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與「海一居」業主無直接關係

善意原則助解決 合同糾紛當事人自決

政府日前提出收回「海一居」土地後,部分土地用作興建「都市更新」過程中所需的「置換房」,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發新聞稿表示,社會上出現不同意見,特區政府重申是以善意原則,按照之前承諾,提出解決「海一居」樓花購買者上樓、改善居住環境問題的建議方案。 新聞稿指,現行法律亦沒有足夠的法律基礎容許政府在特定地點興建房屋以特定的價格售賣予特定人士,重申特區政府與樓花購買者之間沒有債權債務關係,亦不存在補償或賠償的責任問題。 特區政府強調,政府執行終審法院的判決收回相關土地。而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與「海一居」樓花購買者之間存在樓花預約買賣合約,是民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特區政府希望有關各方依循法律途徑解決所出現的爭議。 對於「置換房」設於澳門半島而非新城填海區,都市更新委員會第二專責小組副協調員黃承發昨日受訪時表示,方案是政府在既有條件下可以先行先試辦法,假如等待新城填海區或重建原區在具備條件後再興建「置換房」,將會拖延「都市更新」進程,而方案亦可滿足市民不會過分遠離居住原區訴求。 被問到「都市更新」進程緩慢一直為社會詬病,政府又遲遲不願牽頭祐漢舊區重整工作,黃承發稱,目前最迫切問題是要盡快成立由政府全資擁有的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在開展「都更」工作上較具靈活性,才能更快地推動「都更」工作以及舊區重整;而「都更」會已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章程和條文,他希望政府盡快落實都更工作。

2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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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張聲勢無助互信

出一副可有可無的態度,往往是佔據談判優勢的手段。美國總統特朗普24日取消「特金會」,國際輿論譁然,72小時內再改口稱可能恢復,做法讓人覺得兒戲。然而從一開始,雙方就沒有穩固的互信基礎,美朝對「無核化」的定義從來沒有共識,會面也很難有具體結論。一個談不出結論的「特金會」,不是特朗普希望的「特金會」,從取消再要恢復,朝鮮恐怕要付出更多代價。 自特朗普宣布「特金會」時間地點以來,朝美兩國完全看不出即將舉行首腦峰會的氛圍,一邊放話威脅用利比亞模式對付朝鮮,一邊又罵對方的副總統是政治白癡,人權問題被拉上檯面,本該要聚焦縮小的分歧,卻在持續擴大,雙方也看不到消弭分歧的努力。照理來說,美朝峰會是大事,每一位領導人都希望參與這樣歷史的時刻,雙方事前必定經過縝密磋商,達成甚麼協議、如何措辭,都必須斤斤計較,商議妥當後,才可能讓兩國領袖見面,走個過場。 但「特金會」不是,特朗普顯然沒有預期這突如其來的機遇,也沒有思考過朝鮮真的無核化之後,美國在亞洲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甚至可能沒有想清楚,究竟朝鮮無核化,對美國有沒有好處。然而,「特金會」的招牌太大,他沒理由拒絕。 對特朗普來說,「特金會」要談的不是和平,他不像金正恩有振興朝鮮經濟的壓力,也不像文在寅有民族統一的使命,他的態度一向是你有核彈沒 關係,我的比你大顆就好,半島核問題沒必要立刻解決,他同樣能從危機中獲利。金正恩雖試圖把握談判的主動權,但最終能提供美國怎樣的保證,才是問題所在,如果朝鮮不願意提供美國期待的「無核化」,即使真的會面,也不會有共識。 從今年初以來,朝鮮已經做了許多化解局勢的舉動,在沒有美國經濟回報與安全承諾的情況下,主動宣布棄核,國際社會營造出和平談判的氛圍,這是金正恩在造勢,但談判的高手善於將別人的期待化為籌碼,為對手製造壓力。儘管輿論都將談判破局的責任歸咎特朗普,然而他本就不是在意道德的人,就在宣佈取消的72小時內,特朗普又轉軚,稱「特金會」「可能」恢復,創造了一個模糊的空間,文在寅立刻就對特朗普「還願意」見金正恩表示「感激」。 特朗普的外交手段,依靠的是美國的威信支撐,他的作為難免給人任性與不負責任的印象,在商場上或許無可厚非,但在國與國的交往中,都將種下長期不利的因素,尤其朝鮮核問題攸關全球安全局勢,影響半島甚至整個東北亞的和平,如果不能在相互信賴的情況下真誠對話,過去一切降溫的努力或將付諸東流。

2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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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公司名義騙銀行1,700萬

港澳兩男搭長橋出千一落網

港澳兩間車行的一名員工及東主,以虛假文件訛稱購買12部名車,成功騙取香港一銀行1,700多萬港元貸款,香港車行取得銀行貸款後,多次轉賬至澳門的車行,涉案港男及澳男最終借兩車行的名義,把騙款全部轉入其私人賬戶。但事件最終被港方車行發現破綻,遂向澳門司警舉報,司警日前將澳男拘捕,並在他住所內搜出65,000元贓款及相關涉案合約。至於港男下落,有待香港警方追查。 上周四(24日)被司警拘捕的男子姓關(46歲),是本澳一間車行東主。司警表示,事件要追溯至2016年,當時接到香港一間車行負責人報案,指懷疑其車行一名姓楊總經理,假借其車行名義,與本澳一車行姓關東主合謀,向香港一銀行申請六筆合共1,770多萬元貸款,欲購入12部名車,但所有文件均是虛構。 與此同時,澳門金融情報辦公室於2016年2月及3月,發現關男的車行賬戶有六筆匯入款項有異常。經監控及調查後,發現該六筆合共1,770多萬元的匯款被迂迴轉移,最終流入關男及楊男的私人戶口。 司警經一年偵查,最終於上周四直搗關男位於黑沙環住所將他拘捕,並搜出65,000元現金和相關涉案合約,亦發現涉案楊男曾過數50萬元關男。司警上周五以加重詐騙及清洗黑錢罪將他移送檢察院,並正追查其餘贓款下落。至於涉案港男,司警已把相關資料轉告香港警方,有待港警追查楊男下落。

2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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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多年未能發展

背後有不少不為人知的辛酸

特區政府宣佈收回南灣湖A、C 及D 區共16 幅臨時批租期屆滿但仍未完成利用土地,土地承批人批評政府做法不公,指出土地多年未能發展,背後有不少不為人知的辛酸。土地管理發展策略協會主席關偉霖表示,本澳上世紀80 年代末、90 年代初期經濟低迷,政府財政儲備虛空,為了澳門能順利回歸祖國,中葡聯合聲明設立了中葡土地小組,規定每年可批出二十公頃土地(包括填海地及未開發用地,如石排灣區及南灣湖等土地)。有關的批地所得扣除成本後,由澳葡政府及日後成立之澳門特區政府平分,用以作回歸後特區政府之財政儲備。 在此背景下,很多愛國愛澳的企業家,當中不乏商界翹楚、愛國人士、歸僑等,在即使明白所獲得的批地屬於未開發用地,以及於短期內無法立即進行利用的土地的情況下,仍然願意出錢、出力,助力澳門順利回歸而向政府申請批給土地。其中,南灣湖一帶二十多幅及石排灣十多幅土地均是在上述的時期進行簽訂的。無奈地,回顧這些土地廿多年的歷史,土地承批人一直沒有獲得完成土地利用的機會。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百廢待興。政府財政緊拙,期望能透過土地批給,獲得大量的財政收入的同時,亦期望透過承批人的投資,振興經濟。因而有關的批給合同條款,只是順應一些既有的框架擬定、簽署。而且,在簽訂之時,根本沒有可利用的土地(如南灣海域或石排灣山體等)。 就南灣海灣發展計劃而言,批給合同內設定的多達十多項的特別負擔,包括填海造地、建兩個人工湖(現南灣湖及西灣湖)、以及南灣A、B、C、D、E 區的一體化基建工程、包括由媽閣至皇朝的排汙廢物處理系統、電力、自來水、電訊網絡、興建長達接連五個區域的道路等,換言之,土地承批人包攬此項澳門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創建,整個計劃之浩大,實是當時的澳門前所未有。 土地承批人亦為此繳付溢價金超過40 億澳門幣,連同上述的整個計劃的造價,斥資達110 億澳門元(見1993 年7 月9 日澳門及香港報章),相當於現時過千億澳門元,工程耗時約十年,直到澳門回歸時期才陸續竣工。然而,其批給合同之租賃期的訂定,是由刊登公報之日已起計。換言之,當承批人完成上述之特別負擔後,租賃期只剩大約15 年。 2001 年-2004 年,當南灣湖B、C、D 區的土地發展具備條件展開,特區政府開放賭權,土地承批人讓出所有B 區的珍貴批租土地,以配合政府開發博彩業。特區政府承諾日後將會批出一幅或一幅以上,位於南灣湖C、D 區的土地,或具同等建築面積及建築能力的區域或土地作為補償,但至今仍未兌現。 2005 年-2007 年,政府發出南灣湖多幅土地之街道準線圖。承批人入則,申請發展土地項目。期間,澳門成功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於2006 年,政府廢止了原有的規劃,並表示將會重新規劃南灣湖C、D 區,導致有些在發展建設中的土地(例如嘗試打樁,獲得工程準照,編製計劃,批則等)均被政府叫停。叫停原因是南灣湖新規劃需配合世界遺產等等。 2006 年-2016 年這十年間內,土地承批人不斷詢問特區政府,懇請盡快公佈新的南灣湖C、D 區規劃,以重啟發展項目。但至今這片土地的新規劃仍未發出。 (詳情可透過以下網頁瞭解:http://www.namvan.com. mo)類似的情況亦同時發生在同期獲批的石排灣蝴蝶穀十多幅土地。當地是一片岩石山體,海拔高達40-50 米。 承批人必須等待山體變為平地、完善有關的水、電、道路等基礎配套設施後,才能進行土地利用。 1993 年,政府主動提出更改土地用途由工業變為住宅。並表明需要展開全新的規劃研究。同時,政府委託協力廠商工程公司進行土地平整工程,平整工程歷時近廿年。 2009 年,政府在新聞發布會首次介紹「石排灣都市化規劃」及「石排灣公屋」計劃,並推行「公屋先行」,優先興建公屋。 2015 年,大部分的石排灣批地已經或即將屆滿,政府已經陸續地刊登政府公報,宣告土地批給合同失效。但政府從來沒有發出「規劃條件圖」予絕大多數承批人發展,即使承批人多年來不斷申請,以及向政府表達訴求。 2017 年,政府啟動了對失效土地的收回程式,要求石排灣工業區的承批人遷離土地。 從上面簡略的歷史可以清晰地看到,大量的臨時批給土地不能如期完成利用的原因,可主要歸納以下五個因素:

2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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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制制度」修法獲認同

家長認為未成年人需獲父母同意

政府正就《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進行公眾諮詢,前天(周六)假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層演講廳舉行公眾諮詢會,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嫻、白安德、古綺勤,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警司劉家榮主持,近100名市民出席,十多人發表對法案的意見,大部分人士均對修法方向表示認同。 有在場家長認為,對於未有認知能力小孩或未成年人士,必須得到《父母同意書》才能出入境,以保障他們的安全。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圓圖)表示,去年約有400萬人次的學童過境到珠海上學,現時設有學童專道讓未成年學童過關,是次修法希望由家長主動提出是否需要限制子女出入境。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嫻補充,可考慮讓父母自行申請禁止子女出境,或維持現時做法。 有與會者認為,法案建議如被拘非法入境或逗留人士,在被調查取不合作態度,60天的拘留期將被中止,繼續留在拘留中心,會對公帑造成壓力。梁文昌表示,修法是希望針對故意虛報身份人士,除有人故意虛報遺失證件等情況,否則一般情況也不會超過60天拘留時間。他補充,現時拘留倉只有十多名等待遣返人士,倉位數目壓力不大。 有與會者指澳門偷渡情況嚴重,偷渡及協助偷渡人士也應該被刑事化,以打壓偷渡者集團式運作。

2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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