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完成水浸車稅務優惠法案

買新汽車最高可減14萬元

鑑於颱風「天鴿」襲澳期間造成大量機動車損毀,政府制訂《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內容與早前公布的方案大致相同,市民購買新機動車才可獲扣減或退還稅款。 行政會前(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梁慶庭稱,法律草案已完成討論,將提交立法會討論表決。法案稅務優惠對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於2017年9月18日或之前在交通事務局辦理車輛註銷手續;損毀車輛已繳納機動車輛稅;取得的新機動車輛數目不超出所有人的損毀車輛總數目;取得的新機動車輛與所有人原有的損毀車輛屬同一類型;所有人在申請稅務優惠前未對新機動車輛作出移轉。 法案建議,自法案生效起兩年內,購買新車需繳納的稅項中可扣減損毀車輛稅款,扣減金額按照損毀車輛使用年期折舊後的車輛淨值比例計算。對汽車而言,最低扣減金額為澳門幣8,000元,最高14萬元;電單車則為最低2,000元、最高5,500元。對於使用新能源環保車輛,自2017年8月23日起至法例生效後兩年內購買的,按照現行法例可獲豁免繳稅外,亦可獲得退還上述稅款。法案還建議,已使用逾十年損毀車輛,所有人買新輕型摩托車或重型摩托車時,可獲退還稅款澳門幣2,000元,買新汽車則可退還稅款澳門幣8,000元。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天鴿」風災登記損毀並已註銷的車輛共 6,521 輛,牽涉及稅款估計1 億4,700萬元。至於在「天鴿」期間受損維修的車輛則未有受補助。

06/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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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解大媽一舞天下驚?

廣場大媽舞,現今已不是一項單純的健身、社交活動,處理不好,隨時是引發社會矛盾的一枚重磅「社區炸彈」,祐漢公園日前發生兩宗氣槍射擊大媽事件,不就是一項警號嗎?去年民署就接獲公園噪音投訴68宗,當中12宗被檢控,幾乎全是大媽起舞播放大喇叭所致。 還記得2001 年電影《少林足球》一群「騎呢友」在珠海街頭載歌載舞的一幕嗎?廣場大媽舞,某程度是這樣一個變相翻版!有人說大媽舞低劣、嘈吵、霸地、影響市容,但我們必須分清界線,不能這樣一棍子打下去,非黑即白。 廣場大媽舞,其實對一群年紀大、退休的家庭主婦,是一項不錯的集健身、跳舞、唱歌、社交的文娛康樂活動,子女大了,與老公感情淡了,於是在一群志同道合友人的互動中,找到紓解鬱悶的出路,跳完舞,還可以結伴飲茶、逛街、聊天,有事時還可以互相幫忙,大媽們於是身心舒暢,心靈有寄托,誰說這不是減少家庭磨擦、「家暴」的一帖良藥! 另外,大媽舞還替社會創造巨大商機,據估計,國內約一億人跳大媽舞,醒目商人馬上替大媽訂製清一色的舞衣、舞鞋、舞帽,以每位大媽花約1,000 元人民幣計算,已是過千億的龐大生意!與此同時,還造就一大批替大媽編舞的編舞師,結果人人「有銀搵」。 不過,玩還玩,卻不能不理其他人的感受,高分貝大喇叭播放《小蘋果》、《最炫民族風》,幾十人在公園、廣場、球場又跳又唱,一跳隨時幾粒鐘,波友、晨運客、小朋友等全部讓路,這就太霸道了。 因大媽舞出現衝突事件,多不勝數,經典事例要數2013 年武漢「高空潑糞」、2013 年北京「鳴槍放狗」、2014 年溫州「高音炮對決」、2014年長春「車位地鎖」等,至於一般的擲水樽、丟鞭炮、扔蕉皮等小個案,更是無日無之。 大媽舞不但「享譽」國內,還衝出國際,巴黎羅浮宮、紐約時代廣場、莫斯科紅場,亦因為大媽佔據廣場跳舞,出現被當地警察驅趕的不愉快事件(明明出國「血拼」shopping,幹嗎還要集體跳舞?)本澳目前監管公共場所的民政總署,實有責任對大媽舞的離軌,撥亂反正,例如勸喻大媽們使用無線耳機,接收由喇叭輸出的無線音頻,那就不會擾民,同時,嚴格執行《噪音法》「晚十朝九」的規定,雖則罰款最多不過2,000元, 但罰多幾次, 大媽自會收斂, 至於人多又佔地, 隨時會觸犯「公眾集會規定」,看的是當局如何執法罷了。

06/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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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五年廢青 最叻打機激老豆

殺父過程 先箍暈再刀插咽喉放血

司警正式拘捕並以「加重殺人罪」起訴本周二(3日)清晨祐漢民安新村涉嫌弒父的「逆子」,司警前天進一步公布案情時稱,疑兇2013年自台灣完成學業後一直閒賦在家,與死者父親關係疏離如「房東房客」,但死者自1995年患上精神病後,雖然一直接受治療,惟情緒控制方面大不如前,加上妻子2015年逝世,對他更造成頗大打擊,案發時兩父子又因小問題爭執,疑犯冷血地先將老父箍暈,再刀插老父咽喉放血,即使之後報案自首,但傷者已因失血過多死亡。 司警前天稱,驗屍報告指出,55歲男死者頸部前中間有一條由利器造成的約六厘米開放性傷口,符合案發現場所發現兇器所造成,同頸部左右兩側有紫紅色瘀青痕跡,亦符合打鬥期間疑兇用手臂箍暈死者所造成。 案情透露,28歲姓黃疑兇過去五年居於祐漢民安新村第二座8樓其父親所屬物業單位,期間一直沒有工作,閒時在家「打機」,與父親關係疏離如「房東房客」,但兩父子經常因小事爭吵。自疑兇母親2015年逝世後,死者曾隨兩名女兒遷往石排灣居住,一年多後返回上址與兒子居住。 死者自1995年被確診患有精神病後,一直接受治療,病情得到好轉,但自從妻子過世加上與兒子日夕相對,兩人關係急劇轉差,而疑犯在失業、「蝸居打機」、與父親關係不佳等多重因素下,脾氣亦日趨偏激。 本周一兩人已大吵一頓,至本周三凌晨,即案發前幾小時,兩人更吵至不可收拾,期間疑犯欺老父年老體弱,用手臂把老父箍頸至他暈厥,聲稱「害怕他醒來」,遂到廚房取來一把連柄七吋多長水果刀,一刀直插老父咽喉,任其放血。雖事後報警自首,但傷者已因失血過多,送院後證實死亡。

06/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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