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將「假結婚」單獨成罪

公眾諮詢絕大部分意見支持

治安警察局昨(28)日公布修訂《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公眾諮詢《總結報告》,在30天公開諮詢期內,共收集到120份意見。其中最受關注的是把「假結婚」等欺詐性法律行為刑事化,佔意見總數13.3%,其中,絕大部分明確贊同把「假結婚」單獨成罪。《報告》認為,把「假結婚」獨立成罪,訂明罪狀要素,有助順利歸責相關人士;考慮到與刑事制度協調,以及與類似性質罪行的處罰相協調,《報告》 建議對「假結婚」罪判處二至八年刑期。但《報告》認為,「假結婚」中介人可按刑法典所規定的共犯論處,毋須專門規範。 修訂《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於今年5月8日至6月6日進行為期30日公開諮詢。《總結報告》稱,諮詢文本指出,「便利婚姻」,即俗稱的「假結婚」實際上是夫婦雙方訂立的虛僞合同,其目的是為對方或本人取得澳門特區居留許可或逗留許可,而不是真正組建家庭,這種行為應明確、單獨訂定為犯罪,使得在這個問題上不存在爭議。其他欺詐性法律行為,如虛假/虛構的事實婚、收養及工作合同,也往往被用作取得居留許可或逗留許可目的,因此同樣應予以刑事處罰。 《總結報告》稱,所收集的意見絕大部分明確表示贊同將「假結婚」單獨訂定為犯罪,並認為需要加大處罰力度,包括提高刑幅(當局考慮將刑幅訂為二至八年)、不可緩刑、取消因此所獲得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資格、訂定專門罪名追究中介。不少意見關注點集中於以夫妻團聚為目的的居留審批和「假結婚」偵查工作,建議收緊居留政策、訂定更為嚴格的審批條件,宣傳「假結婚」的危害,以及加強跨部門、跨區域的「假結婚」偵查合作,以達到預防和打擊的目的。但也有少部分意見明確反對將「假結婚」刑事化,認為「假結婚」在世界各地普遍發生,卻沒有國家將之訂定為刑事犯罪,真假婚姻難以釐定,質疑刑事化後的檢控效益。 《總結報告》指出,目前當局以偽造文件罪對涉嫌「假結婚」人士進行檢控,司法界對此存有爭議,意見並不統一。將「假結婚」獨立成罪,訂明罪狀要素,有助於減少爭議,順利歸責相關人士。

2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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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出入境管控

市民未有共識

修訂《 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公眾諮詢另一個受社會關注議題,是「未成年人的出入境管控」,諮詢文本指出,現行法律未明確解決未成年人出入境管控問題,新法需要對此確定立場。現時做法是一般情況下不阻止未成年人出境,但倘收到父母親一方反對通知書時,或者當未成年人本人或陪同者表現可疑,出入境當局將拒絕其出境。 公眾諮詢《總結報告》稱,所收集意見中,部分認同當局提出的做法,亦有意見認為應加強對未成年人出入境管控,包括所有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情況下方可出境;特定年齡(比如12歲)以下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出境,12歲以上未成年人可自由出入境,除非父母或監護人事先提出限制出境書面申請;對存有不良紀錄未成年人,當局應主動管控。意見還認為在加強管控的同時,應當盡量減少對跨境學童及學校或社團組織的外地交流活動、比賽等所產生的影響,可使用電子化方式方便父母/監護人提出限制未成年人出境的申請,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在父母爭奪親權期間出境的權利。另外,有意見認為當局亦應考慮對失智人士採取出入境管控。 《總結報告》稱,澳門與鄰近地區間人流往來頻密,未成年人在無成年人陪同下出行亦十分普遍,現行法律對未成年人出境沒有特別管控。據統計,2017年僅澳門居民中的未成年人出入境人次就超過400萬,其中包括2,000名每天往返澳門和內地的跨境學童。要求所有陪同未成年人出入境者證明父母親身份,或者出示父母親同意書並不切合澳門實際情況。因此,應父母親要求對未成年子女做出境管控,是在管控未成年人出境和應對龐大的出入境人流間取得平衡的一個可行性方案。

2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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