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

正取生名單下周一公布

2018/2019學年「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學校已完成首次報讀幼兒教育階段的入學面談,並將於下周一及二(9及10日)公布正取生名單,教青局提醒家長可於即日起至14日期間,到各區自助服務機列印「註冊憑條」,並於指定日期遞交給決定入讀的學校,以完成入學手續。「註冊憑條」適用期至本月30日。每張憑條僅供使用一次,家長遞交前務必認真考慮及選擇入讀的學校。 教育暨青年局稱,若幼兒為澳門居民,家長只須持子女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到各區的自助服務機列印「註冊憑條」;倘幼兒為非澳門居民且已辦理中央登記,家長可登入教青局網頁,輸入子女的證件號碼及手機短訊驗證碼,以下載及自行列印「註冊憑條」,倘家長未能成功列印,可於本月30日前親臨教青局或該局轄下成人教育中心或氹仔教育活動中心專櫃辦理。 擬入讀本澳學校的非澳門居民,必須具澳門有權限實體發出超過90天的在澳居留或逗留許可,倘有關非澳門居民符合在澳就讀的條件,但沒有辦理中央登記手續,則須帶備幼兒及其父/母/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澳門逗留許可憑條等文件,親臨教青局專櫃列印「註冊憑條」。 學校將自本月16日陸續公布候補生錄取名單,家長可按學校指定的時間遞交「註冊憑條」或辦理轉校手續。倘幼兒於本月16日後尚未獲學校錄取,又或家長擬轉報其他學校,可自當天起於教青局網頁查閱各校幼兒教育一年級的學額情況,並自行到仍接受報名的學校報讀。 教青局資料顯示,2018/2019學年幼兒教育一年級共有學額7,500個,完成中央登記的幼兒有6,500 多人,學位充足。

06/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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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完成水浸車稅務優惠法案

買新汽車最高可減14萬元

鑑於颱風「天鴿」襲澳期間造成大量機動車損毀,政府制訂《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內容與早前公布的方案大致相同,市民購買新機動車才可獲扣減或退還稅款。 行政會前(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梁慶庭稱,法律草案已完成討論,將提交立法會討論表決。法案稅務優惠對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於2017年9月18日或之前在交通事務局辦理車輛註銷手續;損毀車輛已繳納機動車輛稅;取得的新機動車輛數目不超出所有人的損毀車輛總數目;取得的新機動車輛與所有人原有的損毀車輛屬同一類型;所有人在申請稅務優惠前未對新機動車輛作出移轉。 法案建議,自法案生效起兩年內,購買新車需繳納的稅項中可扣減損毀車輛稅款,扣減金額按照損毀車輛使用年期折舊後的車輛淨值比例計算。對汽車而言,最低扣減金額為澳門幣8,000元,最高14萬元;電單車則為最低2,000元、最高5,500元。對於使用新能源環保車輛,自2017年8月23日起至法例生效後兩年內購買的,按照現行法例可獲豁免繳稅外,亦可獲得退還上述稅款。法案還建議,已使用逾十年損毀車輛,所有人買新輕型摩托車或重型摩托車時,可獲退還稅款澳門幣2,000元,買新汽車則可退還稅款澳門幣8,000元。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天鴿」風災登記損毀並已註銷的車輛共 6,521 輛,牽涉及稅款估計1 億4,700萬元。至於在「天鴿」期間受損維修的車輛則未有受補助。

06/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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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解大媽一舞天下驚?

廣場大媽舞,現今已不是一項單純的健身、社交活動,處理不好,隨時是引發社會矛盾的一枚重磅「社區炸彈」,祐漢公園日前發生兩宗氣槍射擊大媽事件,不就是一項警號嗎?去年民署就接獲公園噪音投訴68宗,當中12宗被檢控,幾乎全是大媽起舞播放大喇叭所致。 還記得2001 年電影《少林足球》一群「騎呢友」在珠海街頭載歌載舞的一幕嗎?廣場大媽舞,某程度是這樣一個變相翻版!有人說大媽舞低劣、嘈吵、霸地、影響市容,但我們必須分清界線,不能這樣一棍子打下去,非黑即白。 廣場大媽舞,其實對一群年紀大、退休的家庭主婦,是一項不錯的集健身、跳舞、唱歌、社交的文娛康樂活動,子女大了,與老公感情淡了,於是在一群志同道合友人的互動中,找到紓解鬱悶的出路,跳完舞,還可以結伴飲茶、逛街、聊天,有事時還可以互相幫忙,大媽們於是身心舒暢,心靈有寄托,誰說這不是減少家庭磨擦、「家暴」的一帖良藥! 另外,大媽舞還替社會創造巨大商機,據估計,國內約一億人跳大媽舞,醒目商人馬上替大媽訂製清一色的舞衣、舞鞋、舞帽,以每位大媽花約1,000 元人民幣計算,已是過千億的龐大生意!與此同時,還造就一大批替大媽編舞的編舞師,結果人人「有銀搵」。 不過,玩還玩,卻不能不理其他人的感受,高分貝大喇叭播放《小蘋果》、《最炫民族風》,幾十人在公園、廣場、球場又跳又唱,一跳隨時幾粒鐘,波友、晨運客、小朋友等全部讓路,這就太霸道了。 因大媽舞出現衝突事件,多不勝數,經典事例要數2013 年武漢「高空潑糞」、2013 年北京「鳴槍放狗」、2014 年溫州「高音炮對決」、2014年長春「車位地鎖」等,至於一般的擲水樽、丟鞭炮、扔蕉皮等小個案,更是無日無之。 大媽舞不但「享譽」國內,還衝出國際,巴黎羅浮宮、紐約時代廣場、莫斯科紅場,亦因為大媽佔據廣場跳舞,出現被當地警察驅趕的不愉快事件(明明出國「血拼」shopping,幹嗎還要集體跳舞?)本澳目前監管公共場所的民政總署,實有責任對大媽舞的離軌,撥亂反正,例如勸喻大媽們使用無線耳機,接收由喇叭輸出的無線音頻,那就不會擾民,同時,嚴格執行《噪音法》「晚十朝九」的規定,雖則罰款最多不過2,000元, 但罰多幾次, 大媽自會收斂, 至於人多又佔地, 隨時會觸犯「公眾集會規定」,看的是當局如何執法罷了。

06/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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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五年廢青 最叻打機激老豆

殺父過程 先箍暈再刀插咽喉放血

司警正式拘捕並以「加重殺人罪」起訴本周二(3日)清晨祐漢民安新村涉嫌弒父的「逆子」,司警前天進一步公布案情時稱,疑兇2013年自台灣完成學業後一直閒賦在家,與死者父親關係疏離如「房東房客」,但死者自1995年患上精神病後,雖然一直接受治療,惟情緒控制方面大不如前,加上妻子2015年逝世,對他更造成頗大打擊,案發時兩父子又因小問題爭執,疑犯冷血地先將老父箍暈,再刀插老父咽喉放血,即使之後報案自首,但傷者已因失血過多死亡。 司警前天稱,驗屍報告指出,55歲男死者頸部前中間有一條由利器造成的約六厘米開放性傷口,符合案發現場所發現兇器所造成,同頸部左右兩側有紫紅色瘀青痕跡,亦符合打鬥期間疑兇用手臂箍暈死者所造成。 案情透露,28歲姓黃疑兇過去五年居於祐漢民安新村第二座8樓其父親所屬物業單位,期間一直沒有工作,閒時在家「打機」,與父親關係疏離如「房東房客」,但兩父子經常因小事爭吵。自疑兇母親2015年逝世後,死者曾隨兩名女兒遷往石排灣居住,一年多後返回上址與兒子居住。 死者自1995年被確診患有精神病後,一直接受治療,病情得到好轉,但自從妻子過世加上與兒子日夕相對,兩人關係急劇轉差,而疑犯在失業、「蝸居打機」、與父親關係不佳等多重因素下,脾氣亦日趨偏激。 本周一兩人已大吵一頓,至本周三凌晨,即案發前幾小時,兩人更吵至不可收拾,期間疑犯欺老父年老體弱,用手臂把老父箍頸至他暈厥,聲稱「害怕他醒來」,遂到廚房取來一把連柄七吋多長水果刀,一刀直插老父咽喉,任其放血。雖事後報警自首,但傷者已因失血過多,送院後證實死亡。

06/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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