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換房不會強迫任何人購買

林智龍:非為「海一居」業主訂造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29)日探討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的法律制度,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劉本立在節目中指出,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定需時,但相關配套法律可以先行立法,為暫住房與置換房早日建設創造條件,他又重申,暫住房與置換房並非因政府有過錯而為「海一居」業主做出的「補償」,是否接受置換房,當事人自己決定。 廉政公署行政申訴局局長林智龍在節目中指出,推動都市更新的關鍵,在於補償和安置措施的合理性,以及重建業權的百分比,但不妨礙暫住房及置換房制度的立法,認為可為受影響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他強調,方案並非為「海一居」業主「度身訂造」。 對於有「海一居」業主反對置換房方案,劉本立澄清,小業主是否接受置換房,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政府不強迫任何人購買。 他重申,置換房適用於「海一居」個案,是政府基於善意原則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的原因出發,絕非代表政府有過錯而做出的補償,政府與「海一居」小業主不存在債權,也沒有補償的責任及義務。 暫住房不適用「都更」租戶至於重建單位的租客,能否適用暫住房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趙淵表示,因暫住房資源有限,咨詢文本內容不適用受都市更新影響的租戶,若重建時租賃合同無法繼續,雙方可通過民法規定處理。

30/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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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法寶打擊電話詐騙

保安當局前日公布今年上半年本澳罪案統計,其中個案升幅最顯著的仍然是電話詐騙,根據數據顯示,電話詐騙案比去年同期的43宗上升至61宗,主要是15宗「 猜猜我是誰」及45宗冒充內地國家機關人員或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的詐騙案。反觀曾經較為猖獗的裸聊勒索案件則大幅下降,由2016 年的40多宗,下跌至今年上半年只有三宗。 裸聊勒索案曾經「盛極一時」,但經過警方多次呼籲社會提防以及傳媒廣泛報道後,今年警方接到的個案已大幅減少,反映市民對有關案件的犯罪手法而有所警惕。但另一邊廂,警方亦曾同樣多次高調發布有關電話詐騙的防罪資訊,包括在出入境口岸、銀行櫃員機張貼提防電騙的宣傳海報、甚至主動到大專院校及落區向市民展開針對性宣傳,然而,電騙個案仍然上升,到底「正義之師」還有甚麼法寶對付不法之徒? 早前, 司警局宣布設立「反詐騙聯動機制」, 與電信營運商研究如何停止可疑電話使用。參考美國電信營運商T-Mobile 去年開始實施的做法,透過與針對全球詐騙電話建立龐大資料庫的第三方機構合作,當有電話撥打給T-Mobile 用戶時,系統會將這通電話先轉到資料庫,接受是否為登記在案詐騙電話的篩選,如果發現「榜上有名」,就會立即阻斷電話。 除了提高電信商的電話認證術,設立疑似詐騙電話資料庫外。根據本澳現行法律,電話詐騙的作案方式未能符合《打擊電腦犯罪法》第11條電腦詐騙罪所指的犯罪要件,只能以《刑法典》第211 條的普通詐騙定罪處罰,不能完全應對現時複雜多變的電話詐騙犯罪,因此,修訂現行法律對打擊電騙同樣重要。 近年,為增加來電的可信度,電話詐騙犯罪分子更會在本地購買電話預付卡作案,使警方追查更困難。現時在中國內地及台灣地區已實行電話卡實名登記制。至於本澳亦正就《網絡安全法》進行立法,當中建議實行流動電話預付卡登記實名制,將更有助警方追查犯罪人的真實身份。然而,以上措施都是從外在介入,歸根究底,市民的防罪意識需要與時並進,時常保持警惕,才是對付不法之徒的「不二法門」。

30/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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