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香港工展會」下周五揭幕

料15萬人次入場 六條免費專線服務

「2019香港工展會.澳門」將於下周五起一連四日(19日至22日)假澳門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舉行,開放時間為每天早上11時至晚上9時,最後一天會提早至下午7時結束,免費入場。 「2019香港工展會.澳門」由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主辦,預計四天展期將吸引約15萬人次進場。香港廠商會昨(1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詳情,廠商會展覽服務有限公司主席徐晉暉致辭時表示,歷屆展會均創下非常理想成績,且獲得非常好的口碑,他深信港珠澳大橋通車及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定必為香港和澳門兩地發展帶來無限商機,希望香港工展會能發展成為大灣區的購物盛事,搭建平台推動產業協作,從而達到宣揚香港優質品牌的目的。 為期四天的「香港工展會」雲集多個本地及國際品牌,設置超過260個攤位劃分成四個主題區,包括服飾美容區、休閒食品區、生活家品區及健康養生區。今年香港工展會邀得歌影視紅星薛家燕擔任推廣大使,她將於開幕日當天化身成CaptainNancy,為現場觀眾獻唱金曲及大跳十字步。 大會將提供六條免費穿梭巴士專線分別於澳門不同地點接送遊客及市民往返會場,今年將新增一條路線由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出發,以配合港珠澳大橋通車。

12/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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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司長講解警務三理念

鼓勵各級人員深化警民關係

為深化警務人員對現代警務理念與警察文化的理解,並檢討轄下各部門對「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三個理念在貫徹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及其應對策略,繼而掌握有效實踐方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10)日上午,以「警務理念與警察文化的理論與實踐」為題,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與保安範疇各部門人員進行專題講座。 黃少澤司長就警務理念與警察文化的概念以及內在聯繫作深入講解,剖析「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三個理念提出的原因、過程、實踐經驗和成果,鼓勵各級人員繼續穩步推進新型警務工作模式,持續深化警民關係,同時帶出健康的警察文化對警隊建設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營造團隊精神,共同實現保安當局的警務理念,使警隊在執行嚴明紀律的同時,能完善剛柔並重的組織管理制度。 黃少澤在總結時表示關注和重視保安司轄下各部門人員在工作上的需要和訴求,期望充分發揮三個警務理念相結合的工作模式,並藉著健康有為的警察文化和剛柔並重的管理模式,營造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和諧工作環境,以增強各部門人員的歸屬感與向心力;同時,冀警務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以達到有效預防及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秩序和安寧,為實現澳門的長治久安、和諧穩定而努力。

1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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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或年輕人申請經屋

公屋委員建議獨立評分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9)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今年年中新城A區將首先提供4,000個經屋單位開隊申請,但當中四分一約1,000個是T1戶型(一房一廳),被批評可能會出現供過於求、一家團同住一房廳情況。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昭怡昨(10)日在澳門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質疑一房廳數量太多,她以石排灣經屋為例,曾經要專門為一房廳戶型再開申請,反映市民對一房經屋需求不高,將來經屋申請計分上,一房廳與其他戶型應有不同評分標準,協助單身人士有更多上樓機會。 另一位出席節目的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亦認為,首批新城A區經屋的T1戶型佔總數的25%,屬於過多,並稱他感覺政府似「拍腦袋」公布戶型數量,缺乏科學論證。他稱,在一塊全新的土地上,政府應有效地規劃公共房屋戶型,避免造成資源錯配。 正在立法會細則討論《修改〈經屋法〉》法案,建議收緊申請資格,經屋申請年齡建議由18歲提升至25歲。陳家良表示,提升經屋申請人年齡的理據不足;陳昭怡則表示,有數據顯示,過往18歲至24歲人士成功申請經屋的數字不足1%,也同樣設有收入上下限,認為根本不需要將此年齡階段年輕人排除,不給予他們申請經屋機會。 但陳家良和陳昭怡均認同法案中的多項放寬措施,例如享受四厘利息補貼十年後或在經屋住滿十年的非簽契家團成員,可因為結婚申請經屋等。 有聽眾表示,支持經屋使用計分法排序,相信能促有需要的人士盡快上樓;又希望政府能嚴謹調查經屋申請人的資產狀況,避免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仍有人搶奪真正有住房需求人士的資源。

1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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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導遊與團友夾計扮自由行

旅遊局:巡查數百次仍難檢舉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10)日下午舉行會議,跟進非法導遊監管事宜,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列席會議。據旅遊局提供數據指,由去年10月24日(港珠澳大橋通車日)至今年3月31日,只收到七宗在關閘口岸的投訴個案;而當局曾在上述期間巡查全澳各口岸164次,包括12次與治安警和勞工局的聯檢;針對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巡查305次、大三巴89次,但至今仍沒有成功檢舉個案。委員會認為可用「接送員」法規對有關情況作出規管,當局回應指有待研究。 委員會主席施家倫引述當局表示,因疑似非法導遊與「團友」聲稱是自由行,在集體旅遊合約上列明為自由行,加上他們在關口集合或解散後自行乘車到景點,難以界定是有人從事非法導遊工作。當局曾與內地部門溝通,但因內地無規範旅遊團體須在澳門有地接社,所以只能對內地業界作出呼籲。施家倫表示,現時有法規列明在集體旅遊中可以安排有「接送員」,但須由指定旅行社支付報酬。委員會認為暫時可用上述法規作出處罰,當局回應指有待研究。 據旅遊局提供的數據指,2018年旅行社接待旅客有909萬人次,比2017年上升5.5%;2019年頭兩個月已接待147萬人次,同比上升4.3%。而澳門現時約有3,000名持導遊執照人士,當中只有不足1,000名人士正從事導遊工作。換句話即平均每個導遊一個月可接30團遊客。施家倫稱,有委員擔心本地導遊生計被非法導遊影響。 澳門現行法律雖然規定來澳旅行團必須由本地導遊負責帶團,但同時並無禁止在無導遊的情況下群眾集體來澳遊玩,更無禁止使用大型車輛等情況,難以進行檢控;而在檢控非法導遊的實際操作上,需要搜集足夠證據支持,執法上存在一定困難,委員會望政府代表能夠為解答有關問題。

11/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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