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門工商聯會主辦辦的「2017青創闖天下」年度系列活動,總結會前(8)日下午3時假澳門漁人碼頭百富莊舉行,澳門中聯辦經濟部副部長寇明、特區政府經濟局會展產業及產業發展廳廳長邱潤華、澳門工商聯會創會會長馮翠屏、澳門基金會副主席鍾怡、貿促局執行委員吳愛華、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長孫家雄、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李佩儒等出席。 澳門工商聯會會長何敬麟表示,因社會有很多支持鼓勵青年創業,但應停下想一想未來發展方向,社會變化太大,每個行業都有生意周期,抓不住機會,成功與失敗只差一線,他認為創業不一定局限於澳門,先決定自己的市場在哪,可放眼粵港澳大灣區。澳門人做生意不一定在澳門,這一點值得思考。 何敬麟表示,青年創業近幾年興起,為了讓年輕人更好地認識創業,了解創業前準備的公民教育工作,深化年輕人對創業的想法,澳門工商聯會透過「2017青創闖天下」系列活動,與大、中學生、青年朋友分享創業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 大學生對未來有初步想法,入校園可提供一些建議,讓他們做好未來規劃。中學生面臨選科,儘管對創業不了解,但可從生涯規劃入手提供分享。例如澳門正興建離島綜合醫院,對醫護人員需求大,可為他們未來選科提供資訊。 他指出,過去青創多開時裝店,現較多開輕型飲食。不少青創的最大問題是對現實市場不太了解,澳門常說有3,000萬遊客,但創業時才發現接觸不到旅客市場,結果轉為本地市場。 每個區份營商環境不同,有的開設咖啡店,雖有生意卻不足以應付租金,想擴大生意又沒有足夠人資,且不同地區人流不同,當創業者真正營運時才知選錯地區已太遲,「青創闖天下」目的是不斷灌輸「先想清楚才去創業」意識。
丈夫變前夫,前妻再改嫁,嫁完又離婚,離婚翻嫁首任前夫!如此複雜的婚姻關係,如此精心部署的計劃,為的是一張千金難買的澳門居民身份證。 案中已成為本澳居民的姓李內地女子,過去十年糾纏於兩名姓李男子,一個是1996年結婚現年70歲的內地男子(「大李」),另一個是本澳姓李的60歲男子(「小李」)。李婦2007年與「大李」離婚,同年同月與「小李」結合,2011年帶同一對子女來澳定居,2014年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隨即與「小李」離婚,同年再翻嫁「大李」,再申請「大李」來澳定居。 李婦一家四口終在本澳團聚,又每年領取合共兩萬多元現金分享,正當以為「修成正果」,身份證明局本月5日終發現李婦詭計,在治安警協助下,將一干人等全部帶走調查,一場好夢終於破滅!
房屋局去年委託機構進行研究並發表《公屋需求研究報告》,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報告引用的數據過時及單一,如沒有考慮澳門未來十年經濟、居民收入變化等,令研究結果嚴重低估公屋需求量,脫離社會現實,房屋局昨日下午邀請撰寫《公屋需求研究報告》的顧問公司,解答立法會議員的疑問。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去年9月一篇報道指出,不少從事假結婚的中介人,不時會在本澳的公園進行物色對象,較易成功的例子,以癮君子、單身老人、債務纏身等並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男士為主,一經談妥,澳男會得到澳門幣五萬至15萬元報酬,但須支付中介人一萬至三萬元中介費。而若內地女方在內地育有子女,又要連子女一併申請來澳,費用會加碼。 不過,這些「快錢」並非易賺。首先,一經被揭破,最高刑期可達八年,代價非輕,其二,由於結婚手續是真的,根據本澳《民法典》第1,533條規定,夫妻雙方負有同居、合作、扶養、尊重及忠誠五種義務,一旦內地一方成功申請來澳後,她/他便有權住在配偶居所,法律上稱為「家庭居所」,本澳一方不能把配偶「革扯」。 更嚴重的是,根據《民法典》第1,548條規定,夫妻任可一方要出售「家庭居所」時,即使屬於其個人財產,亦要得到配偶同意下才可出售。假若雙方離婚,澳方要把一半的財產分給對方,包括賣樓所得款項、銀行存款,連扶養費(即贍養費)都要照顧對方,直至對方再婚或死亡為止。換言之,假若內地假結婚一方蓄意「玩嘢」,澳方即使拿了十多萬元報酬,隨時得不償失,手尾有排跟!
雖然本澳刑事法律中缺少專門規範假結婚的條文,亦無單列假結婚的罪名,不過,並非沒有法律可對付假結婚罪行,由於假結婚屬虛假欺詐的民事行為,涉及觸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第18條有偽造文件罪的規定,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刑八年。而騙取澳門居留權的外地人,經查獲及判罪後,將在本澳接受刑罰,刑滿後被驅逐出境。 然而,假結婚刑期如此之重,為何仍有人鋌而走險,例如去年就有幾名莊荷充當中介人事敗被捕,緣於要識破假結婚亦為易事,首先,大部分假結婚雙方都會在內地辦理「結婚」手續,而內地部門一般不會核查真正的婚姻關係是否成立,是以申請多會順利審批通過,這不但涉及法律漏洞,且又涉及司法認定問題。 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於2016年11月公布假結婚情況時指出,2016 年1 至10月接獲204宗假結婚個案,當中137 宗(134 男、124 女)證據充分,需移送檢察院處理,但梁文昌亦稱,打擊假結婚存在一定困難,因為有關個案通常都在內地進行,而司法機關認為雙方登記結婚便是結婚。 連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圓圖)都指出,假結婚存在法律灰色地帶,領取結婚證不等於就是真正夫妻,法律亦無規定夫妻婚後必須一起居住或發生性關係,「民事方面來講,係有盡夫妻義務,但對方冇要求(性關係),咁你(局方)又點呢?」他認為,有關問題需要從法律層面解決,未來修訂出入境制度時,會有專門規範。
北方冷空氣南下,冬天真的來了,廣東北部昨日清晨已跌至僅有3℃,清遠、韶關更降下2018年第一場雪。冷空氣還將持續南下,直撲本澳。氣象局表示,一股強烈的冬季季候風昨日上午抵達澳門,北風明顯增強。自昨日上午10 時起,本澳氣溫直線下降,由上午8時的18.2℃直降至晚間8時的8.6℃,溫差接近10℃,不少民眾大呼冷得受不了。氣象局預計,今日最低溫下探6℃左右,而寒冷天氣還將持續,凍足一整個星期。天氣嚴寒,氣象局、衛生局均呼籲市民謹記做好防寒措施。
治安警察局昨日公布2017年檢控行人違例過馬路達1,150宗,比2016年大幅上升147.84%。在檢控司機在人行橫道沒有讓先方面、去年共檢控1,677宗,按年微升近4.94%;超載(乘客)的違例有667 宗,顯著下降34.03%。 警方呼籲市民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橫過馬路,注意路面安全,切勿胡亂橫過馬路,以免釀成交通意外;駕駛者及乘客顧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權益,切勿超載,尤其在行車期間應注意車速及保持安全距離;人車禮讓,顧己及人,安全出行。
治安警察局昨日公布2017年全年打 擊的士違規及「白牌車」數據顯示,2017 年12月份檢控量,濫收車資及拒載行為共 499宗,全年違規統計共達4,754宗,在 整體檢控量中所佔比例較大;治安警察局 亦於2017年加強在節假日及各口岸打擊 的士違規情況,數據顯示的士違規及「白 牌車」檢控數字同比2016年增加1,628 宗,增幅約52.1%。 此外,2017 年12 月打擊經營「白 牌車」共票控28宗,2017年全年共票控 1,232宗,當中涉及手機應用程式的「叫 車服務」共票控945宗,其中去年8月份 至12月份涉及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 務」被票控數據均持續為零,同比2016年 全年共票控1,287宗有輕微下降趨勢,減 幅約4.27%。 由於手機叫車程式Uber 由去年7 月 22日起,暫別在澳門的共乘業務,故去年 8月開始已沒有以手機應用程式白牌車的 數據。
議員蘇嘉豪和新澳門學社前理事長鄭明軒涉及 的刑事案,初級法院第四刑事法庭獨任庭昨日接納 兩人申請,將原定於今天(9 日)上午9 時45 分進行的 審判聽證,延期至2018 年1 月16 日上午9 時30 分。 蘇嘉豪及鄭明軒於前日(7 日)向法院提出押後審 訊,理由是時間極度緊迫,加上案件重要且影響深 遠,經仔細商討後,為了有足夠時間查閱卷宗,翻 譯文件及準備辯護,決定提出押後審訊申請。 初級法院昨晚作出批示,指出兩名嫌犯自首次 接獲(去年6 月5 日及9 日)原指定的審判聽證日期 (去年11 月28 日)批示起,至今已經過了七個月, 認為兩名嫌犯此前已有充分的辯護準備時間,但考 慮到二人委託自聘辯護律師的具體時間及有關自聘 辯護律師不諳中文,加上本案因牽涉議員被中止職 務,具一定重要性,但本案亦非涉及數十冊的大型 複雜案件。故此,為著兩名嫌犯有更充分辯護準備 時間及保障彼等的辯護權益,決定例外地批准將本 案的審判聽證延期七日進行。
據「中國日報網」昨(8)日引述「知情人士」向《中國日報》透露,港珠澳大橋將於今年第二季度後期通車,雖然具體日期尚未敲定,但記者了解到時間將大概定於5月至6月。最終的通車日期方案將取決於三地口岸工程的進度和跨境通行政策的商討進度。目前三地的口岸設施工程仍在進行中,而跨境通行政策,包括跨境應急救援措施、車輛和人員跨境安排等,亦有待三方政府進一步磋商,最終通車日期要以中央政府的公布為準。目前,在三地口岸設施中,澳門口岸建設進度較快,已於12 月底實現全樓通電。 另外,澳門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邊檢大樓西側停車場使用及經營規章」(下稱「西停車場」),西停車場將設5,143個公共泊車位,分別有3,089個輕型私家車泊位及2,054個電單車泊位,收費與一般公共停車場收費相同,分日間和夜間收費。 規章亦訂定,當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或發出第三級警告/ 黑色風暴潮警告時,西停車場在隨後一小時關閉。 西停車場是一個由地庫的第一層、地下及一至五樓構成的公共停車場,地庫及地面層的出入口均設於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西側街道,使用西停車場之駕駛者,應從停車場入口處自動裝置取得進入停車場的普通票,於停車場收費處繳付其使用西停車場之相應費用後,應在15分鐘內將車輛駛離停車場,逾時者須按照超出的時間繳付相應的泊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