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方案》保障琴澳融合

街總促盡快引入澳門民生福利

【本報記者黃煒強】橫琴地處珠海南端,與澳門一水一橋之隔,具有粵澳合作的先天優勢。中央近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當中提出多項便利澳門居民在合作區更便利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措施。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會長吳小麗表示,《總體方案》給澳門提供更多的機遇和發展空間,未來將更好地解決澳門居民就業、創業、居住、經濟等問題,是一個新的里程碑,相信將吸引愈來愈多的澳門居民到橫琴工作生活。她建議,「深合區」應盡快引入澳門基本福利保障設施,把橫琴打造成澳門市民到內地生活的新基地。 在琴工作生活澳人續增 吳小麗介紹,2021年初已有超過5,000名澳門居民在橫琴辦理了居住證。從2020年收集的資料看,大約有800名以上的澳門居民比較頻繁往返於澳門和橫琴。他們大多數都是在橫琴居住,然後返回澳門工作,還有少部分人是澳門長者居民在橫琴養老。相信這個數字未來會越來越高。 吳小麗指出,橫琴為這些澳門居民的生活提供了非常好的保障和便利。一是社會保障,澳門居民憑居住證就能在橫琴享受多種社會保障服務,包括購買養老和醫療保險、享受優惠養老服務及入學等方面;二是出行,橫琴口岸「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大大節省了澳門居民通關的時間,單牌車政策更是讓琴澳雙城無縫生活成為現實。 《總體方案》優化澳人福利民生 吳小麗補充指,《總體方案》提及醫療服務和社會服務設施在橫琴落地,直接為居民提供福利,並建設學校,減少兒童跨境往來上學,便利學生就讀以及家長照顧。雖然橫琴的社會福利與澳門有所不同,但不少措施已逐步推動,例如本澳居民能在內地購買醫保和社保,在醫療上帶來一定保障。 琴澳一體化共建優質生活圈 吳小麗認為,隨著琴澳之間的往來變得更加頻密,澳門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應積極完善兩地的出入境和交通配套,讓居民能夠更便捷的往返琴澳,促進兩地交流和發展。同時,兩地政府應盡快引入澳門基本福利保障設施,真正實現琴澳一體化建設,突破障礙共建琴澳優質生活圈。

1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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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兩站點全長2.2公里

輕軌橫琴線爭取四年內完工

【本報記者陳宇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第三場媒體介紹會昨(15)日舉行。會上,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林煒浩介紹澳門輕軌延伸橫琴線項目。 輕軌橫琴線全長約2.2公里,共設有兩個車站,包括位於原蓮花口岸區域的「HE1站」,以及位於橫琴口岸地下預留空間的「HE2站」;走線以高架方式始於「HE1站」,沿蓮花大橋方向自高架逐漸下降,以河底隧道方式穿過十字門隧道進入珠海橫琴,最終止於橫琴口岸的「HE2站」。 最大運能每小時逾8,500人次 林煒浩續指,「HE 1站」設有連接通道,與原蓮花口岸區域連接,以便乘客透過連接通道轉乘氹仔線。列車類型為四節、每一車廂可運載476人,預計系統設計最大運能為每小時8,568人。而橫琴線採用盾構機的新施工模式。 林煒浩補充,為了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完善澳門與內地城市及高鐵輕軌的便捷對接,特區政府於今年3月正式啟用輕軌橫琴線的建設,爭取四年內完成。 總規不包括橫琴106平方公里 記者會上,有傳媒提問指粵澳共管橫琴深合區106平方公里,本澳城市總體規劃是否會有調整?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表示,日後會由橫琴管理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管理及規劃橫琴106平方公里,特區政府將會與上述橫琴委員會溝通及互相配合,而澳門總體規劃諮詢是沒有包括橫琴106平方公里。 外國人入深合區無需特別簽證 至於未來深合區的治安執法問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合作區內治安維護、安全、預防打擊犯罪工作屬內地公安機關執法權限,本澳無相關權限。 黃少澤又認為,合作區將來是契機,本澳與內地警方有進一步的合作空間,現時粵澳警務合作良好,但合作區作為特別的區,可能涉及澳門的事項更多,但管轄權是屬地管理,而不是澳門管理,因此會與橫琴充分配合。 另外,有傳媒問及外國人經橫琴口岸進出是否需要特別簽證?黃少澤稱,內地對外國人簽證政策無改變,橫琴口岸有簽證房,可即時簽證即時過關,較為便利。但受疫情影響,外國人士暫不允許入境內地,相信待疫情緩和,相關簽署會隨即恢復。

1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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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A區兩地段擬設避難場所及體育館

電動車充電樁暫未有實際數量

【本報記者劉凱輝】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會議,由城規會主席陳寶霞及副主席邱庭彪等主持,會上討論15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包括新城A區計劃用作興建社服設施和避難場所的A8地段,以及計劃用作興建體育館和游泳池的A9 地段。 會上先介紹了兩份公共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位於新城A區的土地A8、A9地段。A8地段用作公共設施、社會設施及避難場所,A9地段用作康體設施,體育館及游泳池。有委員關注建築天台用途;亦有委員關注地庫車場的電動車充電樁數量。有委員稱,草案有提到垂直綠化,屋頂除了要滿足現有消防條例外,能否引入太陽能板等綠化方向,以起到公共建築的示範作用。 工務局代表回應稱,天台已規劃用作綠化或設置太陽能設備等;至於電動車充電樁數量則未有實際數量,當局會在實際設計時作要求,又稱A區規劃提到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位,至於具體設置多少沒有強制寫入規劃條件圖草案,由於是公共工程,會要求建設部門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充電位。 另外,在討論沙梨頭海邊街5-7號的規劃條件圖時,有委員關注如何維持地段騎樓風貌,以及下水道清污分流等問題。工務局代表回應稱,專家已建議地段新建築需保留騎樓,並維持原有高度限制及整體風貌;市政署代表則表示,本澳超過七成下水道已作清污分流,只是有關地段是主幹道,暫未有條件開展清污改造工程,但並不影響新建築的分流設計。 政府在城規會上介紹土地分類及用途行政法規草案,包括細化土地分類次類別。 (劉凱輝攝)

1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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