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慢性病死亡人數佔總死亡人數71%

衛生局長:慢性病防制刻不容緩

慢性病防制委員會前(27)日舉行2021 年工作會議,由慢性病防制委員會代主席、衛生局羅奕龍局長主持。羅奕龍局長致辭時表示,慢性病的流行嚴重威脅著人類的健康,除了帶來死亡威脅,也使患者致殘和生活質量下降,加重醫療體系及社會經濟負擔,慢性病已被國際社會一致認為是21世紀主要健康挑戰之一。 羅奕龍局長稱,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2016年全球5,700萬人死亡中,死於非傳染性疾病約4,100萬人,佔總死亡人數約71%,其中約1,500萬人為30至70歲,屬過早死亡;而據本澳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8年本澳死於惡性腫瘤、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四大慢性病的合共有1,471人,佔總死亡人數,與國際數字相若,其中40.7%屬過早死亡,因此慢性病防制刻不容緩。 慢性病防制委員會自2009年成立至今已邁向第12年,一直以「預防為主」的方針,注重疾病與危險因素干預相結合,強調慢性病的早期發現和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都可減輕慢性病流行。有賴各委員和歷屆委員不斷努力,完善了本澳的慢性病防制策略。 針對慢性病舉辦一系列活動 針對本澳主要慢性病(包括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道疾病和失智症)及其危險因素,委員會舉辦了一系列活動,包括自家健康自家管理、慢性病自我管理課程、大腸癌篩查、步出健康、起來鬆一鬆、共建失智症友善社區及食得健康餐廳等。此外,委員會亦定期配合國際組織訂立的世界性紀念日,舉辦一系列營造社會氛圍和大眾參與的宣傳教育活動,運用大眾媒體傳播預防訊息,鼓勵居民參與、關注和實踐健康生活。 預防慢性病和預防傳染病同樣重要,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全球大流行,對社會經濟、家庭和個人等各方面都帶來巨大衝擊,同樣對慢性病防制也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慢性病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存在相關性,多項研究顯示慢性病患者感染新冠肺炎後死亡或住院的風險較高,因此慢性病患者更應接種疫苗。

29/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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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七人車衝路障撞的士致兩人傷

屢次無牌駕駛26歲男司機被捕法辦

【本報記者鍾佩欣】一名26歲私家車司機因無牌駕駛,加速避開警方路障,逃離現場,期間更與一輛的士發生碰撞,導致的士司機及女乘客受傷送院。該名疑犯早前更涉及四次無牌駕駛及一次危險「倒車」;其男乘客則試圖隱瞞逃走路線被捕。 兩人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第一名疑犯姓NG、26歲、澳門居民、公關;第二名疑犯姓Alabaso、27歲、銷售員。 疑犯加速逃離現場 本月25日凌晨,警方近三角花園附近進行查車活動,期間指示一輛黑色汽車停車時,該輛汽車突然轉右,警方多次要求對方停車,但對方無理會並且加速逃離現場,期間更與一輛的士發生碰撞,導致的士司機及女乘客受傷送院。 警方透過天眼系統追查,成功鎖定該名涉案男司機,並帶回警局調查。第一名疑犯承認當時駕駛涉事車輛,並承認與第二名疑犯在新口岸一酒店消遣後駕駛車輛離開,但聲稱無飲用酒精飲料。而當時逃避警方截查是因為他無駕駛執照,為了逃避處罰,及時加速轉右駛離現場,並駛回朋友家中休息。 試圖隱瞞逃走路線 經過警方盤問下,第二名疑犯得知第一名疑犯逃避警方路障,並試圖隱瞞逃走路線,觸犯袒護他人罪。而警方翻查紀錄後,更發現第一名疑犯早前涉及四次無牌駕駛及一次危險「倒車」。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29/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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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務員誤入網上博彩及借貸陷阱

按騙徒指示多次匯款 損失逾26萬

【本報記者鍾佩欣】一名30多歲男公務員,在網上網站進行賭博,多次透過銀行匯款至指定香港戶口,對方更謊稱其帳戶被凍結,要求匯款解凍,事主懷疑被騙報案,事件中合共損失港幣26.06萬。另一名女性公務員更誤信無需抵押借貸網站,被對方詐騙6,000港元。 昨(27)日 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今年6月中透過手機發現一個賭博網站,有多種賭博方式,註冊後贈送88港元進行賭博。事主註冊後按客服的指示,在6月23日匯款港元至指定香港銀行戶口進行充值,其後曾經成功提現7,000港元,事主信以為真後繼續賭博。經過一段時間賭博後,事主嘗試提現未成功,客服則多次要求事主銀行匯款至指定香港戶口。 帳戶顯示事主已贏取逾百萬 直至本月20日,事主已充值10萬港元,客服表示24小時後將可提現,期間事主亦繼續賭博,並在一項1賠2.19的錯誤賠率的賭博上,事主不斷投注賭博。翌日賬戶顯示已贏取100多萬港元,當再次提現時客服要求他提供15%稅金,即逾15萬元才可提現。事主信以為真再次透過銀行戶口匯款,但最終未能提現成功。 直至24日,事主接獲客服通知指其不誠實賭博,有關款項已被凍結,要求事主提供11萬元保證金才可解凍。事主懷疑被騙向警方報案,報稱合共損失港幣26.06萬元。 借貸前需繳付律師文件費用 另一名40多歲女公務員,早前透過社交平台發現一個無抵押借貸網站,而對方表示可借貸50,000元,月息為借款額4%即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貸前,事主按對方所指,先後兩次將合共6,000元預約律師費及文件費用匯至對方指定戶口。其後對方相約事主在皇朝一大廈簽署有關合約,但對方未曾出現。其後對方要求事主增加擔保人及攜同律師簽署合同。其後事主要求對方退回6,000元費用,但對方一直拖延。事主懷疑被騙報案,事件中合共損失元。

29/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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