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屠殺畫面 播的是新聞嗎?

紐西蘭南島最大城市基督城15日發生嚴重恐襲事件,槍手持槍闖入清真寺,朝正在禮拜的穆斯林開槍掃射,至少殺死50人,另外造成20人重傷,槍手用頭戴式GoPro在網絡上直播長達17分鐘的殺人影片,要讓網絡傳遞他的邪惡血腥,讓世人見證他的殘酷冷血。儘管事發後Facebook立刻將有關影片封鎖下架,但幾個小時後,各大社交平台仍能找到完整清晰的殺人畫面,再度招來恐襲幫兇的質疑。事發後Facebook背負罵名,股價一度下跌4.5%,YouTube、Twitter等平台亦遭受批評。然而當社交平台站上把關的火線,傳統新聞媒體卻開始遊走在模糊地帶。 在社交平台飽受指責的同時,英國《每日郵報》 將槍手自白書放在網絡上供人下載,英國《每日鏡報》播出屠殺影片,最終迫於壓力而刪除內容承認錯誤。當把關網絡上的血腥暴力內容變成社交平台的責任,傳統媒體更傾向於遊走在灰色地帶,以「反正在社群網站上大家都看過了」為由,繼續播出有問題的畫面。相較於由用戶主動上傳播出的社交平台,有權力篩選新聞畫面的傳統媒體,其實應該要負上比過去更大的責任。 血腥暴力畫面究竟應不應該當作「新聞事實」來播出,一直都有爭議。從滿足、吸引閱聽人的角度而言,事發現場的真實畫面當然有「新聞價值」,但從新聞專業倫理、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同時也必須考慮 到畫面所引發的「負面效果」。媒體主管必須衡量,「新聞價值」或「社會價值」是否大到可以忽略「負面效果」。 在做決定的時候,畫面拍攝的動機是必須考慮的因素。2016年美國明尼蘇達州一名非裔男子在汽車臨檢時被警察槍擊,坐在一旁的未婚妻將過程用手機拍攝下來,透過Facebook直播,旋即引起警察是否執法過當、種族歧視、槍械管制議題的討論。影片上傳兩小時後,Facebook將它封鎖,一個小時後又恢復。 Facebook在聲明稿中說,事件背景與程度,是篩選影片的標準,若有人目擊槍擊,希望透過影片喚醒大家的注意或協助找到兇手,Facebook會允許影片播出,但若影片是用來嘲笑受害者或鼓吹槍擊,則將會被移除。 Facebook說,「直播影片讓我們分享生活中最好的時刻,但同時也讓我們見證最壞的時刻,更是危機時刻的有利工具,例如用來紀錄事件或尋求幫助」。 直播影片可以是受害人聲張正義的工具,也可以是加害人的工具。在基督城恐襲事件中,槍手拍攝的片段其血腥殘忍程度超乎想像,且畫面是「殺手視角」,拍片的動機就是傳播他所製造的恐懼,頭上的GoPro如同手中的槍,要讓熒幕前觀看的人感受到開槍者的邪惡與受害人的痛苦。不加修飾地播出片段,並非報道「新聞事實」,而是將自身化為犯罪的一部份,幫助殺人者達成散播恐懼的目的。拍攝者的角度,究竟是傳播恐怖,還是協助釐清事實真相,應是判斷是否播出的要素。然而在流量為王的時代,該播與不該播,界線似乎愈來愈模糊了。

18/03/2019
18968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