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三方日前在廣州簽訂海事合作協議,以建立穩定的協同機制,共同維護粵港大灣區水上交通安全,深化大灣區海運發展,為大灣區提供卓越海事服務,打造國際先進的海事管理示範區。 《粵港澳大灣區海事合作協議》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局長曹德勝、香港海事處處長王天予及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分別代表粵港澳三方簽署。根據《協議》,三地將加強海上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聯合開展搜尋救助,應對災害天氣對船舶及海上交通的影響;優化遇險緊急與安全通信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航標遙測遙控、海道測量、海上環境感知、橋樑防撞預警等的技術交流與合作;加強船舶污染物控制合作,運用高新科技進行船舶污染執法,並探索應用清潔能源,促進航運綠色發展。 粵港澳三地將共同推廣船舶證書電子化運用,便利船舶查驗及通關,優化船舶異地檢驗合作和新造船舶登記銜接,完善粵港澳遊艇和船員的往來安排,提升海事政務服務效率。三地未來將致力推進海事技術標準協調互認,加強通航環境、船舶動態及監管活動資料互通共用,共建大灣區分散式海事監管與航海保障資料中心。三地亦將聯合開展多項以學生和青少年等對象的社會活動,建立「大灣區海事節」等交流平台,培育航海文化和安全文化,提升大灣區海事文化影響力。
鏡湖醫院自昨(24)日起為本澳市民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首日運作情況順暢,初期每日提供1,000個名額,至今日均已預約額滿。衛生局昨日表示,會與鏡湖醫院作溝通協商,若運作一段時間後情況順暢、且有足夠資源提供更多名額,當局會適時作出公布。 新啟用的鏡湖毒核酸檢測站,設於鏡湖護理學院旁總務大樓三樓綜合大禮堂,市民需由鄰近霍英東博士專科大樓入口的通道進入鏡湖護理學院操場,再步行至三樓的檢測站,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可乘搭升降機。現場設有多個指示牌,亦有工作人員在場為市民提供指示,市民進入時須先測溫。 檢測站開放時間為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檢測費用與其他檢測站同為120元,現場設有收費處。截至昨日晚上8時,網上預約系統顯示明日預約已滿,27、28日則仍可預約。 市民:地點方便檢測快捷 昨日帶同一對年幼子女到場進行核酸檢測的家長表示,原本計劃到北安碼頭進行檢測,但由於子女年紀太小,故改到鏡湖檢測,昨日現場運作順暢,十分鐘左右便完成,核酸檢測結果公布後將與家人乘坐飛機回福建探親。亦有市民表示,現場人數較少,相比北安碼頭檢測站輪候至少節省15分鐘,同時又認為鏡湖醫院地點方便。 鏡湖醫院院長助理黎啟盛昨日受訪時表示,檢測首日運作暢順,平均10至15分鐘為一名市民完成檢測。他又稱,用作檢測點的三樓禮堂可容納180至200人,現場亦設有收費點,初期提供每日個名額,之後因應市民需求以及經衛生局評估後,院方會考慮上調至每日2,000到2,400個名額;他又稱因場地因素,院方暫未考慮在氹仔增設檢測站。 當局視情況協商增名額 昨日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布會上,有傳媒關注鏡湖醫院核檢名額是否需要增加,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醫生回應指,需視乎檢測站運作一段時間,若情況順暢且有足夠資源,會與鏡湖醫院溝通協商增加檢測名額。 另外,有傳媒問及於內地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能否顯示於粵康碼,羅奕龍表示,珠海衛生部門有明確列明認可的核檢醫療機構,而其他省市的檢測情況,據當局了解是可以銜接粵康碼,但不排除部分機構會有技術問題出現漏報或上載錯誤等情況,呼籲市民於內地進行核檢時先向有關機構查詢,或按需要申請檢測結果紙質報告。
現時全球有多種新冠病毒疫苗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而我國已於7月22日正式啟動新冠疫苗緊急使用,為特殊人群注射。有傳媒關注本澳會否有相關考慮和安排,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醫生昨(24) 日回應表示,澳門暫時未有迫切需要為前線人員注射疫苗,仍有時間看更多數據,直至等待確切安全有效的疫苗正式推出後,再安排市民接種。 羅奕龍指出,新冠肺炎全球肆虐,有些地區會因應疫情的嚴重性,提供給前線人員優先接種未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的疫苗,當中需要評估風險和效益。澳門可幸的是處於相對安全的環境,即便有疫苗推出,也未必急於一時而馬上接種。 羅奕龍強調,當局針對新疫苗的最理想狀態是等待完成三期臨床試驗,有最確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基礎上再提供給市民接種。 羅奕龍醫生指出,澳門暫時未有迫切需要為前線人員注射新冠病毒疫苗。 (吳泳欣攝)
特區政府自今年2月份推出有關口罩的防疫措施後維持至今。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醫生昨(24)日表示,本澳正有序推進與內地人員恢復正常往來,為預防潛在風險,認為暫未有條件放寬市民戴口罩措施。 在昨(24)日舉行的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布會上,有傳媒問及現時內地各省市正放寬民眾戴口罩的指引措施,本澳的口罩指引何時才作變更。羅奕龍回應表示,澳門的疫情已緩和一段長時間,與內地有序地恢復人員正常往來,對日常生活和經濟有重要作用。正因為推進了人員往來措施,現階段建議市民繼續戴口罩,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和經常清潔雙手,以降低感染風險。 基於以上考慮,暫時未看到有空間可不戴口罩,政府會因應疫情和社會運作情況作出具體建議。
為配合特區政府推出第二輪經援措施,透過百億元抗疫援助專項基金,擴大對本澳居民、本地僱員及僱主的援助,勞工事務局分別為失業人士、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在職人士及自由職業者推出「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當局昨(24)日宣布,兩類帶津培訓計劃下月接受報名。 勞工事務局昨日宣布,「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9月接受報名。其中,「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將採取「先抽籤、後資格審核、再面試」的方式進行甄選;而「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則由不同院校進行甄選。 「提升技能培訓」涵多個範疇 當局與本澳高等院校及專業機構合作開辦「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培訓內容涵蓋商務、文化創意、旅遊、語言及資訊科技等範疇,對象為本地僱員或自由職業者(以個人名義參與),每間企業可最多獲得五個推薦名額。 如僱主安排其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計劃,由推薦計劃至完成培訓課程期間,沒有降低相關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的僱員計算,僱主可獲發放5,000澳門元的培訓津貼;如僱主安排原已處於無薪假的僱員參加培訓計劃,或自由職業者本人參加培訓計劃,則有關僱員或自由職業者於完成培訓及參加課程考核後,可獲發5,000澳門元的培訓津貼。 「就業導向」最高可獲津貼6,656元 另一方面,為協助有求職需要的居民投身市場,勞工事務局亦設有「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該計劃由「技能培訓」及「就業轉介」兩部份組成,課程由當局提供,學員完成課程及配合就業轉介,可獲得最高6,656澳門津貼。有關計劃的對象為澳門居民,且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因勞動關係終止而失業,或非處於受僱狀態的2020年高等院校畢業生。 籲受益人及早辦理登記 此外,就培訓津貼之發放,勞工事務局表示,將按受益人於銀行登記收取財政局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金的紀錄存入其銀行賬戶內;未能以該方式獲發培訓津貼的受益人,培訓津貼將按序以其向財政局申報的稅務通訊地址或身份證明局申報的地址,以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當局呼籲上述人士可及早到銀行辦理收取財政局退稅金的賬戶登記。 如津貼受益人為法人企業主,培訓津貼將以其向財政局申報的稅務通訊地址,以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如僱主需更新稅務通訊地址可及早前往財政局辦理,以免影響到津貼發放。
新學年將於下周二(9月1日)陸續開課,據教育暨青年局資料,大部分學校會在9月初開學,其中9月1日開學的學校逾60%、9月2日約15%,其餘在9月3日或以後開學,大部分學校已配合行政當局的呼籲,於開學日不同教育階段採取分時段或分日期開學,但預計開學首周的道路交通仍會較為繁忙,為免造成擠塞及不便,教青局再次呼籲家長留意行政當局就道路交通和公交安排的公布,以及出門前密切留意天氣消息,預留充足時間提早出門。 交通事務局、治安警察局、教育暨青年局及兩間巴士公司日前召開工作會議,商討新學年開學的交通及巴士服務安排。各方將透過加派人員疏導、加強訊息發佈、增加巴士班次等,盡力保障市民出行便利,同時,呼籲廣大市民屆時提早出門,以熟習路面情況。 為配合新學年開學,交通事務局除協調巴士公司增加班次外,巴士公司亦會調整相關營運計劃,包括在繁忙時間抽調巴士行駛特別班次、定點疏導大客量站點的乘客、在站點加派輔助人員及流動稽查人員、取消人員休假等,治安警察局則會加派警員在各校區指揮交通。 至於道路工程方面,仍有十項涉及主幹道的工程仍須在新學年開學後繼續進行,交通事務局會與相關工程負責單位加緊協調,包括要求相關工程車輛避免在上、放學高峰時段通行,完善有關臨時交通改道措施等,以減少工程對公眾的影響。暑假期間,交局將在學校區開展斑馬線、步行線等交通設施及標誌的翻新工作,為開學做好準備。 交通局、治安警及教青局與兩巴開會,協調新學年開學交通安排。(交通事務局提供圖片)
由教育暨青年局主辦、澳門清華大學課程校友會承辦、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教青局轄下單位及澳門30個公共部門、私營機構共同參與的「青年善用餘暇計劃2020」圓滿結束。計劃共吸引了1,804名青年參加,經甄選後共有378名青年獲得實習機會。 教育暨青年局表示,經甄選後共有378名青年獲得實習機會,於7月20日至8月14日到不同的公共部門及私營機構進行為期四星期的短期實習。為表揚實習期間優秀的實習生,經參與機構推薦後共有32名獲頒「優秀實習生」獎狀,同時亦向完成整項計劃的實習生頒發證書。 教青局在活動期間為實習生提供了兩場培訓,當中職場禮儀培訓讓實習生投身職場前做好心理建設、了解基本職場禮儀以及相關注意事項。而生涯規劃培訓亦引導實習生如何從目標設定尋找自我價值,掌握事業關鍵。計劃藉著一系列培訓及職場實習,增加青年對工作世界的認識,鼓勵青年「從做中學」,在過程中學習成長,建立積極正面的處事及學習態度。 「 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共吸引了1,804名青年參加,經甄選後共有378名青年獲得實習機會。 (教育暨青年局提供圖片)
珠澳通關恢復,水客死灰復燃,僅管澳門海關與治安警於20日及22日針對關閘附近一帶「水貨店」進行專門打擊,仍然無法遏止走水貨的歪風。 本報記者昨(23)日再次走訪關閘一帶,發現不但「水貨店」照常營業,且水貨客有增無減,當街執貨的場面仍然出現。不僅如此,面對執法部門的查緝,一些「水貨店」變得更加隱蔽,周圍把風「睇水」的人數還有所增加,顯然是要繼續「頂風作案」。 澳門海關與治安警連日對水貨客源頭進行重點打擊,於20日搜查相關店舖、搜獲貨值約380萬元的美妝產品拘捕15人後,又於22日再次在關閘附近的店舖採取突擊行動,查獲總值約455萬元美妝產品共19,400件,共六人被捕,由海關對其依法起訴。 要「識人」先有貨帶 經過一輪高調打擊掃蕩之後,走水貨的生意本應有所收斂,但本報記者昨日走訪關閘一帶,發現一切如故,排隊的排隊、執貨的執貨,彷彿甚麼也沒有發生。 其中一間被重點打擊的水貨店所在的「關閘天地」附近,昨日仍然有水貨店照常營業。不少「水客」拖著行李箱前去「搬貨」,樓道內有不少「水客」等待取貨,不過運作模式就有所改變。 本報記者發現,一些「水貨店」不再接受散客接貨,必須「識人」才有貨帶,然後事先通知「水貨店」聯絡人,到達某一位置等侯安排。「水貨店」則會長時間關門,等到周圍「睇水」的人認為「安全」,才會開閘讓「水客」取貨。 「睇水」人數明顯增加 在彩虹苑商場附近的「水貨店」亦是如此,店舖門外至少四人坐在人路邊的電單車上「睇水」,每當「水客」走到門前,才會打開鐵閘約五分一,讓「水客」從門縫下爬進店內取貨,取完貨便迅速關門。 本報記者發現,和過去相比,周圍「睇水」的人數明顯增加,幾乎每間店舖門外都布滿「睇水」的人,且作法比過去更加謹慎,會用手機拍攝周圍的可疑人物,向店內通風報訊。 整條街被水客佔領 除了「關閘天地」與彩虹苑商場附近,華大新村一帶的「水貨店」亦相當猖狂,「水客」當街執貨,其中華大新村第二街更是整條街塞滿執貨的「水客」及裝貨的紙箱,一般行人幾乎是寸步難行,整條街彷彿已被佔領。走水貨問題屢禁不絕,除了因為有利可圖,也因為罰則較輕,使得許多人仍然願意干犯法律。 海關於本月20日與治安警察局聯合執法、對關閘附近一間水貨店舖採取打擊行動中,在店內查獲估值約380萬澳門元的懷疑用作為水貨的美妝產品逾5,900件,共有15人涉案,包括一名店舖負責人,三名店舖職員及11名水客,由於有部分水客為外地僱員,有關人士及上述店舖負責人涉嫌違反《聘用外地僱員法》,海關已交由治安警察局跟進。 而海關在22日的行動中查獲六名涉案人士,包括一名店舖持牌人,兩名店舖職員及三名水客,撿獲價值約455萬元貨物。其中兩名水客為外地僱員,故有關人士連同上述店舖持牌人和一名店舖職員涉嫌違反《聘用外地僱員法》,海關已提起有關程序,並交由勞工事務局跟進。 海關表示會持續進行打擊水客行動,繼續嚴正執法,市民及外僱人士切勿因貪圖利益而從事相關活動。依照《對外貿易法》有關規定,涉案人士最高可被科處50,000元罰款,被查獲貨物則會被充公。
社屋恆常申請於本月20日起實施,首兩個工作天,房屋局共收到76份申請,當中三分一申請齊備文件,已獲接納,多數申請為一至二人家團。為向公眾進一步講解社屋申請內容,房屋局本月安排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在首場講解會中,市民最關注問題是財產申報問題。下一場講解會於本周六(29日)下午3時在湖畔大廈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有意參與市民請致電2859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賬號登記。 社屋申請網上預約系統由8月20日至31日共八個工作日期間,已有550多個預約,平均每個工作日60多個預約。為向公眾進一步講解社屋申請內容,房屋局本月安排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首場於前(22)日下午3時在青洲坊大廈的房屋局辦事處舉行,約130名與會者出席。 子女所給家用不屬收入毋須申報出席講解會市民不少人提出財產申報問題,房屋局公共房屋廳廳長陳華強回應稱,持有現金超過5,000元或珠寶價值超過5,000元便要申報;在澳門以外地方持有的物業要提交相關證明、銀行賬戶亦需要申報,才可申請社屋。 有與會市民問及,子女給的家用是否需要一同申報?陳華強解釋,子女所給家用不屬於收入來源,不需要申報,但在申報資産時,持有現金超過5,000元,或將家用存入銀行戶口,便要申報。 境外物業要提交持有及估值證明亦有市民問及,在內地持有的銀行賬戶、房產及金飾是否要作申報?房屋局稱,申請人名下所有個人或聯名賬戶、定期戶口均需申報;一般珠寶價值超過5,000元便要申報,在澳門以外地方持有的物業、銀行賬戶等同樣需要申報。在澳門以外物業要提交持有證明和當地合資格估價公司發出的證明,若價值不超過《社屋法》規定的資產線,便可以申請社屋。 有市民表示,多年前曾因私人原因被拒絕上樓,是否可再次申請?房屋局表示,曾被拒絕上樓人士,兩年內不可申請社屋;如社屋租戶在居住期間違反規定或虛報資料,自當局解除合同日起,三年內不可申請社屋。 陳華強補充,不少已交表申請者,由於未能出示有效的銀行賬戶「流水賬」證明,需要後補文件,他建議市民先到銀行「打簿」,以提供最新資產情況。 十戶「社屋富戶」需繳三倍租金陳華強又稱,按新《社屋法》規定,現時共有十戶「社屋富戶」超出社屋收入上限一倍,需要繳交三倍租金,大多為二至三人家團,其中最高繳付金額為27,000元,最低為10,000多元;未超出社屋收入上限一倍的約有600戶,需要繳交雙倍租金。按照法律要交三倍租金富戶,在一年短期合約後若收入都沒有改變,合同將不會再續期。 陳華強重申,社屋恆常性申請並非先到先得,而是採用計分制。同時強調,當局將優先處理2,000多個仍未獲甄選的社屋輪候家團,再處理社屋恆常性申請。現時空置或維修的社屋單位約1,000個,約2,800個單仍在興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