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從制度開始

澳門回歸祖國20年以來,經濟發展穩步向前, 社會繁榮, 但隨著社會環境不斷變遷及公共組織管理日益複雜,公共行政問題日漸凸顯,澳門傳統的公共行政模式難以適應今日社會發展,要求公共行政改革聲音不絕於耳,反映傳統公共行政理論需要與時俱進。第五任行政長官候任人賀一誠指出,行政改革未達社會要求,並非「人的問題」而是「制度」問題,澳門現行採用的行政授權制度,已不適合現代澳門社會,需要從制度上改革。 本澳現行的行政授權制度,是葡萄牙30多年前實施的副秘書長制,欠缺清晰的權限與職責。 不少公共行政學者,曾研究行政授權制是否適合發展迅速的澳門,認為澳門政府官員問責制一直未能落實,主要原因在於實行行政授權制度,職權來自上級授權,由上級授權下級權力,但授權不授責,監督責任仍在上級實體,難以確定追究責任對象。 澳門政府官員是委任產生, 有任期限制,擔任決策、協調、監管的公共行政人員分主要官員、領導及主管人員兩部分。主要官員包括司長、廉政專員、審計長、警察總局局長、海關關長,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委任。政府部門領導及主管包括局長、副局長及同級人員,為部門最高級官職人員,隸屬行政長官或司長,負責一個公共部門整體管理及監督工作; 主管人員包括廳長、處長、科長及同級人員,負責協調工作,隸屬部門領導層,各級官員權力都是來自上級授權。 過去十年政府頒布多項官員問責法律法規,包括 2009 年《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訂明官員需承擔的道義、政治、行政及法律上責任。2010年再頒布《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守則》,規範政府領導及主管,以及主要官員的基本原則和義務,當下屬部門或所屬部門執行上級制定的政策失誤時,主要官員向行政長官負責,領導及主管人員違反義務時要受紀律處分。 第五任行政長官候任人賀一誠多次指出,現行授權制欠缺清晰的權限與職責,需要進行行政授權制度改革,由司長權責開始落實。因此,要落實行政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必須釐清上級與下級權責,明確官員政治責任,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問責制度, 清晰各級官員權和責, 做到「簡政放權」,使政府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18/09/2019
24923

地鋪接喉大廈公共排氣槽

致樓上母女一氧化碳中毒

衛生局昨(17)日呼籲居民注意防範通過大廈共用排氣槽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緣本月10 日衛生局接獲一宗家居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經初步調查顯示,事件可能由樓下單位在衛生間內安裝燃氣爐具,並將廢氣排放入大廈衛生間共用排氣槽引起。衛生局去年調查另一宗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中亦發現類似情況,故此呼籲居民小心防範。 衛生局稱,上述事件發生於吉慶里一低層大廈,患者為一對母女,本澳居民,本月9 日晚在各自房間睡覺,期間所有對外門窗關閉、房門打開,以便共用裝在廳內的冷氣機。兩人早上起床後感頭暈、出冷汗及四肢麻木等不適,尤以進入衛生間洗盥的母親為重。兩人由消防局救護車送院診治,經醫院檢測證實為一氧化碳中毒。 廢氣倒流入事發單位事發單位內沒有使用任何燃氣爐具,衛生間沒有窗但設抽氣裝置連接至大廈共用排氣槽。事發當晚,抽氣裝置沒運作,衛生間門通宵打開,經調查發現,該大廈地鋪衛生間內裝有工業用燃氣爐具且沒有接駁排煙管,衛生間通過連接大廈共用排氣槽的抽氣扇通風。初步調查顯示,中毒事件可能由於該地鋪內通宵運作的燃氣爐具廢氣通過大廈共用衛生間排氣槽倒流入事發單位內引起。 衛生局強調,居民不應在衛生間內安裝燃氣爐具,多層樓宇住戶更不應將燃氣爐具的廢氣排入公用衛生間排氣槽內。衛生間內有公共排氣槽開口的住戶,若懷疑其他大廈住戶將燃氣爐具的廢氣排入大廈共用衛生間排氣槽內,應立即採取常開衛生間排氣扇或封閉公共排氣槽開口等措施,以免一氧化碳中毒。

18/09/2019
20356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