品與資源」有顯著優勢,研究結果同時也反映出澳門需要改善與進一步發展的方面,包括突出多元文化傳統、調整旅遊產品結構等。
由土地管理策略協會主辦的「香港與澳門的土地法制-歸責機制的完善」學術研討會,昨(17)日下午在世貿中心舉行。研討會邀請到三位來自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分享意見,探討完善土地法制的歸責機制,有香港學者建議修法,如有未能依期完成項目不涉及發展商的過失,政府應多給予時間。 講者之一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吳世學指出,土地臨時批給期為25年,若發展商逾期未能完成土地利用,政府可依法收回,但當中不獲再續期的做法存在問題,因為過程中可能有政府或其他因素導致工程延誤,因此建議本澳修改新《土地法》,如果未能依期完成項目原因不涉及發展商過失,行政長官可給予多些時間,讓發展商完成項目,避免影響已購買樓花人士。 香港補地價可獲延期吳世學又舉例,香港批地期為50年,發展商需在首五至六年完成,若因天氣等問題完成不了,政府罰則是補地價,只要發展商肯繳付就可申請延長繼續完工,因此香港沒有出現澳門的類似情況。 土地管理策略協會主席關偉霖稱,過去行政長官曾多次表示要公平公正處理土地問題,同時亦交由廉政公署對土地批給失效卷宗展開分析,說明現時新《土地法》存在瑕疵,冀當局能妥善處理相關問題,不要令社會撕
氹仔埃武拉街豪宅「萬國華庭」六樓一單位的非法旅館命案有最新發展,司法警察局昨日證實,本周二(15日)清晨與兩名內地男租客打鬥致死的47歲姓羅內地二房東屍體,經法醫解剖檢驗後,確定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不過,事件中和死者打鬥的兩名分別20及25歲內地男子,目前已被帶返警局協助調查,至於兩人是否會被檢控?以及一旦被檢控會控以甚麼罪名? 司警發言人昨日回應稱:「沒有補充」。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17)日下午3 時舉行會議,審議《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並一般性通過法案及簽署意見書,希望下周可提交立法會大會安排進行細則性審議及表決。 法案建議如業權人從發展商取得已重建或正在重建不動產的所有權或相關物權,可獲得六項稅務優惠,可為業權人節省約20% 重建費用,法案若獲立法會通過,料有助推展都市更新。
說起澳門的士服務,不少市民早已怨聲載道,早前數宗的士司機恐嚇甚至禁錮乘客案件,更令黑的「聲名遠播」。社會對於加強打擊的士違規呼聲日久,政府希望透過《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立法工作,以被動「放蛇」、連坐制度、車內錄音、不法價格罪、五年四犯釘牌等連串「重典」來遏制業界害群之馬,而最新進展更是從車內錄音加強到車內錄影,可見當局回應社會訴求之決心。 目前有關車內錄影措施只是初步方向,政府及業界在具體安裝細節上可以再細加考慮。 例如,香港數年前已經有的士業界自發安裝此類「黑盒」,在錄音錄影的同時,更加入了「救命鐘」緊急求助系統, 當的士遇到事故或劫案,司機可以按動「救命鐘」報警。引申到本澳,一旦再發生乘客被禁錮或恐嚇事件,此類報警裝置無疑可以幫助乘客「逃出生天」。 然而,當局沒有明言的是,日後裝設錄影裝置的費用,是否由業界自行負擔?須知當年香港的士相關系統安裝費用不菲,還有每月支付的使用費,令不少司機難以負荷。以本澳情況考慮,交通事務局作為監管部門,有權調閱錄像資料,並確保裝置內資料安全性,若由當局統一為的士免費安裝,相信可確保安全性之餘,亦能減低業界司機的抵觸情緒。 雖然今次政府回應坊間訴求值得肯定,但有意見指出未來當局不應止步於此。政府已明確指出日後要打造智慧城市,那麼公共交通系統將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的士方面更存在很多想象空間。風靡全球的Uber、在內地大行其道的滴滴,這兩者都被證明是解決市民交通需求的可行模式,雖然在本澳因法規問題無法照搬,但兩者的一些應用方式值得本澳的士借鑑。 譬如,現時的士上並無GPS 定位裝置,市民無法掌握當前區內的士空車情況,而司機亦不能掌握哪個區域有搭車需求。若當局能搭建平台,利用大數據匹配方式,呈現車輛狀況及乘客需求,並且整合交通情況、巴士路線等,將大大幫助市民選擇合適出行方式,以致將來可能實現更理想的「網約車」模式。雖然這些設想未必能百分百在本澳實現,但有關當局應藉著智慧城市建設之風,檢討的士作為公共交通工具的發展模式,讓的士脫離「劏遊客」的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