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來澳作「巴士老鼠」

盜逾廿萬元 兩男被羈押

兩名內地男子涉嫌偷渡來澳專在巴士上扒竊乘客,被司警拘捕移送檢察院展開刑事偵查。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對兩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兩名嫌犯以偷渡方式入境,且有多次於公共交通工具涉嫌盜竊的作案紀錄,為防止嫌犯逃離澳門、繼續犯罪以及擾亂社會公共安寧和秩序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檢察院昨日發出新聞稿稱,資料顯示,兩名嫌犯較早前曾因涉及多項盜竊行為被調查並被遣返原居地,其後,兩名嫌犯本次再以偷渡方式前來澳門作案;偵查措施顯示,於今年1月至4月期間,兩名嫌犯曾在本澳涉嫌觸犯不少於20宗巴士盜竊案件。 依照《刑法典》第198條規定,在巴士或者公共運輸交通工具進行扒竊可構成「加重盜竊罪」,相關罪行可判處最高五年徒刑;倘被盜物品價值超逾15萬元澳門幣的相當巨額或具有法律列明的特別重要價值,或行為人攜帶武器作案,則相關刑罰最高可判處至十年徒刑。 據司警早前公布案情透露,被捕兩名內地男子分別姓夏(44歲),浙江人、姓蔣(46歲),四川人。夏男涉及今年1月九宗巴士盜竊案,被法院判處禁止入境本澳五年,他被遞解出境後今年3月偷渡入境。蔣男則涉及去年12月一宗賭場盜竊案,被遞解出境及判處「暫列禁止入境」,但他在今年1月偷渡入境並在本澳潛伏,以等待夏男今年3月偷渡來澳會合後,由3月開始專挑人多擠迫巴士作案,一人向車廂內乘客貼近擠壓,另一人趁乘客分心之際,迅速偷取對方錢包,得手後施施然落車。兩人「大小通吃」,喜向女乘客下手,金額最少一宗只有60元,最多是一名身懷巨款受害人,損失達11萬6,000元。

16/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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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米擋潮閘能擋200 年一遇洪潮

洶湧潮水或衝擊路氹珠海 三地應聯防

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14)日亦探討正展開環評公示的內港擋潮閘,其中內港擋潮閘設計年最高潮位高程為3.85米,被質疑與最初設計時有偏差。 工務局沒有派出代表出席節目,但在書面回覆中表示,按照2017年初的研究報告,當時內港擋潮閘的設計潮位經分析後訂定為3.32米,經歷了強颱風「天鴿」和「山竹」後,研究單位按照相關水位進行複算,更新了200年一遇最高潮位的數值為3.85米,即現時的設計潮位高程。 至於擋潮閘閘門的高度,工務局稱,是以設計潮位高程為基礎,再加上安全系數及越浪等因素所需的額外高度,經過深入科學論證,才可定出擋潮閘閘門的設計高度,又強調擋潮閘閘門的高度一定會比設計潮位高程的數值更高,以提供安全保障。 出席節目的海洋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桂舜表示,「200年一遇」是指一年有200分之一的機率發生,而且「百年一遇」亦有可能連續兩年發生。他認為,現時擋潮閘的設計潮位高程符合「200年一遇的」工程設計系數,但此為最低的標準,專家仍需要考慮增加多少安全系數,以防萬一。他並指出,現時擋潮閘的設計潮位高程不足,即使增加擋潮閘的高度,在建築成本上不會有太大差別。 此外,他擔心完成擋潮閘興建後,會令潮水湧至路環和氹仔,以及珠海和中山等地,他建議未來三地應開展聯防,避免各地的防洪工作互相受影響。

15/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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