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揭違規採購事件 不符免招標規定

學者倡公開判給資訊及質量

廉署在上月發表的2020年工作報告再次揭露政府部門違規採購事件。批評新聞局出版的《澳門》雜誌,以及「經貿資訊網站」直接判給的做法,明顯未符合免公開招標的法律規定,直指新聞局現時的監督措施欠充分。有新聞學者指出,事件可歸咎於新聞局對雜誌以及網站的定位方向並不清晰、缺乏透明度所導致,認為當局有責任於合同條款上列明其要求。有時事評論員則建議政府在判給資訊方面可公開大眾得悉。 【本報記者鍾佩欣報道】 近年澳門廉署及審計署接連揭發多宗違規採購事件,2016年審計署抽查280個項目,發現其中81項未有按法定程序判給,涉及金額約1.28億元。其中涉及環保局、澳門基金會、交通局、工務局等,大部分是調研項目判給金額超過50萬元或預算許可,但卻沒有依法招標或向三間公司詢價,直接判予某些機構,有的沒有依法簽訂合同。 以雙方合作良好為由直接判給 廉政公署去年(2020年)專案調查一宗是涉及舉報新聞局,多年來無公開招標及詢價,直接將《澳門》雜誌的中、葡、英三個版本的採編服務分別判給三家公司,每一版本服務費累計達1,000萬至2,000多萬元。新聞局每年都以滿意原公司服務、雙方合作良好等為由,引用《採購法》免除公開招標及詢價規定直接判給。廉署經調查,排除上述三家公司獲新聞局直接判給服務合同與公職人員不當利用職務之便或貪污濫權的行為有關。 新聞局又將經貿資訊網站的營運服務直接判給其中一家公司,且該網站內容只轉錄其他49家媒體的澳門新聞,合同費用每年卻數百萬元。其後,新聞局每年以原公司為本澳少數具備相關專業經驗、滿意原公司服務、雙方合作良好、維持網站運作風格統一等為由直接判給。 批新聞局監督措施欠充份 廉署指出,新聞局監督經貿資訊網站的營運與質素的工作,也未見有就如何收集及組織稿件提出明確要求,無定期監督並確認承批公司提供的服務與行政當局支付的費用是否匹配,顯示新聞局現時的監督措施欠充分。 新聞局回應廉署工作報告時表示高度重視對該局服務採購提出的意見,並積極跟進,並指出《澳門》雜誌中、葡、英三個語言不同版本製作服務現已再次公開招標,發掘市場潛在的服務提供者。另外,經貿資訊網站的營運自去年4月30日與承批公司合約期滿後,已由新聞局接管,現時沒有外判。

23/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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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欠缺新聞定位方向

合同條款上需列明其要求

澳門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兼立法會議員林玉鳳受訪時認為,出版雜誌內容水平決定其判給的費用,而雜誌以及網站的定位方向亦相當重要,林玉鳳指出,事件可歸咎於其方向並不清晰、缺乏透明度所導致,而新聞局亦有責任於合同條款上列明其要求。 廉署批評網站內容只轉錄其他49家媒體的澳門新聞,林玉鳳認為編寫文章過程,輯錄他人的資訊作資料搜集是合理情況,包括不同地區的內容,數字、個別特定資訊等,而整體而言,需了解新聞局所營運的「經貿資訊網站」的具體要求、目標、受眾以至定位的方向,而判給公司的營運模式又是否能符合新聞局的規定及要求,從而訂定合同費用。她又認為雙方的合同亦要清楚列明其要求於條款內。 判給費用視乎文章水平及深度根據廉署報告的資料指出,新聞局在《澳門》雜誌每一版本服務費累計達1,000 萬至多萬元。林玉鳳表示,在資訊有限的情況下,難以判定其費用是否合理,需視乎其文章的水平及深度、印刷質量要求高、以及作家經驗等。林玉鳳舉例指出,一個新聞專題要求性高,涉及獨家採訪的報道花費較大的人力資源,其費用會相對昂貴;反之,邀請作家寫稿,則會設有一定稿費限額。 不鼓勵局方自家經營資訊媒體 據新聞局回應指出,經貿資訊網站的營運自去年合約期滿後,已由新聞局接管。作為新聞學者的林玉鳳並不鼓勵新聞局自家經營一個資訊媒體,會使資訊及內容較為「官腔」,其編寫人員需按照公務員的相關規則,缺乏一定的獨立性。林玉鳳則建議政府若果有資源,以及社會上需某種的傳播媒介,外判是相對較好選擇,另一方面亦可培育經貿的傳播人才,但大前提下,新聞局的內容質量的監管亦相對重要。 談及過去各政府部門的外判資訊內容不透明,缺乏外界的監督。林玉鳳指出,過去政府部分招標文件均有公開工期、價錢等資料,但唯獨質量方面未有公開,林玉鳳則笑言:「好多工程爛,道道都爛,又快又平就做到畀你,但就冇咗質量」,因此作為議員,期望政府可公開其質量要求,可讓坊間監測其專業水準。 澳門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兼立法會議員林玉鳳指出,新聞局判給事件可歸咎於其方向並不清晰、缺乏透明度所導致。 (資料圖片)

23/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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