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屋法》及《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實施後,現有的社會房屋家團須遵守《新社屋法》規定,如合同制度、承租人的義務、家團變動通報、租賃合同內未載明人士的逗留許可、租金計算方式等。 根據新規定,若承租人及其家團成員,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超出法定上限在一倍以內,需要支付雙倍租金,若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超出法定上限超過一倍,則房屋局可與承租人訂立不得續租的短期租賃合同,且承租人要支付三倍租金,假如承租人在短期租約期間不再超出上限,則可重新簽訂五年租賃合同。 舉例來說,若一個三人家團總月收入為35,000元,超出收入上限(26,020元)一倍以內,則租金計算方式為35,000減去11,020(三人家團維持生計開支),乘以17.5%,得出4,197元,雙倍租金即為元,與市場租金相若。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早前指出,目前超出收入上限一倍的有20多戶。 租金計算方式 ‧當家團總收入低於或等於維持生計的開支時,租金為零。 ‧當家團總收入高於維持生計的開支,以家團總收入減去維持生計的開支後之計算。
旅遊局公共關係處處長劉鳳池昨(17)日強調,特區政府過去兩次接回境外澳門居民及留學生的行動,其目標為顧及身處外地澳門居民的安全及返回原居地的需要。她指政府要審慎考慮使用公帑,雖明白有澳門居民需要在未來月份往外地繼續學業,但了解到現時在市場上有其他渠道可以選擇,故不考慮提供第三次特別接載行動。 在昨日舉行的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布會上,劉鳳池解釋,過去兩次接回行動包括一次特班車由香港機場接回、一次特班船由香港機場接回及由澳門北安碼頭送去。此兩次行動涉及一定公帑開支,其中特班車約耗資400萬元(澳門幣,下同),特別渡輪為450多萬元。她重申,特區政府在每次使用公帑前,必須作出審慎考慮。 劉鳳池補充,政府用於醫學觀察酒店的費用,至現時為止約為4,200萬元。旅遊危機辦公室雖會為有特別需要的病患者協調特別車輛接載往返澳門與香港,但費用由用者自負。
世界各地不同機構正密鑼緊鼓研製新冠病毒疫苗,本澳應如何選擇採購?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醫生昨(17)日表示,已知目前市面上有六種疫苗正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但暫時未有充分數據指出其安全及有效性。過去特區政府已與疫苗生產商舉行視像會議,了解其疫苗研究進度等問題。當疫苗有更多安全及有效性等的數據,特區政府會即時採購,呼籲市民大眾放心。 在昨日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布會上,有傳媒關注俄羅斯率先生產新冠病毒疫苗的情況。梁亦好解釋,情況並不代表該疫苗可用於大規模接種,一種疫苗及藥物由研製至上市,必須經過三期的臨床試驗。目前僅有三間來自內地、三間來自外國公司所研發的新冠疫苗正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尤其第三期臨床試驗的數據,是政府考量是否決定採購的重要參考資料。 另外,目前政府規定,娛樂場員工只需進行一次性核酸檢測,但賭客每次入場均要出示核酸檢測結果。梁亦好回應指,目前環球疫情依然嚴重,防疫工作要持續進行,但在操作性上要考慮能否持之以恆,故目前不打算改變相關措施,但她不排除將來因疫情而作出改變。
俗稱《新社屋法》的第17/2019號法律《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及其補充性行政法規《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將於後日(20日)起一同生效。特區政府昨(17)日透過《特區公報》完整披露社屋申請的得分標準,讓欲申請者得以事先考量自身條件,評估上樓機率。新公布的「得分表」中家團人均收入標準,亦因應收入水平上升有所提高。 政府昨(17)日公布核准租賃社會房屋申請所適用的得分表,包括住所種類、樓齡、家團代表在澳門居留的時間、人均收入水平、家團組成中澳門永久性居民的比例、長者或殘疾人士等七大項目。根據現居住狀況,居於非常規房屋的得分最高,為100分;居於舖位或閣樓為50分;居於常規房屋則最低份,為20分。若居住的樓宇已興建超過40年(不適用於「非常規房屋」),可多計30分。另外,家團代表在澳門居留的時間。超過30年以實際居澳時間每年加1分計算,即35年為35分;居留21-30年為20分;居留11至20年為10分;居留10年以下0分。 人均收入低於8,700元有分加 至於家團人均收入水平亦有所提高,「一人家團的維持生計開支」即4,350澳門元,高於或等於「家團人均收入」,可獲30分;「家團人均收入」於4,350澳門元至6,525澳門元間,可獲20分;「家團人均收入」於6,525澳門元至8,700澳門元間,可獲10分;「家團人均收入」高於8,700澳門元,則無分。 申請家庭的澳門永久居民比例,家團成員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分證的人數除以家團成員人數後等於1,可獲10分;數字於0.5至1之間,可獲5分;數字少於0.5,則無分。 滿65歲或持殘疾人士加35分不等得分表中,輪候時間、家庭內有否長者或殘疾人士亦會計分。 輪候時間自完成資格審查後每滿365日,可獲20分;家團中有一名年滿65歲或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人士可獲35分、有一名以上可獲50分。
一名染有賭癮的本地男商人,涉嫌在每次賭輸後都對妻子及兩名兒女進行家暴,持續一年之久。在本月13日,疑犯更手持利刀揚言要殺死全家,最終被司警拘捕,涉嫌觸犯《家暴法》、「禁用武器」罪及「嚴重脅迫」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疑犯姓楊,56歲本地居民,與40多歲妻子在2012年結婚,其兒子年僅五歲,女兒12歲,居住在中區某大廈。案情指出,在本月13日晚上7時許,楊某疑因心情欠佳,在打開平板電腦時拍打兒子面部,其後在晚餐時再次無故發怒,不滿12歲女兒看電視不照顧弟弟,掌摑女兒及拿起一個膠盤擲向女兒頭部,並打算持續追打女兒時其妻嘗試阻止但不果,被楊某一腳踢向下腹,更拉扯她的頭髮。 楊某不僅向妻子及兒女拳打腳踢,更走進廚房拿起一把七釐米長刀,近距離指嚇妻子,揚言要殺死全家;其妻見到丈夫此般喪心病狂的行為,害怕被丈夫殺害,即時帶同兒女走進房間逃避,以及報警求助;楊某見妻子報警,隨即逃離現場。 其後警方在大廈停車場截獲楊某,其否認曾作出上述行為,但司警根據妻子及兒女的口供,且根據法醫對三人傷勢調查,合理懷疑楊某曾傷害他們。根據受害人證詞,楊某近年有賭博習慣,每當輸錢及心情欠佳時會襲擊妻子和子女,時間至少達一年。
《特區政府公報》昨(17)日刊登第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今(18)日起正式生效。法案建議家團代表年齡維持目前的18歲,個人申請下限改為23歲;轉售時必須以最初購買價售予房屋局,不可流入私人市場賣買;未來經屋分配將由現時的分組排序改為計分排序。 A區3,011單位遵守舊法 房屋局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申請或已購買經屋的家團,包括於去(2019)年開展的經屋申請(即新城A區3,011個經屋單位),仍須遵守舊法的規定。另一方面,為解決部分尚未完成做契的個案,新法對持有物業的規定作出修改,尤其為新法生效前已申請、購買,以及簽訂買賣預約合同的經屋家團設立過渡規定,例如過去有家團在申請時合資格,而在揀選單位後持有私人物業;或因預約買受人死亡,而單位繼承人持有物業,至今尚未完成做契的經屋家團,將可辦理做契。 經屋個人申請升至23歲 早前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經屋法》修訂案。經大會討論後,提案人將申請的家團代表最低年齡維持現行法律規定,即18歲即可申請;個人申請則由現行18歲調升至23歲。 經屋單位只可售回房屋局 法案亦將現行的分組排序改為計分排序,評分因素包括家團結構、家團規模、居澳期間、成員中是否有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團中永久居民的比例等;售價將現行的購買力標準改為成本標準,行政長官訂價時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和行政成本等因素。此外,經屋單位未來僅可以原價售回房屋局,且需扣除為恢復單位的居住條件而進行的必要工程費用和尚未交付的管理費等,規定不可流入私人市場。 法案建議在現行處罰制度的基礎上擴大行政違法和處罰的範圍,倘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沒有合理解釋,每年居住不足183日即處罰。
本澳一名30多歲菲律賓女家傭,在僱主家中廁所更衣期間,發現一個只有車匙大小的針孔攝像機。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拘捕一名69歲老翁,在他身上找到一張載有兩段事主更衣影片的記憶卡,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疑犯為69歲黃姓本澳男子,報稱無業,與妻子同住;事主為一名菲律賓女家傭,在疑犯家中工作五年之久。案情指出,事主本月14日在僱主家中廁所更衣時,竟發現一個紙袋中放有一個僅有車匙大小的針孔攝像機,隨後事主即時向管理處投訴並報案求助。治安警接報後,發現該針孔攝像機內未拍攝任何內容,但在疑犯黃某身上檢獲一張記憶卡,在卡中發現兩段事主更衣的片段。 兩段片段拍攝於7月27日,分別長約36秒及12分06秒,其片段清晰拍攝到事主更衣過程及容貌。 黃某被捕後向警方聲稱,因要「監視」事主工作情況,故在廁所裝攝像機。 但警方在黃某家中未能發現其他攝像機,只有廁所裝設,認為無法證實黃某所說的「監視」行為,懷疑其行為涉及偷拍,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
行政長官賀一誠昨(17)日在北京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馬曉偉會面,雙方就新型冠狀病毒的防疫抗疫工作,以及日後的相互合作進行交流。賀一誠表示,為確保人員通關暢順,澳門與廣東就澳康碼和粵康碼進行了對接工作,期望健康碼的互認互換擴展至內地其他省市。賀一誠還提及到澳門地方細小,專業人才缺乏,期望衛健委在醫護人員及醫院管理人員培訓方面予以支持。 馬曉偉讚揚特區政府的措施果斷、快速準確,而且得到民眾支持,令澳門防控形勢始終處於穩定向好的狀態。馬曉偉表示,願意積極支持內地與澳門逐步自由往來,加快恢復經濟社會秩序,兩地攜手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未來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醫院管理、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強合作。 「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為新起點 同日,行政長官賀一誠與財政部部長劉昆會面,雙方就進一步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及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等議題交流意見。賀一誠認為,開發橫琴充滿挑戰和機遇,澳門擁有法律上、制度上的優勢,「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管理模式可以成為琴澳發展新起點,尤其是中醫藥及其他產業的規劃發展。賀一誠又期望財政部可繼續對澳門在債券市場及特色金融產品等方面給予支持。 劉昆:認真落實各政策及措施 劉昆讚揚澳門回歸20年來取得的成就,以及「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劉昆又認同雙方需要進一步加深合作,認真落實中央對澳門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支持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及澳門經濟多元化。 賀一誠率領的特區政府代表團於昨日結束北京的訪問並返回澳門。在京期間,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會見了行政長官賀一誠,聽取澳門抗疫工作和經濟環境的現況匯報,以及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工作進展的介紹。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和副主任傅自應亦參加會見。
上月11日一名本澳男子向治安警報案,稱停泊在停車場的重型電單車被人刻意毀損,合共損失約澳門幣4,000多元。其後警方拘捕一名本地男子,疑犯承認自己與事主有金錢瓜葛,一氣之下毀損其電單車,治安警以「毀損」罪將疑犯移交檢察院處理。 疑犯姓岑,26歲本澳居民。案情指出,事主在上月初把自己的重型電單車停泊在停車場,數日後取車時發現電單車的錶板有損毀,以及「死氣喉」的電子監測儀器被人切斷,於是報案求助。事主向警員透露,較早前與岑某曾出現金錢瓜葛,懷疑作案人就是岑某。 其後警員透過停車場的監控錄像發現,岑某確實曾到過事主停泊電單車的停車場,對其詢問後,岑某承認自己與事主發生金錢瓜葛,故一氣之下毀損事主電單車。案中事主損失約4,000多元。 26歲本地男子岑某(右)承認,自己與事主發生金錢瓜葛,故一氣之下毀損事主電單車。
橫琴新口岸建造期歷時四年,在今(18)日下午3時正式啟用開通,意味琴澳兩地交流邁向新一頁。新口岸將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便利通關模式,方便市民旅客。為配合口岸開通的順利使用,在該口岸的旅檢大堂及臨時車道開通當天,由於新舊出入境口岸需要進行交接,兩地口岸部門實施特別安排;另外,為方便市民出行,今天將啟用三個新巴士站,並把部分巴士服務延伸至橫琴新口岸澳門口岸區。 為配合橫琴新口岸開通,治安警察局決定在通關今日同步推出兩項便利通關措施,分別是聯同珠海邊檢部門將使用合作自助查驗通道的澳門及內地居民的適用年齡由年滿11歲下調至七歲,以及在本澳各口岸將長者使用優先通道的年齡由年滿65歲下調至60歲。計劃於今天使用橫琴新口岸的市民和旅客,須留意有關口岸交接及交通管制的訊息,並配合有關安排。 橫琴新口岸啟用開通後,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隨即啟用,同時,路氹城出入境事務站會停止運作。由於新舊出入境口岸需要進行交接,經兩地口岸部門協商後,將作以下安排: 方便交接暫停進出半小時 1.今日下午2時30分,所有旅客禁止進入澳方或珠方的出境大堂及出境車道,當最後一班接駁巴士及最後一輛出境車輛抵達對方的入境區域後,蓮花大橋來往兩地舊口岸之路段隨即封閉。當前述車輛及旅客完成入境通關手續後,兩地的入境大堂及入境車道會關閉。 2.在確認兩地舊口岸之間所有旅客及車輛清空後,於下午2時50分,蓮花大橋來往橫琴新口岸路段開通,出境車輛、公共巴士、的士及其他特許車輛可前往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其他旅客可轉乘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前往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 3.今日下午3時正,橫琴新口岸正式啟用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