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三地法律障礙 加強共識

大灣區知識產權法律聯盟成立

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法律聯盟成立儀式昨(4)日早上假珠海度假村酒店舉行,同場舉辦大灣區知識產權法高峰論壇。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執行副院長方泉受訪表示,聯盟在兩個大背景推動下成立,一是2008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另一個是建設大灣區。她稱,雖然粵港澳三地的法律制度有差異,但在知識產權領域上共識很高,主要涉及創新科技、想法或作品的保護。同時亦有《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可提高相關領域的共性,以突破三地的法律障礙。她又表示,藉著聯盟成立可讓三地的知識產權法律互相借鑑,對完善三地相關法律體系有促進作用。 粵港澳大灣區智慧財產權法律聯盟由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澳門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牽頭,聯合暨南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共同發起成立。 聯盟成立的倡議獲得粵港澳大灣區內26家高校法學院系、法律服務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的積極回應。作為非盈利性學術團體,聯盟的成立旨在回應國家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聯絡大灣區高等院校、法律服務機構及其他社會團體,打造大灣區智慧財產權智庫平台,進一步促進大灣區智慧財產權合作,推動和提升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水準,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智慧財產權保護事業邁上新台階。

05/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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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明珠設交通燈仍「塞爆」

團體遞信冀漁翁街連接A區

隨著港珠澳大橋正式通車,粵港澳三地聯繫更為快捷便利,但同時亦加重東北區的道路負擔。澳門東北區坊眾聯誼會代表,昨天(4日)攜同1,504名居民簽名,到政府總部遞信,促請特區政府「特事特辦」,盡快打通新城A區對外各條通道,興建立交橋疏導東方明珠周邊交通,以及加快輕軌東線的建設,以解決東方明珠乃至北區現存的交通問題。 因應港珠澳大橋通車,當局較早前在東方明珠友誼圓形地增設交通燈及加派警員在現場指揮交通,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昨日表示,數項簡單措施是不足以應對港珠澳大橋所帶來的龐大車流量。因此,該會建議政府打通新城A區對外各條通道,優先開展漁翁街連接A區的工程,以助分流交通,同時開展在友誼圓形地興建立體交通工程。其次,長遠來說,應加快輕軌東線建設,在規劃石排灣線的同時亦需規劃東線的詳細資訊,務求於居民入住新城A區前完成並進行運作。其三,盡早興建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以紓緩現時三條大橋的交通負荷。 陳家良稱,東北的交通問題存在多時,特區政府有必要制定交通政策,制定短、中、長期措施並落實執行,透過建設立體交通、開通各接駁通道等措施,多管齊下,改善澳門各區交通。

05/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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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未成年人安全

社會有責

每逢周末及假日,經常可見青少年三五成群結隊過境前往珠海,不論其目的是訪友探親還是遊樂,未成年人在沒有成年人陪同下出境,安全問題 值得關注,應否管控未成年人出境,社會未有共識,但社會有責任保護未成年人安全,有需要尋求可行方案,盡早訂立法例,依法保護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在未有成年人陪同下出境,一直備受社會及治安當局關注,最擔心是青少年北上濫藥,政府多年前曾提出建議管制未成年人出境,在沒有成年人陪同下,需出示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書方獲准出境,但建議未獲社會積極回應,問題一直未解決。 現行法律未明確解決未成年人出境管控問題,當局現時做法是一般情況下不阻 止未成年人出境,但倘收到父母親一方反對通知書或未成年人本人或陪同者表現可疑,出入境當局會拒絕其出境。 特區政府正準備修訂《 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期望在新法案中對未成年人出境管控問題確定立場。在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中,公眾意見部分認同當局提出的做法,應父母親要求對未成年子女做出境管控,是在管控未成年人出境和應對龐大出入境人流之間取得平衡一個可行性方案。 市民亦有意見認為所有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情況下方可出境; 亦有意見認為12歲以下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出境,12歲以上未成年人可自由出入境,除非父母或監護人事先提出限制出境書面申請。 澳門與鄰近地區間人流往來頻密,尤其澳門與珠海,不少澳門市民在珠海居住,父母子女各自來往兩地上班上學,未成年人在沒有成年人陪同下出行十分普遍,據統計,去年澳門居民中的未成年人出入境人次就超過 400 萬,其中包括 2,000 名每天往返澳門和內地的跨境學童。 根據《民法典》規定,未滿18歲為未成年人,回歸前未成人自行出境曾一度受限制,必須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或授權方可出境,授權書更要認筆跡,其後因居民感不便反對而取消,未成年人可自行出境。近年青少年北上飲酒濫藥問題備受關注,為保護未成年青少年,應盡早取得一個可行方案,訂立法例,依法保護未成年人。

05/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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