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指南灣湖13土地批給合同沒履行

承批人對報告表遺憾

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及D區地段承批事件過去鬧得沸沸揚揚,多個承批人過去曾就批給被宣布失效提出訴訟,最終被法院宣判上訴失敗。廉政公署在關於《74個被宣告臨時性租賃批給失效之土地審批卷宗之調查報告》中,提到南灣13幅土地的利用上,承批人沒履行批地合同條款,未能完成原定或獲准修改的土地利用計劃。 作為承批人之一,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理事長關偉霖昨(3)日接受本報訪問時i坦言「無話可說」,對於廉署的報告表示遺憾。他直言時任行政長官曾指出,會給予土地承批人一個公道,指會要求廉署調查事件,但最後結果全部都是承批人問題。關偉霖表示,很多個案都進入法院處理,但他坦言廉署不是裁判機關,暫時唯有表示對事件不理想。 承批人冀當局對商人釋出善意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則認為,政府這麼多年收了這麼多土地,政府亦有自己對法院判決的表述;對於廉署報告,他將土地及承批人的關係比喻為「水」和「魚」,坦言「如果水中有一條魚,魚死了可以歸責是魚的問題;但如果水中有兩條魚,兩條魚都死了,那是魚的問題,還是水的問題呢?」吳在權認為,現時政府收了這麼多幅閒置土地,質疑究竟是土地問題還是「魚」的問題呢?他指出,責任上政府在某一個情況下,應對民間商人有善意原則。

0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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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個臨時性租賃批給土地失效

廉署調查報告:承批人未履行合同條款

廉政公署對74個被宣告臨時性租賃批給失效土地審批卷宗經過兩年多時間完成調查,日前發表調查報告,認為所有卷宗涉及的土地承批人均沒有切實履行臨時性租賃批給合同條款,未能完成原訂或獲准修改的土地利用計劃。承批人在取得土地臨時批給後,以諸多理由要求更改或修改土地用途,擴大可建樓宇規模及高度,甚至一心伺機尋求利益最大化,明顯違反合同法律關係中的善意原則。 新舊《土地法》規定基本一致 報告稱自2010年3月起,行政當局逐一審視未能在合同所定土地利用期內完成土地利用,或租賃期已完結的土地批給個案,並在2015年起陸續宣告多幅土地批給失效。其後有人多次透過媒體公開表示,新《土地法》中有關租賃期屆滿後仍未完成土地利用即導致批給失效的規定並不合理,要求修改新《土地法》。 2018年11月,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透露,已要求廉署展開調查,綜合分析被宣告批給失效的74個土地審批程序,以查明相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的決定是否存在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 廉署在報告中,綜合分析74個卷宗涉及土地的利用期和租賃期,發現所有土地先後在舊《土地法》及新《土地法》生效期間屆滿而仍未有完成土地利用。廉署並對比了新、舊《土地法》相關條文,認為兩法在處理以租賃制度批給土地的規定基本一致,新《土地法》中有關土地利用期間及土地租賃期間屆滿後而仍未完成土地利用,會導致土地批給失效的規定由來已久,並非新規定,問題只在於執法力度。 一改再改用途違反法律善意原則 廉署認為,所有卷宗的土地承批人均未遵守臨時性租賃批給合同的條款,當中有個案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或遲遲不向當局遞交土地利用建築計劃,也有個案不積極跟進已遞交的建築計劃,共通點都是未能完成原訂的土地利用計劃。承批人在取得土地臨時批給後,以諸多理由一次或多次要求更改土地利用或修改土地用途,明顯違反合同法律關係中的善意原則。 指責工務局拖延審批不成立 對於外界質疑工務局拖延審批,導致土地承批人無法在土地租賃期內完成土地利用,廉署認為有關指責並不成立。廉署指出,所有個案均是承批人無依時遞交最起碼符合批給合同原條款的建築計劃,又或工務局審批計劃後承批人不依時作出後續跟進所造成。且每當承批人遞交的建築計劃明顯不符合原要求,就會導致工務局須重新研究城市規劃,無可避免地須耗費更多時間徵詢其他權限部門的意見,此舉實非工務局延誤審批計劃,反而是因承批人明顯違背臨時性批給合同原條件而導致延誤土地利用。 廉政公署對此認為,承批人在取得74個土地臨時批給後,以諸多理由要求更改或修改土地用途,違反合同法律關係中的善意原則。(資料圖片)

0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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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批評工務局監督力不足

運輸工務司:反思調查報告 加強土地管理

廉署在調查報告中批評工務局在土地批給合同履行上的監督力度不足,過去未盡主動監督及跟進承批人履行土地臨時性批給合同責任,也沒有及時跟進相關土地可能已符合臨時性批給失效的規定,使外界誤以為政府永遠不會收地,致令多幅土地因沒有被好好利用而持續閒置多時;亦使外界誤以為政府永遠不會收地,令坊間對政府管理土地工作產生諸多負面猜疑,令閒置土地最終成為社會問題之一,值得權限當局深刻反思及檢討。 廉署強調,土地租賃批給合同並非單純民事合同,本質上屬於行政合同,行政當局具有監察權及處罰權,以監督土地承批人履行土地批給合同義務情況。但廉署發現,在不少涉案土地批給卷宗中,似乎出現了由承批人主導狀況,當承批人提出修改土地用途、更改土地利用等要求,均能獲得工務局的研究跟進,鮮見一開始就果斷否決不符合者。要求完善監督和管理土地利用,確保本澳土地資源能按照新《土地法》及批給合同的條款被有效及充分地利用。 運輸工務司司長其後發出新聞稿稱,高度重視廉署調查報告,指示相關部門認真反思調查報告所指出的問題,全面加強及完善土地管理機制,依法合理善用土地資源。 運輸工務司司長發新聞稿表示,會反思廉署之查報告所指問題,全面加強及完善土地管理機制。(資料圖片)

0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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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灣湖司法機關設施建築高26至27米

羅司:已下調至原規劃三分一

南灣湖C區兩份涉及司法機關設施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公眾意見收集期昨(29)日結束,社會上不少意見憂慮有關建築物會對西望洋主教山景觀視廊造成破壞,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受訪時被問及是否有聽到坊間反對聲音,羅立文回應時笑言稱,「我唔係聾架!當然有聽到!」但強調部分反對意見的圖片並非百分之一百準確。 羅司指建築限高已有好大進步 早前有團體批評,總體城規草案諮詢總結報告尚未公布,但工務局突然公示兩份規劃條件圖草案,質疑是先行放寬南灣湖建築物限高,有違早前總體城規諮詢中強調要強化「山-海-城」的景觀特色。羅立文回應時則以C12地段為例解釋,草案中的建築物限高是以海拔計算,減去地段海拔高度四米,即樓宇高度約為26至27米,並非有傳媒報道指的30至34米,他直言:「起碼都少一層!」他又稱,有關土地在批給失效前的規劃條件圖,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約為80至90米,政府已下調高度至原規劃三分一,形容是好大進步。 城市總體規劃諮詢文本提出南灣湖C、D區建築物限高62.7米。羅立文稱,政府有聽到出現不少反對聲音,但有關的景觀視廊評估報告指無影響,市民亦可有不同看法。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南灣湖司法機關設施建築高度至米,較原規劃已下調至三分一。(資料圖片)

3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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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立會選管會宣誓就任

唐曉峰:選民增兩萬或增投票站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昨(29)日宣誓就任後表示,目前選民人數已由2017年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的30.7萬增至32萬多人,故明年選舉票站有可能增加,選管會稍後會再作分析,預算亦會以實事求是為考慮原則。唐曉峰又呼籲合資格但未登記市民,若希望參與明(2021)年立法會選舉,需於明天(31日)最後登記日登記成為選民。 第七屆立法會選管會昨日下午3時在政府總部舉行就職儀式,由行政長官賀一誠主持。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再度擔任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委員共有五人,分別是檢察官黎裕豪、市政署市政管委會主席戴祖義、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和新聞局局長陳露,在多位主要官員見證下,逐一宣誓及簽署就任狀。儀式結束後選管會將召開首次會議。 選管會逐步開展相關選務工作 唐曉峰受訪時感謝行政長官的信任,再次委任他擔任選管會主席一職。唐曉峰指出,立法會選管會稍後將逐步開展相關選務工作,先檢討上屆選務工作的不足之處,包括投票站點環境、輪候時間等,他指出,上屆石排灣票站及理工學院票站較為擠迫,選民輪候時間較長的問題,選管會均會持續研究優化。 若屆時疫情爆發均有預案應對 被問及會否因疫情影響而延遲選舉日?唐曉峰稱,選管會持續與衛生部門商討選舉宣傳期及投票日的防疫措施,以便明年選舉工作能做到最好,但現時為止仍未看到有最壞的情況,即使屆時有疫情爆發都會準備預案應對,而按照《選舉法》,法律亦容許選舉延遲,但需視乎屆時情況 本屆立法會選民人數較第六屆增加兩萬人至32萬多人,因此明年選舉票站或可能增加。圖為2017年選民投票。(資料圖片)

3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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