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合作破越南毒鴛鴦販毒

膠袋茶葉盒盛載毒品放在露台

司警局透過情報及結合市民舉報,偵破一宗販毒案,拘捕兩名越籍男女,涉嫌以膠袋、碟及茶葉盒包裝或盛載毒品,放在露台,被司警搜獲多種毒品,市值41萬澳門元。 司警落案起訴兩人「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越南男子則被加控「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案件昨(25)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繼續追查毒品來源。 司警昨日公布案情,涉案男子姓nguyen,27歲,持越南護照但已逾期逗留,報稱無業;涉案女子亦姓nguyen,25歲,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報稱按摩服務員。日前司法警察局接獲情報,指有一名越南籍男子在祐漢區一帶販毒;司警翻查資料,發現「司警大廈防罪之友」會員也曾作出類似舉報,司警高度重視案件,立即指派毒品罪案調查處刑偵人員深入調查,成功鎖定涉案男子外貌特徵及住址。 本(11)月24日,司警局毒品罪案調查處人員部署拘捕行動,當日下午約4時,見時機成熟,在涉案男子位於祐漢區住所附近將其截獲,並即時在其身上搜獲五小包毒品「冰」,共約重3.4克。其後刑偵人員將涉案男子帶返其住所進行調查期間,在單位內發現一名越南籍女子,兩人均聲稱為情侶關係並同居於上址。 司警局毒品罪案調查處人員對單位進行搜查,在露台位置搜獲分別以膠袋、碟子及茶葉盒包裝或盛載的毒品,包括74包共約重96.05克毒品「冰」、35包共約重23.17克氯胺酮及78粒搖頭丸,以及大量用作分拆毒品的透明包裝膠袋、兩個電子磅、懷疑為毒資的50,600澳門元及1,300港元現金。搜獲的毒品共市值41萬澳門元。 快速偵破有賴巿民舉報 經查問,男嫌犯承認從事販毒及有吸毒習慣,販賣對象為活躍夜場人士及同鄉,案中搜獲的毒品是由第三者提供,但拒絕交代詳細販毒細節;女嫌犯稱與男嫌犯同居三個多月,但否認參與販毒。其後,司警局將兩名嫌犯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尿液檢測,其結果均呈陰性反應。司警局繼續對本案的毒品來源及有關本澳吸毒者進行追查。 司警局稱,是次司警局能快速偵破本案,有賴巿民主動向警方舉報,同時結合情報消息,從中體現了警民合作既能高效打擊犯罪,亦能淨化社區治安回饋市民的重要性。

26/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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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行政改革更好服務市民

政效率緩慢、官員有權無責一直為社會詬病,雖然行政改革已施行十多年,官員問責制亦實行已十年,但均成效不彰,為回應社會要求,本屆政府施政重點之一就是改革公共行政。立法會將於今日舉行全體大會,辯論下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政策,公共行政改革將是辯論焦點。 行政長官賀一誠本月16日發表下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總結今年施政時,在報告中以嚴厲措詞指出公共部門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批評部分官員工作態度,「政府施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主動謀劃、不積極作為現象;保守觀念有餘、創新意識不足,不願承擔責任和風險,不主動因變求變思變,甚至對居民和社會的訴求視而不見、敷衍塞責,習慣於閉門造車、空談闊論的情況;跨部門的協調合作還不夠順暢,部門本位主義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對公帑使用的監管還有較大改善間;一些領域法律滯後情況還較為嚴重,甚至影響新興產業發展和民生改善,種種問題和現象多為長期積累所形成。」 澳門回歸祖國後經濟發展迅速,公共行政需要追上社會發展。2007年6月特區政府已提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從政策過程改革和政府內部管理改革兩方面,規範中高層人員權責和義務,加強問責要求,理順分工,解決「政出多門、各自為政」,提升施政績效,以改善迫切問題如交通、住屋、城市建設、人力資源等。 2010年12月,政府頒布《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守則》,推行官員問責制,規範主要官員基本原則及義務,明確指出主要官員政治上向行政長官負責,並就下屬部門或實體施行上級訂定政策失誤承擔責任。 然而,輿論批評行政政革及官員問責制一直未認真落實。公共行政改革涉及人員管理及各級官員權限規定,本澳現行行政授權制度,是葡萄牙30多年前實施的副秘書長制,欠缺清晰的權限與職責,行政效率緩慢,行政法務司司長亦承認目前部分涉及跨部門合作的公共服務存在分工不清、協調不力等問題,困擾市民的問題長期無法得到解決。 政府承諾今年就公共行政改革計劃的公開諮詢,應從速進行,依據民意梳理部門職能和權責關係,作出必要檢討,制定公共行政改革計劃,從制度上落實改革,更好地服務市民。

25/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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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12項建築文物清單今起諮詢

文化局料一年內完成評定程序

文化局昨(24)日公布《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今(25)日起展開公開諮詢,為期60日。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12項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或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預料,是次第三批不動產評定項目將於明(2021)年11月24日前完成評定程序,如進度順利便會開展第四批評定的工作。 文化局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及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出席介紹相關內容。12個待評建築文物項目分別是高園街大坑遺跡、聖保祿學院遺址(學院建築遺跡;圍牆遺跡:茨林圍兩段、蔡記里一段)、石敢當行臺、九澳三聖廟、一號碼頭、原氹仔碼頭舊址、路環碼頭、得勝斜路55號房屋、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仁慈堂安老院、以及九澳聖母村兩處建築(原痲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七苦聖母小堂)。政府建議評定其中七個項目為「紀念物」、三個項目建議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以及兩個建議評定為建築群。 約50%待評文物無登記業權 第三批12個不動產評定項目,涵蓋多個類型建築,包括公共設施、宗教建築、考古遺址及別墅式住宅等,上述項目約有50%沒有登記業權。梁惠敏稱,部分評定建築物雖則沒有業權登記,但仍有使用或管理單位,例如碼頭是由政府部門使用或管理,日後若評定為文物,維修保養的責任將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負責,若他們需提供支援或幫助,亦可按《文遺法》規定提出,文化局經評估後決定是否由政府所支援。 建議四項目設臨時緩衝區 諮詢文本建議四個不動產項目設有臨時緩衝區,包括石敢當行臺、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俗稱「綠屋仔」)、九澳聖母村項目、九澳三聖廟,其中「綠屋仔」建築物旁邊正興建公共衛生專科大樓,有傳媒問及會否受到影響?梁惠敏稱,經評估後,認為工程不會影響待評定的建築物,因此當局沒有建議將緩衝區擴大至專科大樓工程範圍。 被評定不動產合共有147項 文化局近年積極開展不動產的評定工作,過去已完成三次的評定工作,結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已有的128項文物,現時全澳被評定不動產合共有147項。《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諮詢期由今日起至明(2021)年1月23日,期間設有三場公眾諮詢會,分別於本周六(28日)、下月12日於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以及下月19日於澳門博物館演講廳舉行,歡迎大眾於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提供意見。

25/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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