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發生以來,中國始終同國際社會開展交流合作,分享疫情資訊,開展科研合作,力所能及為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提供援助,為全球抗疫貢獻中國智慧、中國力量。 中國第一時間向世界衛生組織、有關國家和地區組織主動通報疫情資訊,分享新冠病毒全基因組序列資訊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引物探針序列資訊。國家衛生健康委彙編診療和防控方案並翻譯成三個語種,分享給全球180多個國家、十多個國際和地區組織參照使用。中國—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專家考察組實地考察調研北京、成都、廣州、深圳和武漢等地一線疫情防控工作,高度評價中國抗疫的努力和成效。 在自身疫情防控仍然面臨巨大壓力的情況下,中國迅速展開行動,力所能及地為國際社會提供援助。包括向世界衛生組織提供兩批共5,000萬美元現匯援助;向至少27個國家派出醫療專家組等等。在防疫物資出口方面,單單3月1日至5月31日,中國向200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防疫物資,其中,口罩706億隻,防護服3.4億套,呼吸機9.67萬台,檢測試劑盒2.25億人份,出口規模呈明顯增長態勢,有力支持了相關國家疫情防控。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是人類面對的共同挑戰,因此,習近平主席還親自推動開展國際合作,同近50位外國領導人和國際組織負責人通話或見面,呼籲各方樹立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加強雙多邊合作,支援國際組織發揮作用,攜手應對疫情挑戰。
昨(27)日適逢「世界旅遊日」,為響應此項全球性旅遊盛事,旅遊局舉辦傳統托盤比賽等活動,與市民和遊客一同慶祝。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及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於首都北京主辦的「北京澳門周」系列推廣活動,前(26)日在北京開幕。
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聯合主辦以「『自變』應萬變:以數字重構產業未來」為題,探討中小微企和創業者如何面對疫情所催生的數字經濟變革,迎接疫情常態化。
「澳門發展銀行吉祥物設計大賽」正式啟動。
新冠肺炎疫情目前在國內已經得到有效控制,但國外疫情仍然不斷擴散,形勢非常嚴峻。要想儘快在全球範圍內控制住疫情,效果最好、成本最低的手段就是接種新冠疫苗。現在全球已經有將近200種新冠疫苗進入了臨床試驗,而中國新冠疫苗研究一直都處於領先階段,有四種新冠疫苗已經進入了第三期臨床試驗,而且在9月22日舉行的的世界衛生組織例行發佈會上,世衛組織首席科學家蘇米婭•斯瓦米納坦表示,中國一些疫苗在現階段臨床試驗中已被證明有效。 除了加速疫苗研發之外,中國還積極推動疫苗出口工作。同樣在9月,阿聯酋宣布該國已「緊急批准」使用中國研發的新冠疫苗,並稱疫苗在第三期臨床試驗中被證明安全有效。這是世界上首次有外國批准使用中國研發的新冠疫苗。武漢大學醫學部病毒所教授楊占秋早前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其他國家首次批准使用中國新冠疫苗,說明我國研發的疫苗在從實驗室走向正式被批准使用的過程中實現了巨大飛躍,這是中國疫苗被世界認可的質的變化。 目前,中國已有四款疫苗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階段。(新華社圖片)
在疫情防控第一線,隨時面臨生與死的考驗,趨利避禍是人的本能。但是,有這樣一群人,他們在疫情「大敵」來臨之時挺身而出,在不同的崗位上用執著和堅守詮釋著「最美逆行」。 9月初,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的「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親自為鍾南山頒發「共和國勳章」,為張伯禮、張定宇、陳薇頒發「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獎章。這是對抗疫英雄的嘉獎,亦是對奮鬥在防疫第一線的廣大醫務人員的崇高敬意,正是他們奮不顧身地同新冠病毒短兵相接,才為國家帶來了防疫勝利的希望。 此外,表彰大會上公佈的一些數字同樣引人矚目,10多天建成火神山、大規模改建16座方艙醫院、迅速開闢600多個集中隔離點。19個省區市對口幫扶除武漢以外的16個市州。46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衝鋒陷陣。180萬名環衛工人起早貪黑。400多萬名社區工作者在65萬個城鄉社區日夜值守。可以說,目前中國取得階段性抗疫成果的背後,離不開千千萬萬平凡人的默默奉獻,他們或許並不驚天動地,但他們始終戰鬥在戰疫一線,用實際行動為這場人民戰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抗疫英雄的精神固然值得學習,但堅守一線、慢慢付出的平凡人同樣值得致敬。
「這場疫情啟示我們,人類需要一場革命」。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大會上承諾,中國將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並且將排碳達到峰值的時間由原本承諾的2030年左右提前到2030年以前。這項宣誓令世界各國感到震驚,要知道,作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耗國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同時要面對經濟下行及新冠肺炎疫情的負面影響,要完成能源轉型需要付出難以想像的努力。 中國這一承諾令世界震驚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要達到此一目標需要多大的轉變。中國仍然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排放量佔全球超過四分一,這與中國的能源結構有關。2015年簽署《巴黎協定》後,中國的煤炭產量曾出現下降趨勢,但自2016年起又有所回升,到2019年,火力發電仍佔中國總發電量的70%,而且新建燃煤電廠的計劃仍在增加之中,能源轉型的任務相當艱鉅,而經濟下行與新冠肺炎疫情都將減緩轉型的努力。 雖然習近平的發言未提到具體如何實行,但他的宣示已經展現了作為超級大國的抱負。而綠色能源與綠色經濟勢必也將在明年初發布的「十四五」規劃中佔據重要地位。 跨政府氣候變化委員會2018年提出明確,若要實現《巴黎協定》中升溫不超過1.5℃的目標,碳排放必須在2050年降至淨零,全球多個國家已承諾以此為目標,雖然比中國提前十年,但這些國家多半都是發達國家,而且都是小國,有研究機構就指光是中國這一舉措,就能為全球暖化的預測溫度降低0.2℃至0.3℃。 除此之外,中國在減緩全球氣候暖化上的努力,可以為當前的地緣政治形勢起到作用。中國與歐洲正就雙邊投資協議持續談判,毫無疑問,中歐關係在當下的國際形勢上至關重要,而歐洲本就不滿特朗普退出《巴黎協定》,而同樣作為排碳大國,印度今後勢必在有關問題上要面對更大壓力。 事實上,新冠肺炎疫情已經推持了許多國家的減排計劃,極端天候仍在全球各地頻繁出現,北半球經歷了有史以來最熱的夏天,中國的承諾確實是氣候議題上的重大飛躍,彌補了美國退出產生的領導缺位,也為全世界關心氣候變遷議題的人們提振了信心。
澳門政府徵用私人土地用於存放輪胎及在上面修建了棚屋、簷蓬等,卻沒有作出物業登記,土地外面設有圍牆及上鎖,鑰匙由前民政總署持有禁止其他人進入,業權人一直無法利用土地,要求前民政總署返還土地但遭拒絕,於是向民事法庭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其對一幅位於氹仔高勵雅馬路、雞頸馬路、徐日昇寅公馬路附近,總面積達平方米的農用土地擁有所有權,判處特區及市政署兩被告向其作出返還,結果勝訴,除返還土地外,特區和市政署並要賠償損失連同利息合共逾1.2億元。檢察院(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已提起上訴。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昨(27)日發出新聞稿通報案情,原告甲公司針對澳門特區(第一被告)和當時的民政總署(第二被告)向初級法院民事法庭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其對一幅位於氹仔高勵雅馬路、雞頸馬路、徐日昇寅公馬路附近總面積達24,498平方米農用土地擁有所有權,判處兩被告向其作出返還,並對其多年來因無法使用土地的損失作出賠償。兩被告提出答辯及反訴,請求法院宣告相關土地屬特區公產,繼而註銷1997年之後的所有物權移轉登記。 法院查明:1913年乙通過購買取得了涉案土地並進行了物業登記。1918年,當時的澳門政府徵用涉案土地修建一個射擊場,卻一直未作登記。1994年,澳門政府在涉案土地修建通往友誼大橋的馬路,佔地面積共計4,235平方米。1997年5月通過一份在葡萄牙里斯本第四公證署作出的確認繼承人資格公證書,乙的遺孀丙以及丙的兩名繼承人丁和戊先後通過繼承取得涉案土地,並在本澳進行物業登記。1997年8月,己公司購得涉案土地並登記。1999年,民政總署佔用涉案土地一部分,在上面存放輪胎。2005年,甲公司從己公司購得涉案土地並登記,但一直無法利用土地,因為土地外面設有圍牆並被鎖起來,鑰匙由民政總署持有,禁止其他人進入。2008年,民政總署又開始佔用涉案土地的其他部分,在上面修建棚屋、簷蓬等。原告於2009年1月要求民政總署於當年3月9日前返還土地,但遭拒絕。 政府未作物業登記 經審理,初級法院認為,涉案土地應分成兩個部分來看待:其中被澳門政府用來修建公共道路的面積為4,235平方米的部分,由於公共道路是公物,屬於非通融物,因而這個部分無疑已經成為了澳門特區的公產,不可能再被私人擁有;餘下20,263平方米,因在1918年被當時的政府徵用而成為特區私產,但由於政府沒有作出物業登記,而且也從未主張過對土地的所有權或是要求取得人向其作出返還,因此原告從己公司購入相關土地時對於土地已被徵用並不知情,且原告的取得登記(2005年9月20日)早於被告提出反訴的日期(2010年3月23日),根據《民法典》規定,原告取得這個部分的所有權。 導致原告損失理應賠償 由於第二被告拒絕返還土地,導致原告無法將土地出租以賺取利潤,因此理應獲得賠償。基於此,初級法院確認原告對於涉案土地中平方米的部分擁有所有權,判第二被告將這個部分返還給原告,並向其支付4,506萬澳門元(自2009年3月9日起至2014年11月9日為止的租金賠償)以及自2014年11月10日起每月70萬澳門元的租金賠償,並附加法定利息。 原告和兩被告均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院合議庭在審理案件後指出,政府為公共用途而徵用私人土地,必須作出物業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本案原告在購入相關土地時確定登記在出售人己公司名下,且在購入後進行了登記,因此享有來自物業登記的所有權法定推定。而在土地的物業登記上並沒有任何關於土地被徵用的記載,況且有關地籍圖也顯示相關土地為私有財產,因此原告沒有過錯,原審法院裁定原告為涉案土地中20,263平方米的所有權人,同時判第二被告向原告作出返還並賠償相關租金損失正確。 沒登記是政府過錯 關於涉案土地中面積為4,235平方米的部分,合議庭指出,這個部分已被修建成公共道路,根據公共工程不可觸碰原則和澳門《民法典》規定,不可能要求第一被告作出返還,但基於第一被告存有過錯,即在工程開始前沒有向相關登記局查詢土地的所有權歸屬,仍有義務給予原告相應賠償。因此,原告上訴理由成立。 綜上所述,中級法院裁定原告上訴勝訴,兩被告的上訴敗訴,除了維持第二被告須將面積為20,263平方米的土地返還原告,並向其支付萬澳門元和自2014年11月10日起每月70萬2,460澳門元的賠償的裁決之外,還就涉案土地中面積為4,235平方米的部分判處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3,027萬港元(相當於3,118萬澳門元)的賠償,並附加自傳喚之日起計算直至完全支付為止按法定利率計算的利息。 中院裁定政府上訴失敗,特區政府和市政署除了須返還餘下未使用的土地,並須支付合共逾億二元的賠償金。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