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化防疫的想像

繼上月底有碼頭工人因接觸冷凍海鮮包裝而感染新冠肺炎後,山東青島11日再有三人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目前感染源頭仍未釐清,但相信與碼頭工人個案有聯繫。新增個案帶來新一波爆發的風險,防疫措施再度升級,出入管制再度趨緊。這是疫後城市治理的新常態,卻未必是常態化防疫的最終解答。 香港政府上月底延長出入境管制措施至今年12月31日,雖然加上可因疫情變化放寬的但書,可是究竟何時能通關仍未見樂觀。按照內地防疫的邏輯與要求,一日未斬斷社區傳播鏈,一日就沒有放寬通關檢疫的可能。 香港是個人流貨物密集流通的樞紐型城市,面臨的風險本就高於其他許多城市,即使在防疫如此成功的內地,仍無法完全杜絕病毒的入侵,香港要做到完全零風險,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在歐洲,隨著天氣轉冷,一度受控的疫情再度失控,多個國家接連創下單日新增紀錄。相較於首波疫情後的封鎖,人們面對再度收緊的防疫措施出現更多反抗及不滿的情緒。事實上,由於經濟復蘇的壓力及財政空間的縮緊,許多國家與地區已經沒有條件再實施大面積的封城。如何在不封城的情況下應對新一波疫情,是許多政府思考的問題。 其實,將疫情防控的風險參照由地區縮小為個人,或許是值得思考的方向。世界經濟論壇本周將推出首個跨國流通的「Covid-19通行證」,類似健康碼概念,以手機應用程式的形式匯集核酸檢測及是否接種疫苗的資訊,作為跨國移動的憑證。這個計劃雖然在技術上並不創新,但目的是建立一個方便、快速且各國都認可的通行證,讓全球各地潔身自好的民眾能夠自由移動。 全球性的危機需要全球性的策略來應對,任何單一國家與地區,都不可能獨立處理這個問題,而長時間停止人員往來,也將持續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旅遊禁令或隔離措施雖然能夠提供短期的保護,但每個國家與地區都需要一個可以長期、彈性實施、更加風險導向的防疫作法。 常態化防疫的邏輯應該是有針對性的防控可能輸入病毒的途徑,建立常態檢測的制度,若出現本地病例,則要在最不影響社會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實施封閉式管理,排查疫情源頭。本澳熔斷機制的設立,就是基於這樣的邏輯。 全球經濟的復蘇,仰賴長期有效的防疫制度,疫後秩序的重建,也依賴國與國之間的互信。建立邊界屏障不單損害全球化的成果,也不能長遠控制疫情。除了等待疫苗之外,我們需要更多常態化防疫制度的想像。

1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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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弊案宣判

張祖榮判囚兩年獲准保釋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經歷兩個月庭審,上周五(9日)下午在初級法院宣讀判詞,26名被告中只有五人出庭。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指出,張祖榮庭審期間一直保持沉默,毫無悔意,身為最高領導但知法犯法,判處張祖榮四項違反保密罪及三項資料不正確罪罪成,判入獄兩年,不予緩刑。至於其涉及的犯罪集團、受賄作不法用途等刑幅較重的罪名則不成立。法院考慮到張祖榮刑幅不超過三年,不符合繼續羈押強制措施,批准立即釋放直至裁決轉為確定,但須繳交十萬元擔保金。 本案被告連同張祖榮在內共有26人,包括案發時任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貿促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涉嫌行賄的商人吳國壽及其妻子伍淑華,以及店舖東主、涉嫌行賄取得身分證的人士等。案件原定於今年4月27日開審,由於多名被告缺席,案件兩度押後、於6月11日開審,並於8月11日結案陳詞。 張祖榮七項罪成獲刑兩年 案件於上周五下午4時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宣判,張祖榮等五名被告出席。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指出,經過貿促局工作人員提供的資料以及相關證人於庭審中的證言,認為該局在申請來澳居留的分析表、計算形式,以及最低投資萬的金額等,從沒有對外公開,屬於機密性質,裁定張祖榮的違反保密罪成,另外三項濫用職權罪,亦應改判為三項違反保密罪。 而張祖榮與妻子葉安琪被控的財產資料不正確罪,梁鳳明指未能證實相關至少50萬港元和兩隻手錶是來自不法所得,惟張祖榮於2014及2015年的兩次申報均沒有提及相關財產,因此該事實獲得證實。因張當時已得悉有關款項和手錶存在,所以裁定張祖榮三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成,但葉安琪已沒有合作義務,故葉安琪獲判無罪。 證據不足張祖榮妻女脫罪 至於在行賄和受賄方面,吳國壽涉嫌安排張祖榮妻女(葉安琪和張倩雯)在涉案公司工作,從中收取不法利益。梁鳳明表示無證據顯示葉只是涉案公司的掛名員工,張倩雯也只是薪金高於另一職員。此外,亦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張倩雯取得涉案公司股權。經分析認為,上述行為不能構成吳國壽以支付薪金為由,持續向張祖榮提供不法利益,因此裁定葉安琪及張倩雯罪名不成立。 法官直斥:有冇做過自己清楚 張祖榮被控的一項犯罪集團罪、四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以及六項清洗黑錢罪,全部罪名不成立;其餘四項違反保密罪及三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全部罪名成立,數罪並罰合共判處兩年實際徒刑。 法官梁鳳明在判決後向張祖榮稱,雖然無足夠證據證明,但不代表其沒有做過違法行為,「有冇做過你應該好清楚」。梁鳳明指張祖榮令貿促局直接或間接與犯罪集團扯上關係,令政府形象受損,故不考慮對其設緩刑,希望張深刻反省。 梁鳳明又指,本案中無一被告認罪,無人勇敢承認相關後果,希望透過今次判刑各人可吸取教訓,深刻反省「咩嘢啱咩嘢錯」。

1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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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溢全吳愛華罪成不獲緩刑

集團主腦吳國壽重判18年

貿促局投資移民弊案醜聞中,被指為犯罪集團主腦的吳國壽,當日沒有出庭聽取判決,有報道稱他已離開澳門。吳國壽被裁定觸犯多項偽造文件罪名成立,被判15年徒刑,與另一案件競合,合共判處18年徒刑。 根據資料,吳國壽涉嫌多年前向內地人出售兩幅路環「紗紙契」土地,被控兩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成,2017年7月被判囚五年三個月,賠償多名受害人近1,500萬港元。法官指出,兩案競合後,吳國壽獲刑18年。 至於第五被告、吳國壽妻子伍淑華因病缺席宣判,合議庭裁定其犯罪集團罪和多項偽造文件罪成,被判入獄12年,二人的下線余淑華和楊淑津分別判八年半和七年半。由於余淑華有出庭應訊,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指她參與程度高,但看不到她有悔意,因此作出此量刑,並稱「結合所有紀錄,幾乎每次都有你份,希望你作出深刻反省,唔好呃人、欺騙政府」,必須判處實際徒刑才可達到對社會的預防效果。 兩名公務員罪成不獲緩刑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貿促局前行政管委會執行委員吳愛華、投資經理甄溢全,法庭審視了證人證言、電話資料、書證等證據,認定兩人罪成,分別判監一年九個月和四年,均不得緩刑。法官梁鳳明批評吳愛華沒有悔意、認罪態度差,身為領導應樹立良好榜樣,卻利用職務之便犯罪,嚴重影響市民對政府及公務員的觀感,判其入獄一年九個月實際徒刑。 甄溢全被指協助參與製作部分個案的虛假文件,被裁定觸犯多項偽造文件罪。梁鳳明指他身為法律範疇主管人員,應更清楚法律規定及要在其他工作人員面前樹立榜樣,批評他嚴重破壞社會對政府及公務員印象,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安寧,判處四年實際徒刑。甄溢全當日以患病為由缺席宣判。 至於多名涉嫌不法申請移民的被告,分別判囚兩年九個月至五年,多人罪名不成立,三人准予緩刑。其中火鍋店股東盛洪芳以重大投資為由申請臨時居留許可,法庭證實她為滿足1,300萬元投資額條件,偽造增資文件,同時替其兒子申請移民,裁定她兩項偽造文件罪成,入獄三年半。盛洪芳亦透過律師告病假,缺席宣判。 貿促局前行政管委會執行委員被控三項罪名成立,合共判處一年九個月徒刑。圖為上周五吳愛華步入法院前雙手合十向傳媒示意。(梁啟迪攝)

1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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