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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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常設委員會正細則性審議《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制度》,擬將涼茶列入《食品安全法》規範,涼茶不能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功效。有中醫藥學者認同立法,指涼茶作為保健品,不宜標示治療病症,但可以作概念性標示,例如是「清熱解毒」,又建議政府應與業界討論是否全部藥材均適合用作涼茶。衛生局表示,政府未來會明確哪些功效可以標示,會訂定清晰指引給業界遵從。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3)日探討本澳中醫藥發展。澳門中醫藥學會會長石崇榮認為,立法配合國策,對澳門中醫藥業發展是好事,但指出在技術指標方面要按澳門的特殊情況去調整,例如針對涼茶舖的規管方面,法案擬將涼茶列入《食品安全法》規範,他認為政府應與業界討論是否全部藥材均適合用作涼茶。 「清心潤肺」算不算標榜治療作用? 至於「清心潤肺」、「清熱解毒」、「疏肝」等表述又算不算是標榜有治療作用?有市民表示憂慮政府規定太嚴,就某些已公認有療效的藥材,但政府又不允許涼茶舖標示其療效。 石崇榮指涼茶從過去作為窮人治病的恩物,到現在已作為一種功能性飲品,為市民保健養生所需。他認同法案擬規管業界不可在涼茶飲品上標榜有預防及治療疾病作用,但認為業界可以為涼茶作概念性的標示,例如是「清熱解毒」;至於標示疾病名稻稱以至某種治療功效則不太恰當。 衛生局發現有涼茶舖誇大描述衛生局藥物事務廳廳長蔡炳祥指出,既然涼茶作為飲品就不應標榜具有治療疾病適應症作用。但當局近年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某些涼茶舖的描述已超出了有關界定,例如聲稱具有治療癌症、糖尿病作用,市民一旦誤信恐會延誤診治。 蔡炳祥又指出,中醫講求辨證論治,他舉例指,例如感冒在中醫角度上亦分為「風寒」和「風熱」兩種症狀,其中屬「風寒」症狀者則不適宜飲涼茶。所以政府未來會明確哪些功效可以標示,會訂定清晰指引給業界遵從,亦會聽取業界意見,讓居民有醫可循。 中藥處方字跡定要清晰另外,就有市民指出,部分中醫師為患者診治後不會提供處方箋,或者處方箋上的字跡十分潦草,讓市民要到指定地點或專人為其配藥,認為市民應該要對處方箋內容有知情權。 石崇榮回應,本澳有法例監管中藥處方,亦列明處方字跡一定要清晰,病人有需要醫生一定會提供。但他強調中醫辨證論治,處方是因時因地因人而異;但試過處方交出去後,有病人將處方傳開給其他人自行配藥,一旦出現狀況亦不知歸責。因此,現時一般假如病人不主動要求,業界慣常做法是不提供處方。
衛生局藥物事務廳廳長蔡炳祥昨日表示,政府計劃成立藥監局,從中、西藥物的生產、進出口分銷批發、使用到宣傳環節,藥監局都會介入管理;並分開中藥和西藥註冊部門,避免單純用西方醫學方法審評中藥。 蔡炳祥表示,藥監局職能為全生命周期管理,即從藥物的生產、進出口分銷批發、使用到廣告宣傳環節,藥監局都會介入管理,目的為保障公眾健康。 藥監局其中一個重要部門為註冊部門,並細分兩個隊伍,包括中藥和西藥註冊,目的是將中、西藥分開管理,中藥的註冊和審評準則是遵循中醫藥理論的原則去進行,避免單純用西方醫學方法審評中藥。 當局監管中藥房業務 蔡炳祥又表示,現時一些由中醫或中藥房自行調配的處方屬於中藥房業務範圍所規管,不屬於製藥方面。中藥房業務範圍包括中藥煎煮和漢方特配兩方面,當中為病人煎煮藥物被當局視為調劑服務的延伸,不視為製藥,毋須領牌;至於漢方特配,即由中醫生自行處方,供特定病人使用,不會在市場上流通,亦毋須註冊,例如自製跌打酒在臨床應用。但當局會規管如煎煮中藥過程時的衛生狀況如何,會否出現交叉污染的情況;對預先製作、不會在市面流通的跌打酒和藥粉,當局亦會規管業界有沒有設立合適的調劑室去進行。 澳門科大中醫藥學院院長周華表示,現時本澳的中藥產業包括一些中藥房和十多間領有牌照的藥廠,規模非常小,但相關立法工作的進行已吸引到內地以至日本的藥廠留意澳門市場,亦有內地藥廠決定在本澳設立分部。 政府計劃成立的藥監局,從中、西藥物的生產、進出口分銷批發、使用到宣傳環節都會介入。 (資料圖片)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3)日繼續審議《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旅遊局局長文綺華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法案新文本建議將來新酒店只可建於酒店用途的土地,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圓圖)會後引述政府代表稱,目前本澳共有41間酒店適用於過渡制度,分別是獲發酒店牌照經營,但用地非屬酒店用途(如商業用途)的21間酒店;以及獲牌照經營而用地是居住用途的酒店19間,但相關場所只可做維修保養,不得改裝、不得改准照持有人等;另有一間具條件但現時不屬於酒店用途,需在五年內改回酒店用途,否則不獲續牌。 陳澤武表示,原法案文本建議相關場所應備有投訴紀錄冊或其他投訴系統,並需列明在餐牌上,顧客要求時必須提供予顧客使用。部分議員認為此條文僅適合大型酒店,若酒店內的每間餐廳都必須設有投訴系統較難操作,政府聽取意見後在新文本內刪除相關條文。 他續稱,現時一般酒店及在內的餐廳都會設有不同的顧客投訴方式,若硬性規定必須設有投訴紀錄冊或其他投訴系統,操作上則會有困難,但強調即使沒有相關規定,酒店及在內的場所基本上都會設有投訴機制,「無可能無得投訴」,故認為刪除相關條文影響不大。 除此之外,新文本調整對場所飲食牌照的罰則,引入勸誡措施,若有關場所的衛生、防火不涉及安全營運等嚴重問題,在限定時間內經勸誡後整頓,則不須受罰。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昨(3)日繼續審議《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旅遊局局長文綺華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 (梁佩茵攝)
一名大學生凌晨駕駛電單車時因沒有亮車頭行車燈,途經新口岸時被警員發現及檢控,懷疑心生不忿,將告票放在網上社交平台,不單公開有關警員編號並寫上粗言穢語辱罵字句宣洩不滿,結果惹禍上身,被警方拘捕及遭到起訴。 公開執勤警員編號被捕大學生姓譚,20多歲男子,本澳居民;涉嫌「加重侮辱」、「公開及詆毀」等罪名被警方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上月3日凌晨3時,譚某駕駛電單車行經孫逸仙大馬路時,被一名治安警警員截停,依法票控他沒有亮起車頭行車燈,警員其後發出告票後離開。譚某回家後疑心有不忿,拍攝告票放上社交平台,帖文並加插粗口辱警等字句,告票上亦顯示出執勤警員編號。 治安警其後收到電郵舉報,指有人公然在網上辱警,治安警經調查後鎖定目標,上月16日傳召譚某到警局問話,他承認因一時不忿犯案。 治安警發言人黎燕鴻表示,被捕大學生因涉嫌「加重侮辱」、「公開及詆毀」等罪名被送交檢察院處理。(劉凱輝攝)
一名內地男子賭輸後向一名女換錢黨借錢翻本被拒後,不單在酒店房間內禁錮女換錢黨,更報假案聲稱被詐騙,司警調查後揭發真相,將涉案男子拘捕。 被捕內地男子姓毛,36歲,涉嫌禁錮及誣告被移送檢察院處理;女事主為一名內地居民,30多歲,因從事不法兌換貨幣工作另案處理。 身上沒錢要求先取五萬港元案發在上月24日晚上深夜,司警接報中區某娛樂場發生詐騙案到場,毛某肆聲稱被女事主詐騙50,000港元。 事主稱前一日曾與毛某兌換60,000港元現金,懷疑毛賭敗後以換錢為名約事主到酒店房間,要求先收取50,000港元要求;但事主發現毛根本沒錢,於是打算離開,但兩次均被強行拉回房內,最終第三次成功逃走後,雙方在酒店大堂發生推撞,事件驚動保安報警。 司警翻查現場監控,揭發有人曾作出禁錮行為,毛某最終承認因賭敗借錢不遂犯案。 司警發言人李瀚妮表示,被捕內地男子毛某涉嫌禁錮及誣告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劉凱輝攝)
中國澳門戶外休閒體育總會及戶外康體會、世釣聯盟澳門分會、休閒釣魚會舉辦的「第三場磯釣計分賽」。
澳門棚業職業工會日前(2日)於氹仔有巢氏廟舉行澳門棚業職業工會成立70周年會慶暨有巢氏師傅誕祈福消災法會,負責人祈求天佑澳門,望新一年經濟與社會儘快恢復正常,勉勵業界繼續努力,把搭棚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術傳承下去。
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2)日傍晚宣布,實施超過七個月的進入娛樂場需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措施,自今日凌晨零時起取消,今後進入娛樂場毋須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2)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澳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第77條建議「假結婚」罪罰則,可被科處兩年至八年徒刑,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向傳媒匯報會議內容,引述委員意見指出,考慮到「假結婚」罪與「關於身份的虛假聲明」罪所保障法益接近,但「關於身份的虛假聲明」罪最高刑罰僅為三年,質疑「假結婚」罪的刑罰更高及嚴厲,期望聽取政府相關意見及理據。 法案第77條有關「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以使他人或本人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留許可或逗留特別許可作為決定性勍動機而虛偽締結婚姻、事實婚、收養或訂立勞動合同,並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當局辦理相關手續者,處兩年至八年徒刑」。 擴大有組織犯罪法 主席黃顯輝表示,細則性審法案進行了七次會議,完成73條至104條細則性首階段審議工作,三常會是次主要討論到「假結婚」及修改「有組織犯罪法」的條文。法案中提出擴大有組織犯罪法構成犯罪要素,例如藉假結婚、或訂立勞動合同為他人取得特區居留許可,三常會關注為何不將法案的其他刑事違法行為,例如聘請黑工等納入犯罪構成要件。 另外,三常會亦關注到法案中第87條「運送不獲許可入境的人」,如有關運輸經營人運送每一不獲許可入境的人,可科處一萬至三萬元,黃顯輝引述三會意見表示,政府會否向運輸經營人公布相關不獲入境本澳的人士,使他們避免觸犯法例。 逾時傳送資訊或被科罰款 法案亦規範運輸經營人及酒店場所經營人都有傳送資訊的義務,如未有傳送,又或傳送資訊錯誤、不完整、虛假或逾時,會被科罰款。有委員認為,法案對不遵守義務的運輸經營人,每一航程科十五萬至五十萬元罰款,與收益或不成比例,當中的「逾時」又是如何界定,期望政府代表可列席說明。 警方去年接十宗假結婚舉報 本澳目前沒有「假結婚」罪,警方只能引用「偽造文件」罪起訴,難具阻嚇力,輿論普遍認為應將假結婚刑事化。 因此,特區政府制訂《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據治安警局向傳媒提供的資料顯示,去年共接獲十宗市民舉報「假結婚」,但暫未有內地居民因為「假結婚」被遣返;而身份證明局則指出,近五年因「假結婚」而被註銷身份證的個案共四宗。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2)日下午舉行會議,消防局代表出席介紹《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情況。會上有委員問及危險品儲存倉收費標準,以及管理方式,離島區社諮會副召集人劉鳳鳴會後引述政府回應指,政府正就有關方面討論,但強調收費會偏低,藉以鼓勵業界將危險品儲存到危險品儲存倉。除了對前線人員作專業培訓外,亦會聘請專業團隊管理危險品儲存倉。至於何時會建成?當局則表示正與工務局密切溝通,有消息會再公布。 與環保局商議環境污染等議題 有委員關注危險品法律監管制度,指出危險品和化學品洩漏可能對土壤、空氣和水資源等自然環境造成污染,法律機制則重於監管和預防互相結合,詢問會否將環保局加入具職權的公共當局?消防局強調,法案主要對入口、運輸和儲存方面作管控,現時當局與環保局已設有溝通機制。此外,會上有委員建議在危險品標籤上列明最大存量,讓居民大眾知悉。當局指期望能制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加大宣傳使用危險品後的處理方法。 設查察機制確保場地符合規定 委員劉鳳鳴認為澳門的危險品存放欠缺嚴格規範,目前存放散落社區,存在風險。她建議為操作員逐步建立持證上崗制度,並對於危險品儲存倉及運輸車輛,需持有相關牌照營運,再設立定期查察機制,確保儲存場地及運輸車輛符合嚴格的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