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警鐘長鳴」欄目公布,司法警察局破獲一個以本澳居民為首的網戀詐騙團夥。其中一名嫌疑人為2018年入職的治安警警員,該警員於2016年曾提供其內地銀行卡協助案中主犯開設電子支付賬號並使用至今,而且供主犯收取騙款,涉嫌觸犯「清洗黑錢」罪,案件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治安警察局其後於2020年5月7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並同日開始對其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司法當局於5月8日決定對其實施身份資料及居所之書錄的強制措施。 直至2020年11月5日,檢察院作出歸檔批示,指出案件經偵查後,沒有跡象顯示上述警員曾參與本案的犯罪行為;因此將涉及上述警員的案件部分歸檔。治安警察局表示,有關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畢,沒有證據顯示上述警員曾作出違法行為,因此,治安警察局局長2021年1月12日批示將相關紀律程序歸檔。 檢察院對治安警警員被列網戀騙案嫌犯作出批示,指沒有跡象顯示警員曾參與犯罪行為。(資料圖片)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26)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列席會議。
澳電舉行第12屆《澳門知慳惜電活動》,並於昨(26)日於旅遊塔舉行頒獎典禮。
消防局昨(26)日公布2020年工作數據,所有事件總數42,966宗,較前年下降11.02%,其中火警出勤總數為809宗,同比下降113宗,降幅為12.26%,下降原因主要是忘記關爐宗數減少69宗。
為協助中小企利用資訊科技革新經營,日前經濟局再次安排專人前往特色店,跟進商戶平台使用情況以及重點教導推廣策略及銷售技巧,包括如何設定投放廣告預算及投放時段、分析推廣成效、利用團購吸引平台用戶到訪商戶等,以進一步協助特色店更好地運作平台進行推廣,增加曝光及進行優惠促銷。
新城A區B6地段公共設施大樓建造工程昨(26)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進行公開開標,共收到20份標書,經開標程序後,兩份標書不被接納,其餘18份獲接納。
由於目前周邊多個地區新冠肺炎疫情不穩關係,體育局局長潘永權昨(26 日) 晚透露,體育局於今年新春期間將不會舉辦任何賀歲活動。
石排灣公屋群是本澳目前最大型的公共房屋項目,由經屋安順大廈、居雅大廈、業興大廈,以及社屋樂群樓組成,共有住宅單位9,015個,並分別以「安、居、樂、業」作為樓宇首字命名,喻意為居民建造宜居的生活環境。然而,自2013年居民陸續遷入起,多年來不間斷出現大規模甩磚,加上天花板落灰、滲漏水及爆水管等問題亦時有發生,甚至有清潔人員曾被剝落的瓷磚砸傷,公屋質量令社會高度關注。 業主入住首年已發現甩磚爆磚 日前,石排灣業興大廈及氹仔湖畔大廈等經屋的樓層公共部分再次出現大規模甩磚情況,問題由入伙起已持續發生,困擾住戶多年,對出入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有小業主指出,入住第一年已開始出現甩磚及爆磚情況,認為當初就存在質量問題,質疑興建的樓宇質量究竟是否合格,政府的驗收是否有嚴格把關等。且購買經屋的人士本身的經濟條件就非常有限,現時所居住的經屋單位更是通過長時間等待輪候才有機會購得,卻在入住後每年面對甩磚問題,令人難以接受。 協助居民表達訴求 就有關問題,民眾建澳聯盟多年來透過不同渠道持續協調及跟進,2015年民建聯接獲居民求助,表示湖畔大廈出現嚴重甩磚、樂群樓逾九成樓層走廊牆磚需要大型重修工程,議員宋碧琪隨即向當局質詢驗收情況,並促請當局建立更加嚴格具體的監管和評估機制,以加強對監理公司職責和義務的約束。2016年,業興大廈多處天花出現批灰甩落的現象,民建聯即時聯同房屋局及物業管理公司實地了解相關樓宇情況,發現多個樓層的樓道和走廊出現不同程度的批灰甩落,房屋局表示將會落實跟進,由建設辦與承建商協調維修事項。2019年,業興大廈再次出現大面積牆身瓷磚剝落,民建聯代表陪同小業主到廉政公署反映,其後獲回覆出現瓷磚剝落原因,是與過往不常見的大溫差變化天氣有關,並不歸咎於工程質量的缺陷。 促查明根源盡快根治 2020年,業興大廈再次出現大規模甩磚,且情況更為嚴重,現時共有個位置出現甩磚問題,該大廈共有十座,共242層,當中已逾236層的電梯出入口頂部出現空鼓,情況令人擔憂。議員施家倫建議政府協調聘請獨立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徹底查明問題根源,以便釐清責任歸屬,並盡快根治公屋甩磚情況。 民建聯理事長李良汪表示,房屋局肩負監察經濟房屋樓宇共同部分的管理、對分層建築物的管理作出技術協調及輔助等職責,惟當局卻一直採取消極不作為的態度,漠視當中存在的危險隱患,令情況愈來愈嚴重,他促請房屋局積極協調建設辦、承建商及業主代表,共同商談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法,讓居民可早實現實現「安居樂業」。
農曆新年即將來臨,大西洋銀行職工聯誼會義工團隊於上周六(23日)在執行董事杜琪新的帶領下探訪瑪大肋納安老院,並得到院長葉修女,譚修女和院內工作人員熱情接待及一眾長者歡迎。
《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正待立法會大會一般性審議,對於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人士,建議引入中止計算60 日拘留期的規定,並將拘留期延長至不多於24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