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證」齊備內地置業無憂

澳門居民到內地置業近年增多,當中不少消費者不了解內地法例,引發不少紛爭,近期接連多宗向政府總部遞信求助,行政長官亦表關注,經濟局更新非本澳樓宇廣告指引。消費者在內地置業,應事前核實樓盤是否齊備「五證」,審慎考慮,交易過程更要注意合約條款,保障自身利益。 對於近期有澳門居民反應映在內地置業出現糾紛,行政長官賀一誠早前向傳媒表示,廣告是吸引居民內地置業的主要管道,按照內地法律,樓盤需要「五證」齊全才可推出銷售,因此,他上任後已要求消委會及經濟部門嚴格管理在澳門銷售的內地樓盤廣告,並呼籲澳門居民在內地置業時要留意樓盤是否已有「五證」,倘證件齊備,樓盤爛尾機會很微。 另一方面,經濟局已於上月23日公告更新《非本澳樓宇廣告應遵守法律義務及注意事項》指引,規定非本澳樓宇廣告需清楚說明交樓期限及售樓條件,單位實用面積,倘屬住宅單位及供辦公室用途,所推售單位價格每層不同,需清楚說明每單位售價,以及工程准照編號及樓宇在物業登記局的登記編號,並需列出「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的編號。 針對近期多宗購買內地不動產糾紛,消費者委員會與及經濟局上月30日在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舉辦講座,提醒市民境外置業涉及層面繁複,應事前核實樓盤是否齊備「五證」,審慎考慮,交易過程更要注意合約條款,以保障自身利益。 港澳人士一般概念「定金」和「訂金」沒大分別,但根據內地法律,兩者有是有分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無權要求返還,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訂金」、「誠意金」等,則需通過雙方協調歸還,因此,交付「定金」須謹慎。 投資不動產多涉及大金額,境外置業涉及繁複的法律法規,消費者事前要多做功課,收集資料、了解當地購房法律及手續,最好能到當地親身了解實況後才作出決定。

06/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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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島物流存倉改「轉貨站」

業界批政府打亂部署

物流業是支撑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先導性產業,且已成為全球與各國經濟穩定發展的有力支撐,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區政府原計劃在港珠澳大橋人工島設置物流中心及倉庫,但現時計劃改變,物流設施縮小,將轉為「物流轉貨站」,並非原計劃同時兼備轉貨和倉儲用途的物流中心。「物流轉貨站」貨物不能「留過夜」,本澳物流業界對政府改變計劃表示不滿,直指缺乏事前諮詢的決定打亂業界發展部署。 澳門物流貨運聯合商會理事長李國輝早前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政府由始至終都是自行作出有關決定,業界要通過傳媒報道才得悉有關資訊,事前沒有任何諮詢,對此表示失望。他稱,業界不希望佔用市區土地做物流儲存倉,認為在人工島設置更好,加上近年業界還要承受存貨成本上調的壓力,在本地合規格工業大廈存貨的成本大幅上升,有關人工島不設物流儲存倉的決定,讓業界少了一個存貨地點選擇,打亂了業界部署。 人工島規劃時已籌備設物流倉庫 特區政府十年前在規劃建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時,已籌備在人工島上設物流中心及倉庫,其後更在人工島東部劃出地段作為物流中心及倉庫用地。本澳物流業界一直希望在人工島可設物流中心,能促進物流業發展。 港珠澳大橋於2018年10月24日正式通車前,時任行政長官在2018年6月授權海關籌備物流設施工作,物流中心及倉庫建設原計劃2018年底至2019年初公開招標,物流業界寄予厚望,但港珠澳大橋通車已逾兩年,人工島籌建物流中心及倉庫杳無音信。 根據建設發展辦公室的規劃圖,澳門口岸人工島右側一幅廣闊「物流倉庫」土地,原計劃用以設置大型物流設施,貨運功能定位於港澳之間,當時業界分析指,港珠澳大橋通車後,珠三角西岸與香港港口的距離可縮短41%,運輸成本和時間減少30%。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在立法會上解釋,城市總體規劃諮詢提出,未來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設置物流設施及燃料中途倉,待總規草案完成諮詢便會按相關規劃開展相關工作,相關地段亦會規劃興建會展中心,因此物流設施會變小,將轉為「物流轉貨站」,而非同時兼備轉貨和倉儲用途的物流中心。 根據建設發展辦公室的規劃圖,澳門口岸人工島右側一幅廣闊「物流倉庫」土地,原計劃用於設置物流中心及倉庫。(建設辦網頁圖片)

06/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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