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與江門同鄉會交流座談

冀續加強社區警務合作 維護治安穩定

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梁慶康一行上周五(15日)與江門同鄉會、社會民生促進會及江門青年會等假江門同鄉會文康中心舉行座談及展開冬防宣傳,就社區警務及冬防工作進行交流。梁慶康表示,過去農曆新年間是本澳出入境高峰期,雖然受疫情影響,預料訪澳門旅客人次會大幅減少,但出入境人流會較平日增多,當局會靈活調度人手,部分部門會暫停休假,確保春節期間通關順暢。 全年罪案同比降三成 梁慶康會上總結治安警察局過去一年警務工作時指出,去年社會治安持續保持穩定。據統計數字反映,去年全年罪案7,274宗,比2019年10,311宗下降29.5%,主要犯罪類型以傷人、盜竊、毀損及詐騙為主,嚴重犯罪案件保持低案發率。打擊非法旅館方面,去年發現51個「經營非法旅館」單位,比2019年292個單位大幅減少,相信受疫情影響訪澳旅客量大幅減少有關,隨著出入境政策放寬及訪澳旅客數字上升,非法旅館數量或有上升趨勢,當局會持續關注。 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陳溥森表示,本澳經歷了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驗和挑戰,有賴特區政府領導積極應對,以及居民全力配合,使得澳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體現官民合作共同抗疫的精神。他對過去一年警方維護社會治安工作給予肯定,同時亦讚揚警方的防疫措施,感謝所有前線人員的努力及付出,守護全體澳門市民的生命和健康,期望今後與相關部門加強在社區警務工作的合作,凝聚警民合作力量,共同維護澳門治安穩定。 此外,立法議員、江門青年會會長鄭安庭,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陳溥森,監事長范益民,江門同鄉會理事長劉家裕等亦有出席。 治安警察局與江門同鄉會合作展開冬防宣傳工作。(江門同鄉會提供圖片)

19/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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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職員夥犯罪集團騙房貸7.7億

運作十年騙11銀行獲利2.2億 九人團伙被廉署瓦解

廉政公署在一次涉及私營部門的貪污調查中,偵破數名銀行職員涉嫌夥同犯罪集團詐騙按揭貸款,集團主腦、骨幹成員及數名銀行職員合共九人,串同370多名借款人涉嫌偽造文件,成功騙取11間銀行批出362宗貸款,涉及金額7.7億澳門元,不法獲利近2.2億澳門元。廉署相信已瓦解該運作超過十年的詐騙集團。 廉署昨(18)日公布案情:早前接獲舉報,指以一陳姓男子為首詐騙集團,勾結在本澳銀行從事貸款業務職員,夥同他人偽造文件騙取銀行批出按揭貸款。廉署經深入調查發現,該集團表面上除從事地產中介業務,實際上還暗中提供私人貸款以賺取高額利息,當借款人無力歸還時,會被要求共同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請物業貸款以作還債,借款人並需支付高昂手續費。 該集團還會在賭場物色或經他人介紹「等錢用」居民,又或在報章上刊登標榜「特快審批」廣告作招徠,以偽造收入證明、銀行存摺副本等虛假文件騙取銀行審批按揭貸款,甚至有銀行主管親自偽造多份文件向不同銀行申請貸款,以取得資金用於投資、協助營運詐騙集團及以低於市價收購借款人物業。 為370人成功騙取銀行貸款 廉署調查發現,該集團在2010年至2020年間,為370多人成功騙取銀行批出至少7.7億澳門元貸款,詐騙集團從中收取不法利益逾2.2億澳門元。廉署調查還發現,有涉案銀行職員違反金融機構的保密規定,不法透露銀行客戶資料予詐騙集團成員,詐騙集團成員甚至會教唆部分借款人應對廉署人員問話,意圖干預和逃避廉署偵查。 廉署稱,案件已完成偵查並已移送檢察院處理,案件涉及犯罪集團罪、偽造文件罪、相當巨額詐騙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的違反保密義務罪等。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批准對部分詐騙集團成員採取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廉署提醒在銀行從事授信業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及規章制度履行職務。

19/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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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僱夥澳青住所花盆種大麻

司警偵破拘兩人撿四棵大麻

兩名男子包括一名台灣外僱及一名本澳青年,涉嫌在沙嘉都喇賈罷麗街鴻勝大厦一單位種植大麻,被司警揭搗破及拘捕,撿獲四棵用花盆種植大麻,種植工具及包裝工具,懷疑兩人種植大麻除自用外亦用作出售,兩男子被司警拘控。 這是時隔20年,警方再偵破私自在住所種植大麻案。 設有溫室及保溫燈 司警於昨(18)日下午在沙嘉都喇賈罷麗街舉行現場特別新聞發布會,被捕兩男子分別姓鄭,28歲台灣地區人,持藍卡,報稱公關;22歲姓陳澳門居民,報稱銷售員。記者在現場所見,司警從鴻勝大厦帶出涉案兩名疑犯及證物。 司警發言人李瀚妮稱,當局在進行毒品犯罪調查期間,發現兩名男子利用住所種植大麻,經調查後鎖定兩名男子身份、住所單位地址。在昨日早上採取行動,偵查人員到疑犯居住附近進行部署及監視,約中午12時左右在區內截獲姓鄭男子,司警隨後於路氹一酒店商場店舖,拘捕正在上班陳姓男子。 隨後司警將兩人帶回沙嘉都喇賈罷麗街其住所進行蒐證,在住所單位中搜獲一些種植大麻設備,當中包括四棵種植中的大麻、改裝溫室、保溫燈、培養液、種子、少量包裝袋、一個電子磅以及吸食大麻工具。現場未發現其他現貨大麻。 大麻種子外地寄來澳 據調查所得,兩名疑犯相識約一年,為朋友關係,由鄭某租用單位,兩人同住上址。鄭某負責種植大麻;陳某幫忙整理有關設備,兩人承認有吸食大麻習慣。至於種植大麻種子是透過朋友在外地寄來澳門。李瀚妮表示,相信涉案大麻已種植約兩個月,暫未發現兩疑人於其他地點種植大麻。至於市值、重量、是否運往內地出售、是否曾經成功販賣,司警稱尚待進一步檢驗和調查,但不排除有其他人涉案。何時收成需再深入了解。李瀚妮補充,2001年本澳曾偵破一宗同類案件。

19/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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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侵犯了言論自由?

推特永久封禁特朗普帳號引起正反兩極意見,德國總理默克爾直言此舉不妥,理由是她認為任何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應該由法律來決定,而不是私營企業。默克爾的說法得到不少認同,特別是在歐洲,許多意見領袖紛紛發言,指推特封禁形成威脅。這種立論引發了關於言論自由的激烈討論,社交媒體是否真的能夠侵犯言論自由?又是誰賦予社交媒體如此龐大的權力?其中一些觀點值得玩味。 社交媒體和新聞媒體可以很相似,同時又有很大的區別。社交媒體帶來了自媒體時代,形成了新的公共言論空間,我們期待社交媒體能夠取代媒體的功能,卻又不希望社交媒體編輯我們的言論。《紐約時報》如果宣布永遠不會刊登特朗普的投書,沒有人會覺得有甚麼不妥,但關閉特朗普推特賬號,卻被認為侵犯言論自由。新聞媒體的影響力來自它的獨立自主,有權決定甚麼可以刊登,甚麼不可以。社交媒體的影響力則來自用戶,海納百川帶來的關注與流量。 然而,《紐約時報》與推特同樣都是私營企業,儘管在輿論與意見市場上有足夠大的影響力,卻並不掌握公權力。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是避免公權對人民言論的侵害,而不是個人對政府的侵害,針對的是公權力對私人的關係。即使特朗普貴為美國總統,他與推特的關係仍然是服務供應商與用戶的關係,他們之間是以用戶協議來約束,如果單純放在言論自由的範疇來討論,恐怕失之片面。換個角度,假如有一天推特宣布要把公司關了,難道是侵犯所有用戶的言論自由? 其實,特朗普作為美國總統,有法律保障的發言體制,有成編制的新聞秘書團隊,是全世界最受關注、最有話語權的人,即使他在餐巾紙上隨便寫幾句話,明天都可能成為媒體頭條。正是因為特朗普喜歡用推特治國彰顯個人意志,才賦予了後者如今如此龐大的影響力。假如特朗普遵循發言人機制,與新聞媒體打交道,又有誰能限制他的言論自由?再者,如果我們覺得社交媒體巨頭應該受到制衡,不正應該由拒絕使用社交媒體開始嗎? 如果將言論空間看做一個市場,最有能力破壞市場機制的不是其中的參與者,而是規則的制定者。默克爾等人認為應該由政府與法庭來決定封鎖甚麼樣的言論,這其實恰恰是最危險的。默克爾不會不清楚,當年希特拉對猶太人的迫害不也是通過法律?正是因為公權力有能力制定法律影響每個人的生活,我們才需要保障個人的言論自由對公權力進行監督,而不是反過來以言論自由的名義保障公權力。 我們處在一個資訊爆炸、概念混淆的年代,社交媒體對言論的不設防,為假消息與陰謀論提供了空間,也正因如此,傳統媒體的價值更加被彰顯。推特拒絕特朗普,為政治人物與社交媒體的關係有了新的思考,這是整件事最有價值的地方。

18/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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