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14)日發出新聞稿稱,早前接獲情報,一名治安警察局警員涉嫌受賄及洩露機密警務資料。廉署經調查後發現,該名曾駐守外港碼頭的警員曾收受他人提供的不法利益,為一名非法入境本澳人士偽造入境紀錄,並協助該名人士經其駐守的口岸離境。調查還發現該警員亦涉嫌長期向一名活躍賭場的人士洩露多名特定人士的出入境資料,從而每月按人頭收取報酬。兩人分別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行賄」罪,該名警員還涉嫌觸犯「收留」罪及「電腦偽造」罪。 廉署還發現該警員持有的資產竟遠超過其歷年擔任公職的總薪酬收入,當中超過澳門幣500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且其提交之財產及利益申報書並沒有如實申報持有相關資產,其行為涉嫌觸犯《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規定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及「資料不正確」罪。 此外,廉署調查亦發現該警員曾受他人所託,透過另外四名任職不同部門的同僚查閱他人之出入境紀錄、被監控情況、調查中的案件資料等機密警務資料,獲悉後向他人洩露。相關人士明知未獲上級批准,仍私下查閱及洩露上述機密警務資料,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濫用職權」罪、「違反保密」罪及「違反司法保密」罪。案件已完成偵查並已移送檢察院處理。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批准對上述警員採取定期報到等強制措施。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晚發出新聞稿表示,保安司司長高度關注事件,治安警察局已對該四名涉案警員開立紀律程序,其中一名早年因涉嫌觸犯違反保密罪,已於2020年7月29日被法院勒令中止職務,其餘三名警員則於昨日被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保安司及治安警察局將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後續調查工作。 (資料圖片)
慕拉士大馬路下水道第四階段工程昨天(14 日)展開, 今日上午10 時起, 介乎漁翁街與慕拉士街之間一段慕拉士大馬路實施有限度通車;慕拉士大馬路近南方工業大廈(第一座)路段設置臨時斑馬線;十條巴士線受影響,慕拉士街近慕拉士大馬路電單車泊車位禁止泊車,以用作設置臨時殘疾人士留用泊車位。 另外,因應市政署疏通排水管道,本月17(周六)及18 日(周日)、24(周六)及25 日(周日)凌晨時段,多處路段實施封閉交通,包括渡船街、和樂街、青洲河邊馬路、福隆新街等。 慕拉士大馬路施工範圍(紅色)。(市政署提供圖片)
【本報記者劉凱輝】治安警近日根據路氹一間酒店舉報,拘捕一名涉嫌操控賣淫的內地男子,同時截獲一名懷疑來澳賣淫的內地女子,現正追緝另一名在逃「馬伕」的下落。 案情指, 治安警接獲路氹望德聖母灣大馬路某酒店報案,指有人懷疑從事賣淫活動。警方分析後鎖定目標及部署,本月13日凌晨1時許,警員在該酒店大堂先後拘捕涉案的30歲內地男子胡某及20多歲的內地女子鍾女,將兩人帶返警局問話。調查發現,鍾女今年初在內地透過同鄉介紹,安排來澳從事賣淫,並有專人安排住宿。經考慮後,鍾女本月初抵澳,隨即與胡某及其一名在逃男同黨等兩名「馬伕」會合,之後租酒店房接客,每次肉金約1,500元,由胡某及在逃男同黨負責「搵客」,以及安排車輛接載鍾女與客人交易。 被捕兩名男女均向警方承認犯案,鍾女供稱收到的肉金會與胡某及同黨對分,她供稱至今只接客一次及收取元報酬。警方將胡某依涉嫌「操縱賣淫」罪送交檢察院起訴,同時繼續追緝在逃人士的下落,以及當中的具體不法利益等。 治安警根據路氹一間酒店舉報,拘捕一名涉嫌操控賣淫的內地男子及一名賣淫女子,正追緝另一名在逃「馬伕」下落。(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
江門青年會新閣拜訪教青局 帶動年輕一代參與國家建設
甘肅聯誼會分享隴文史 冀學生傳承中華文化
本澳的公屋政策不再是「 社屋為主,經屋為輔 」,而是要面對經屋、「 夾屋 」兩方面的問題,且要兼顧私樓。對於偉龍馬路公屋方案調整,則是「 少咗幾多一定會補返 」。
議員何潤生關注當局前(12)日公布的新消費優惠計劃,對優化方案表示認同, 但認為未來市場物價或有波動升幅,問到當局有何措施控制及監管物價。
議員林玉鳳冀當局考慮澳門居民外籍配偶或家人入境團聚,又冀當局考慮讓外籍家傭入境等。
政府一直都有進行「引客來澳」的工作,更透露正與中央商量疫苗互認, 如中央同意首階段會在廣東省試行。
議員鄭安庭問及政府會否再向中小微企提供新一輪經濟援助,紓緩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