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隆「真實面積」為28,340平方米

工務局公布炮竹廠四組成部分

工務局上月中收回氹仔施督憲正街38-64號及鄰近飛能便度街的益隆炮竹廠土地,工務局最新公布资料表示,根據相關資料,益隆炮竹廠地段總面積為28,340平方米,由四部分組成: 一:曾批出的國有土地面積20,687 平方米,當中待澄清重複登記之土地面積佔3,196 平方米。二:未經批出之國有土地面積4,651 平方米,當中建有於房屋局已登記木屋之國有土地面積佔268 平方米。三:私有土地面積:1,655 平方米。四:待釐清屬性及待澄清重複登記之土地面積1,347 平方米。 有關益隆炮竹廠地段未來利用,工務局稱,待完成全部騰空及收回工作後,將會聯同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現場實際情況開展研究。 廉政公署2016年7月13日發表《關於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事件的調查報告》,指益隆炮竹廠實際擁有的土地業權面積僅1,655平方米,但換走特區政府15萬2,073平方米土地,廉署報告指特區政府在2001年與聖母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土地置換《承諾書》不合法,協議無效,換地事件工務部門負有不可推卸責任。 政府其後批示益隆炮竹廠土地批給失效,工務局於2016年開始跟進益隆炮竹廠原址範圍內國有土地的收回程序,中級法院於2017年裁定駁回中止執行行為效力之申請。鑑於利害關係人在自願遷離期限內沒有交還不當佔用之土地,特區政府於上月15日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收回及騰空上述土地。 議員宋碧琪昨(14)日回應益隆炮竹廠的用地問題時,指政府對於閒置、過期土地的收回,表現得不太積極,又指土地資源對於澳門非常珍貴,養老、居住、教育、醫療等都需要土地,故應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平衡各方需求,將炮竹廠等用地合理使用,而不應遷就某一方面需要。

15/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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