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不成立控罪發回初院重審

張祖榮改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半

前貿促局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於去年10月已宣判,其後部分嫌犯及檢察院均提起上訴。中級法院日前裁定,第一嫌犯張祖榮上訴部分得直,改判四項違反保密罪全部不成立;其餘的三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由每項判監七個月改為合共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六個月,但需向特區捐獻澳門幣15萬元。檢察院上訴部分得直,張祖榮當初被判不成立的數項控罪,被發回初級法院重審。 【本報記者陳駿騏報道】 根據中級法院網頁資料,合議庭於本月27日對第13/2021 號上訴案作出裁判。案中第一嫌犯張祖榮,當初被控觸犯一項犯罪集團罪、四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六項清洗黑錢罪,全部罪名不成立;另外,一項違反保密罪成立,判處一年徒刑,三項濫用職權罪改判為三項違反保密罪,每項判處九個月徒刑;三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成立,每項判處七個月徒刑。數罪併罰之下,張祖榮合共判處兩年實際徒刑。 張祖榮具體判決視乎重審結果 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書中指出,張祖榮的部分上訴理由成立,改判其四項違反保密罪全部不成立,其餘的三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由每項判監七個月改判合共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六個月,但需向特區捐獻澳門幣15 萬元。 裁判書中指出,檢察院質疑初級法院審查張祖榮與其妻子持有來源不明的巨額現金、吳國壽透過張祖榮的內地情人輸送不法利益等指控事實的證據時明顯出錯。中級法院認為,原審庭就相關指控事實的最後認定結果,在常人一般生活的經驗法則角度下來看,顯得不合情理,因而決定把案件涉及行賄、受賄作不法行為和清洗黑錢等罪的內容發回初院重審。 至於張祖榮獲緩刑的理據,裁判書指出,僅對事實作譴責並以監禁作威嚇應仍可足以實現處罰之目的,因此准他緩刑兩年零六個月。然而,由於部分指控將發回初級法院重審,張祖榮的具體徒刑和緩刑判決,仍有可能視乎重審結果而變更。 吳愛華罪名全部不成立 案中第三嫌犯、貿促局前行政管委會執行委員吳愛華當初被判兩項濫用職權罪及兩項違反保密罪成立,合共判處一年九個月實際徒刑的單一刑罰。吳愛華在上訴狀內提出的刑事開釋請求成立,因此獲中級法院改判各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裁判書中指出,貿促局人員對臨時居留申請中何謂「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行業薪酬中位數」及「重大投資」的認定或界定標準,本質上是一種價值判斷,不屬秘密概念範疇,不能認定張祖榮及吳愛華觸犯違反保密罪。另外,由於沒有具體事實支持吳愛華意圖為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不能判處吳愛華濫用職權罪。 甄溢全上訴結果待判決 至於案中第二嫌犯甄溢全,當時被指控觸犯一項犯罪集團罪,罪名不成立;被指控觸犯16項偽造文件罪改判為七項偽造文件罪,全部罪名成立,每項判處三年徒刑。數罪併罰,合共判處四年實際徒刑之單一刑罰。根據中級法院裁判書顯示,甄溢全亦有提起上訴,上訴結果有待判決。 此外,甄溢全自2012年3月1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廳廳長的職務,由於其牽涉到貿促局投資移民弊案,被行政法務司司長提前終止其定期委任。事件輾轉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合議庭日前裁定,撤銷提前終止甄溢全定期委任的決定。

01/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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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首月即監守自盜六萬

青年涉穿時裝店櫃桶底被捕

【本報記者劉凱輝】一名20 多歲的路氹某酒店內時裝名店男銷售員,涉嫌監守自盜被捕。他在5月初才新入職,一星期內至少先後三次偷走店內夾萬共60,000 港元。治安警上星期六接獲店舖負責人報案後,經翻查店舖監控錄像鎖定嫌疑人身份。警員在嫌疑人位於氹仔的住所內將其拘捕,他承認犯案,供稱有關款項已用於償還債務。 涉案被捕的男子姓陳,24 歲,澳門居民;警方現時已以信任之濫用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是在上月29 日深夜11 時許接報,路氹某酒店內的一間時裝名店懷疑發生閉門失竊事件。警員到場處理並接觸到店舖負責人,他表示當晚較早時間打開夾萬點算資金時,發現當中60,000 港元不翼而飛;經翻查店內監控發現,於5 月初才新入職的男店員陳某,分別於5 月25、27 及28 日,先後三次利用職便,以及趁沒有其他同事在場情況下,私自打開夾萬,再偷走裡面現金。 治安警其後到達陳某位於氹仔科英布拉街的住所進行調查,他承認因為欠債而犯案,「穿櫃桶底」的60,000 港元已用作還債;陳某又稱,因公司會將夾萬密碼告知員工,於是在當值期間,趁其他同事不在場情況下便會進行盜竊,先後三次每次取走港元。治安警表示,現正追查贓款下落,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治安警將疑犯陳某移送檢察院偵辦。(治安警提供圖片)

01/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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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網上賭博騙局失逾370萬港元

「有米」女文員疑慘墮「殺豬盤」

【本報記者劉凱輝】再有一名本澳「有米」女文員懷疑墮入網上賭博騙局,誤信男網友介紹的賭博程式後不斷充值及繳付保證金等, 贏錢後卻無法提取現金, 最終在「殺豬盤」中損失超過370 萬( 港元,下同) 收場。司警接報後展開調查,案中暫時未有人被捕。 司警透露,案中的女事主20 多歲,本澳居民,報稱文員。事主去年10 月在網上認識一名操普通話男子,兩人成為網友後,男網友向事主介紹一個賭博單雙數字的應用程式,並訛稱自己有能力預測到開彩趨勢。事主信以為真,按對方指示下載有關應用程式,並開戶存款元到香港某銀行戶口,其後跟隨該男網友的指示投注。至今年1 月,該男網友再訛稱有關賭博網進行系統更新及改名,需要轉用另一應用程式賭博。事主相信,再按指示下載以及被遊說不斷充值,至今年3 月,事主合共再充值200 萬元。 事主其後查閱該自己的賬戶,結果顯示贏錢,賬面上有300 多萬元,但她要求提取現金時即被「客服」以各種藉口阻止。事主不單未能取款,其後被騙徒分別以支付匯率費、保證金及再充值等藉口騙款。事主先後再被騙匯款100 多萬元到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事件其後一直沒有下文,直至本月10 日,事主再查詢時驚見該應用程式已關閉,男網友及「客服」亦同時失聯,懷疑受騙及遇上「殺豬盤」下報警求助,事件中報稱合共損失超過370 萬元。 警方再通報一宗網上賭博騙案,20多歲女文員報稱損失逾370萬港元。 (劉凱輝攝)

01/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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