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詐騙前科曾被判刑的本澳男子,涉嫌於任職地產公司期間以「合作炒樓」、「協助買樓花」等名義,騙取七名本地居民合共港幣498萬3,000元款項,更在事發後捲款潛逃內地,躲藏超過兩年。在內地公安部門的協助下,疑犯終於在廣州落網。 兩地警方昨(13)日晚間在拱北口岸移交嫌犯,警方目前仍在追查贓款下落。
本澳一名男子日前乘搭巴士時,將手機放在公事包內用藍牙耳機收聽手機音樂,但聽著聽著,耳機傳來的音樂聲開始愈來愈細聲,最後甚至逐漸消失,這才驚覺放在袋內的手機已被人盜走,而賊人已經下車遠去。 司警指出,案中男事主年約30歲,事件發生於本月11日傍晚時分,事主在馬六甲街巴士站搭乘巴士返家。上車後將手機放入公事包,透過藍牙無線耳機收聽音樂。不久,一名陌生男子靠近,事主並不以為意。當車輛駛至筷子基巴士站時,陌生男子下車,事主即發現耳機傳來的聲音,竟隨那名陌生人的遠去而愈來愈細聲,直至最後完全無聲,事主打開公事包查看,才發現價值8,500元的手機不翼而飛。而同一時間巴士車門關上,事主想追賊亦不能,只好於翌日到警局報案求助。目前司警將案件列作巴士盜竊案處理。(互聯網圖片)
一名在本澳有盜竊前科的李姓內地男子,涉嫌於今年1月及2月分別犯下兩宗巴士盜竊案,警方經巴士監控錄像及現場「天眼」畫面鎖定疑犯,前(12)日在皇朝區將他截獲。原來該男子上月已被當局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四年,卻又在本月上旬偷渡來澳賭博。警方昨日依涉嫌觸犯加重盜竊罪及非法再入境罪將他移送檢察院處置。 司警表示,近月來先後發生多宗巴士站及巴士上的盜竊案,經比對巴士監控錄像及事發現場「天眼」畫面,發現疑犯李某至少涉及今年1月26日及2月4日發生的兩宗同類案件,疑犯作案時會故意靠近準備上車的乘客,伺機下手偷竊。兩宗案件事主分別損失19,000元及600 多元財物。 近日,司警發現疑犯在皇朝區飛南第街某大廈出入,隨即派員監視部署,於前日上午11時疑犯步出大廈後上前將他截獲。疑犯李某現年46歲,是內地居民,報稱是職業司機。他被捕後拒絕與警方合作,不肯交代作案經過及贓款去向,只承認本月上旬坐船偷渡來澳賭博。
司警於2017年6月接獲報案,一名男子稱遭車行銷售員詐騙,訛稱有名貴跑車低價出售,卻將車行另一輛寄賣的普通汽車已簽名的文件,變成名貴跑車的文件,被騙走港幣85萬5,000元。事發後該名銷售員潛逃內地,直至前(11)日返回時被司警拘捕,但騙得的款項已用於償還賭債。 被捕的男子姓董,34歲本澳居民,目前無業。他於前年6月任職某車行期間,疑為償還賭債「出蠱惑」,向37歲的本澳男事主聲稱有輛原價過百萬元的名車可低價出售。當事主到車行睇車時,拿出有關轉讓文件以取信事主,但董某已將另一輛普通汽車已簽名的轉讓文件,自行作手腳修改為名車文件,並偽造車契姓名,令事主相信有人真的低價出售名車。最終董某陰謀得逞,得到事主港幣85萬5,000元的購車款,事後以不同藉口拖延交車,然後失去聯絡。發覺被騙的事主於是報警求助。 司警經調查後發現,董某已於去年1月潛逃到內地。直至前(11)日董某再返澳,經關閘口岸入境時被司警截獲,他承認犯案,但稱贓款已全數用作還債之用。司警依涉嫌巨額詐騙及偽造文件罪將他移送檢察院處理。
根據數據顯示,現時澳門有近19萬6,000女性在職場工作,不少婦女既需在職場上打拼,同時需兼顧照家庭責任,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13)日邀請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代廳長林舜華、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處長劉結艷、勞工局就業廳代廳長黃少君、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出席,與聽眾共同探討職場女性的保障和家庭友善政策。
昨天(13日)出版的《特區政府公報》,刊登學士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最後成績名單。是次開考共有9,225名准考人,出席率約七成,合格率僅約四成。 公職局昨日回應,表示今次考試對試卷題目及結構的配置進行了完善,以更好配合高級技術員職務內容所需強調的綜合能力。 公務華員職公會前秘書長李公榮(圓圖)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數年前首次開考的合格率九成多,合格率相當高,當時社會有意見認為考試太容易,政府可能提高考試難度和修改評分標準,導致今次考試合格率偏低。但他認為不會影響政府招聘人手。李公榮補充,雖然舉辦統一招考政府需要投入大量人手、金錢等成本,但可掌握每個部門需要多少人手等具體資料。 合格者可開始報考對應職位今次學士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是按新修訂的第23/2017號行政法規開展的第二個以學歷程度進行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考試今年1月20日舉行,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只分為「合格」和「不合格」,50分或以上評為合格,50分以下評為不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取得「合格」成績投考人自昨(13)日起至2022年3月12日,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除可報考公共部門為填補高級技術員、獸醫、氣象高級技術員、翻譯員及文案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外,亦可直接報考技術員或技術輔導員等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的過渡規定,已於2017年年中公布綜合能力評估程序成績的高級技術員職程考試的「合格」人士,亦可從有關成績名單公布日期起三年內,直接報考由用人部門開展的填補上述職缺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根據計劃,下月底將進行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綜合能力考試,准考人應留意《特區政府公報》及統一管理制度專題網頁訊息。
衛生局計劃每年增加10至15%護理人員,儲備人手以應對人口老齡化醫療需求。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昨(13)日表示,「護士荒」是全球均面臨的困境,本澳兩間護理學校近年收生情況不理想;衛生局雖有足夠護士人手,但會容許私家醫院和院舍聘用外僱護士;亦會考慮增加病房助理護士,以減輕護士工作量。 李展潤昨日出席立法會小組會會議後接受傳媒訪問,他認為兩所學校收生情況不理想原因是中學生源減少、選讀護士專業學生亦少了,是值得正視的問題。因此局方容許私家醫院和院舍聘用外僱護士,相信是解決護士人資問題其中一條出路;現時鏡湖醫院已有聘用外僱護士。另外,他希望通過宣傳、提供獎學金資助、以及公務員優厚的報酬條件,吸引更多學生就讀護士專業。 公立醫院無計劃輸入外僱李展潤表示,經委託香港學術機構進行調研本澳整體醫療資源,包括護士人力資源規劃與發展,初步評估本澳醫院護士應對病床的數目為1:6,比香港醫護人員的情況要好,目前公立醫院有足夠護士人手,亦會優先滿足本地畢業的護士應聘,沒有計劃輸入外僱。至於上述調研工作,預計今年下半年完成。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13)日繼續與政府代表討論《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會上委員關注的焦點仍然是政府如何去決定哪些醫療人員應被納入註 冊制度。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表示,本澳建議納入法案的醫療人員有15個類別,相比內地六個、台灣十個和香港13 個要多。 陳澤武表示,政府代表就委員此前提出逾190條問題,給予長達169頁紙的書面回覆;但雙方討論進度不理想,主要是委員追問政府如何決定要將哪些醫療人員納入註冊制度,不納入原因又為何。 政府代表回應,被納入的15類醫療人員是國際上常見醫療分類,除營養師和中醫師為本澳新增專業外,其他13類醫療人員的認可資格發牌制度已實施多年。另外又提到分類中列明的「牙科醫生」及「中醫生」,有別於「牙科醫師」和「中醫師」,原因是兩者的學歷不同,「牙科醫師」的學歷為非正規學校課程;至於「中醫師」的學歷主要來自內地,但現時內地已再無相關課程。政府將不再向「牙科醫師」和「中醫師」發牌,但已獲發牌的人士仍可繼續執業。 十類醫療人員 專業登記制管理至於不被納入法案的十類醫療人員,政府初步建議以非註冊方式、以專業技術人員登記制度進行規管,如聽力治療師、音樂治療師、視光師、義肢矯形師等,這些人士在本澳執業人數不多,提供醫療服務風險亦較低,所以暫不考慮 納入註冊制度。
為期11天的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昨(13)日上午圓滿閉 幕,經過11日的議程,澳區政協代表團昨日晚上返回澳門。談到此行的總結,有委員認為會議非常成功,對本澳的未來發展提出很好的建議。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陳虹就表示,聽取中央政府工作報告和汪洋主席的報告後,感到國家發展變得更好,讓人民更有信心。
本澳近年接連發生由過職外僱司機引致的嚴重車禍,引起市民強烈不滿,並質疑當局打擊過界、過職司機的力度。 事實上,社會普遍認為,現行法例對於這類違法過界、過職外僱的處分較輕微,僅限於行政違法罰款。為了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加強阻嚇之效,當局或許需要認為檢視情況,適當加重罰則。 本月初一名駕電單車的女大學生與疑屬賭場貴賓廳的七人車相撞傷重死亡,涉事七人車司機涉嫌過職工作;此外,2017年7月青洲發生一宗運油車撞死踩單車老翁意外,以及2018年初林茂塘發生貨車撞傷行人車禍,兩宗事件的涉事司機均屬外地僱員身份,亦懷疑是過界過職工作。然而,這些因交通意外而被揭發的司機,相信只是違規個案的冰山一角。 現行《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 僱主安排過職司機,按涉及每一僱員處罰款5,000至10,000澳門元,屬「嚴重」情況則可廢止僱主的外僱聘用許可並同時禁止新聘外僱,為期六個月至兩年。而根據資料,2017年因非法從事司機工作而被當局行政處罰的合共154人次,當中僅有四名僱主因安排外地僱員非法從事司機工作而被科處附加處罰,合共廢止了九名外地僱員的聘用許可。從數字上看出,被查獲與行政處罰的比例可謂非常低,難怪公眾不斷批評當局打擊不力,甚至質疑偏袒某些財團。 日前路環黑沙馬路交通意外,涉事司機為持「藍卡」內地居民,雖然警方表示初步調查不涉及過界或過職工作,傷者更疑涉非法賽車,但網民對這個說法似乎不賣帳,質疑調查結果,可見市民對本澳黑工、過界或過職司機的問題忍無可忍,只要車禍中出現「藍卡」、「外僱」、「兩地牌」等關鍵字,已經足夠觸動小城居民的情緒。 過界或過職司機是道路「計時炸彈」,有關部門必須嚴肅處理,而不是往往在出事後就說「絕不姑息」、「依法處罰」,當局除了積極跟進法律的檢討完善工作,研究加重刑罰和罰金外,亦要主動定期向社會公開交代有關處罰情況準則。與此同時,須主動加強執法,從源頭打擊過界過職司機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