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設備可獲資助50%

回收業界:環保踏出一大步

行政會昨(14)日公布已完成討論《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法案建議符合批給條件的回收企業每次資助最高為所購買設備及車輛總額的50%,最高上限為澳門幣150萬元。澳門環保業界代表昨日回應稱,廢品回收行業向來經營困難,長年入不敷支,年輕一輩更因辛苦而不願入行,市場已出現萎縮現象,可謂進退兩難,認為是次政府推出資助法案終為環保踏出一大步,總算「有良心」。 法案建議回收業企業購買進行資源廢料的回收,運輸等工作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設備及車輛,包括破碎設備,壓縮設備,搬運設備等20項設備及輕型貨車,當局將可提供總額50%的資助,預計約70間企業符合批給條件,明年資助金額約為1,600萬元。 早前有回收業者估計,業界每日回收處理量佔全澳六成,惟外圍環境轉差,環保物料價跌,不少商號難敵租金飆升,已先後倒閉;環保物料回收商會代表林愛蘭昨日受訪稱稱,「現在舖租咁貴,你會唔會為嗰幾毫子開間舖?」人資短缺、運輸成本和舖租高企等情況,業界均有感經營困難,更坦言現時做回收,「簡直貼錢做義工」 取相關資助多年,終有點眉目。 根據資料顯示,近十多年來,回收業界經營壓力從未間斷,業界曾發起罷市行動、尋求社會人士及立法議員協助、到政總遞信表達訴求,要求政府發放資助,助商戶更新設備及舖租補貼,政府多年均未有實際行動回應,依然「零援助」,令環保回收業界失望。林愛蘭指,如今澳門「垃圾圍城」,政府才有意識「做啲嘢」,後知後覺,不過總比原地踏步的好。她期望法案可盡早落實,以紓緩業界的沉重負擔。

14/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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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宿位需輪候18個月

社工局:將逐步增設院舍

全澳現有21間安老院舍,可提供約2,300個宿位,但輪候時間就需時18個月。社工局局長黃艷梅昨(14)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時表示,預計明年可增設多一間院舍,宿位增至2,400個。同時當局已針對社會需求,建議公共房屋規劃中設立安老院舍,以紓緩宿位緊張問題。 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社工局局長黃艷梅、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衛生局副局長、山頂醫院院長郭昌宇,山頂醫院社區康復科主任黃穗濤出席,與聽眾共同探討長者服務及長者醫療。 黃艷梅局長表示,社工局「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中,2018 至2020 年的13 項措施已提前完成,餘下的128項中期措施執行良好。特區政府一直關注長者醫療,社工局每年預算近37%投放長者服務當中,包括養老金、公積金及公共醫療支出等,保守估計每年逾65億元,平均一位長者約有10 萬元受惠。 有市民反映,長者院舍費用頗貴,建議政府加大資助金額。黃艷梅稱,目前政府已有適當補貼,現時長者院舍費用的中位數為每月約7,000至8,000元,認為與鄰近地區相比,較合理。倘長者仍不足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則可向社工局申領經濟援助及社會服務。 對於政府會否支持團體到大灣區開辦具體的安老項目,郭昌宇回應稱,澳門居民於內地的醫療權益和福利的保障基本足夠,但更具體操作仍在商討中,期望日後澳門及內地醫療機構可加強技術及管理等交流。

14/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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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求「宿一宵」內地男大喜

竟遇賊美人 21萬財物化煙

又是一宗男賭客疑好色中的計!一名25歲港女去年6月來澳賭博,期間認識一名30歲內地男子,兩人一拍即合,期後港女指輸光後希望到內地男酒店房間「借宿一宵」,男方一口答應。惟翌日男方中午醒來後,發現手提包內14萬港元現金及七萬港幣現金籌碼不翼而飛,相信是港女所為。司警接報後終在一年多後港女重臨澳門一刻,將她拘捕。 司警昨日公布案情時表示,案發去年6月12日,30多歲內地男子來澳賭博,在路氹城一間賭場內遇到涉案25歲任職銀行文員的姓范港女,兩人相識後結伴賭博。事主手風順贏大錢,但范女聲稱輸光賭本。至翌日(13日)晚范女指沒有地方落腳,希望事主能收留她一夜,事主疑垂涎對方美色,答應讓她在酒店房間共宿一宵。 到了14日中午,范女醒來後,走出套房客廳見事主的手提包放在沙發上,於是藉往客廳洗手間之便,其實是盡掠手提包內14萬港元現金及七萬港幣籌碼,悄悄開門逃走。事主其後醒來發現失竊,報警求助。 司警接報發現范女得手後已返回香港;惟事隔一年多,范女前天(13日)晚上經外港客運碼頭再次入境,但她不知自己已進入警方通緝的黑名單內,甫入境即被捕。她承犯去年犯案,但聲稱只偷取對方60,000元現及及50,000元現金籌碼,而相關贓物已花光。她涉嫌觸犯「加重盜竊案」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14/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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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指警對的士司機執法不公

警澄清違泊不成立 不戴安全帶要罰

鑑於日前發生乘客偷拍疑濫收車資之的士司機反被控事件後,警方連日加強執法,前晚在馬六甲街執法時,懷疑一名的士司機違泊及沒有配戴安全帶,於是將他檢控。惟事件在網上平台被熱烈議論,並懷疑治安警執法不公。 治安警昨日迅速回應事件稱,針對網上流傳一段警員對違例的士司機檢控的片段,為免被過分炒作或錯誤解讀,對雙方造成不公平,作出以下澄清。警方指事發前天(13日)晚上8時35分,當時交通警員駛經馬六甲街金龍酒店門外,目睹一輛的士正停泊於酒店門外的上落客位,惟當時車上沒有乘客,司機也沒有配戴安全帶,於是上前作出檢控。 治安警表示,司機其後承認沒有配戴安全帶,但稱剛才只是落客,沒有違泊,警員於是按《道路交通法》 規定指出票控後可以提出申訴。事後,的士司機前往交通廳繳納沒有配戴安全帶的罰款,但就違泊檢控填寫書面答辯。 治安警接收後馬上跟進調查有關情況,經整體分析紀錄及當事人陳述後,證明其曾作出落客操作,並只作很短暫停留,因此對其違泊檢控最終作出歸檔決定。 警方又指,事件中,警員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將目睹的客觀情況作出票控,並依法提供申訴途徑予當事人提出書面答辯;並重申,作為執法部門,必須依法執法,對違例情況作出處理,並根據法律訂定完善機制,對存在爭議的情況,作出跟進。

14/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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