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電多項措施應對颱風季

水浸停電機制分五階段通報

澳門即將踏入颱風季,颱風吹襲期間,低窪地區將有機會出現水浸,澳電表示,將根據氣象局對風暴潮的分級指引及實際水浸情況,主動對嚴重水浸區域實施暫停供電措施,有關措施的通報機制將按五個階段進行發布。 為應對極端天氣帶來的影響,澳電昨天(27日)舉辦「為颱風季節作好準備」傳媒簡報會,分享澳電針對颱風的改善工作。澳電表示,吸取過去兩次超強颱風吹襲本澳的經驗,持續加強涉及對澳輸電網絡的防災抗災能力建設,當中包括將500千伏主網電源由兩個增至三個,逐步將220千伏架空電線改為全地下電纜輸電通道,興建連接廣東電網第三條220千伏輸電通道,保障對澳輸電。 大廈電力設施要升高在長期完善供電措施方面,澳電表示,去年9月完成「低窪地區新建築物電力裝置的技術規範」,新建樓宇的電力設備必須安裝在政府規定的防浸高度4.21米平均海平面以上;現有樓宇方面,大廈內的用戶共用電力設施屬業主共同擁有,業主應聘請有經驗的電業承辦商進行升高。 針對低窪地區有機會因風暴潮出現嚴重水浸,澳電稱,將按水浸情況主動於部分低窪地區暫停供電。有關的水浸停電情況將按五個階段進行通報,第一階段為「預警」,即根據氣象局發出的風暴潮預警,發出有機會實施暫停供電地區的範圍預警,提醒市民作好準備;第二階段為「警示」,按實際水位情況,對受水浸影響的市民發出短時間內實施暫停供電警示;第三階段為「暫停供電」,實施後澳電會發出相關通知;第四階段為「開始復電」,水退後澳電會即時派出搶修隊伍搶修,為居民復電;最後一個階段則為「完成復電」。澳電表示,有關暫停供電措施和復電安排,會透過澳電微信、Facebook專頁及網站向公眾發布。

28/06/2019
17888

澳門垃圾分類路在何方

上海從7月1日開始,新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將全面實施。這個號稱「史上最嚴格的垃圾分類制度」, 明確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和乾垃圾四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確立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和相應法律責任等。市民如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罰款200元,而若企業混裝混運,最高可罰50,000 元。 上述《條例》列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乾垃圾。可回收物包括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乾垃圾即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 未來新規實施後,執法部門將就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四個環節開展嚴格執法。市民或企業也是責任主體,不按規定投放可處罰款,如反覆違反規定,違法成本會隨著次數增加而上升。 《2018 澳門環境狀況報告》顯示,去年澳門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522,548 公噸,較2017 年的510,702 公噸上升2.3%。每日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2.17 公斤,較2017 年2.6 公斤上升0.5%。而香港、新加坡、北京、廣州、上海每年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分別是1.45 公噸、1.45 公噸、1.17 公噸、0.99公噸、0.84 公噸。澳門遠遠超過以上發達城市,甚至是今次推出垃圾嚴規上海市的2.5 倍多!但是上述城市的垃圾分類法規和實踐,均行在澳門之前。 當局在報告中也承認,近十年澳門棄置的城巿固體廢物量持續上升,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仍處於高水平。當局應該看到,忽視市民參與的環保政策無法行通,源頭減廢不應是口號,也應該讓全澳市民和訪澳旅客共同參與。同時,應該加大校園教育和社會普及,並參考垃圾回收成功城市的經驗,多為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澳門做些實事。

28/06/2019
36073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