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申請何謂「特殊情況」?

羅司:需由行政長官決定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7)日細則性討論《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當中對於申請者年齡限制備受爭議。經過與小組會的討論,政府提交的新文本作出讓步,建議家團代表年齡限制由23歲改為年滿18歲,同時行政長官可在特殊情況下接納年滿18歲至22歲的個人申請。多名議員關注何謂「特殊情況」,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稱,正因是「特殊」故無法具體列明,需交由行政長官決定。立法會今日下午將繼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此法案。 昨日會議上,議員蘇嘉豪稱,18歲至22歲居民所佔人口比例不多,會申請社屋的更少,認為不如索性一次過開放予他們申請。羅立文回應稱,政府當初考慮一律未滿23歲不能作出申請,經過與立法會小組會討論接納委員意見,年滿18歲可作家團申請,是政府與立法會達成的共識,「大家都要有讓步」。他又強調,若相關人士認為自己有「特殊情況」即可作出個人申請,但最終須交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接納。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新引入的社屋恆常申請機制,羅立文表示,恆常申請機制是市民「日日都可以申請,當局日日都會分析」,並會視乎申請人的條件排優先次序,申請後數月會回覆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他又稱,有信心未來恆常申請的上樓期會少於四年半。多名議員認為輪候時間太長,無法滿足具迫切性人士的需求。羅立文回應稱,社屋供應在短中期會有壓力,但相信可滿足中長期的社屋需求。 此外,昨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修改《所得補充稅規章》法案,以及細則性通過《關於毛坯鑽石國際貿易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法案。

08/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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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軌通車在即

規劃整體交通藍圖

政府公布輕軌氹仔線將於年底通車,氹仔區居民未來出行或將以「輕軌為主,巴士為輔」,然而,面對即將來臨的新型公共交通模式,目前仍有不少問題有待當局處理。 其中由於輕軌車站閘機早期購買,所以未能支援澳門通,出現乘客手持澳門通,仍要先到售票機用澳門通買票,事件引起社會回響。輕軌是本澳新型的交通工具,通車後如何做好各種配套安排,成為當務之急的問題。 輕軌氹仔線將於年底通車,根據輕軌氹仔線及車廠項目資料,輕軌氹仔線全長約9.3 公里,共設11個車站,服務範圍覆蓋氹仔巿中心的主要住宅區、舊城區及旅遊區,並串連本澳海、陸、空三個重要口岸。目前各車站正陸續安裝各項指示、告示牌等,惟近日卻被揭輕軌入閘只能使用代幣和輕軌卡,市民乘搭前需使用澳門通或現金購買代幣和輕軌卡,被網民取笑買輕軌車票猶如「太陽能電筒」,極之不便。 雖然運輸工務司司長早前表明任內首要任務是讓輕軌盡快通車,目前無法解決以澳門通入閘的問題,但輕軌即將成為本澳新型交通工具,相信吸引不少居民和旅客使用,故不能讓「年底通車」只起標誌性作用。綜觀世界各地城市,都是通過地鐵、公共巴士等集體運輸工具以無縫對接的方式,建成一個完整集體運輸網絡,本澳亦必須盡快做好輕軌與巴士之間的接駁互補等各項配套,制訂最佳轉乘方法,提升公共交通營運效率。 澳門輕軌足足花了十多年時間才能通車,過去已背負著工程嚴重超支、延誤、政府監管不力等多項罪名,輕軌未來通車後,絕不能再重蹈覆轍,見步行步地規劃。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面對不斷增加的人口及旅客,單一的交通項目無法解決整體交通問題,目前澳門需要的,是一個有效、高度整合的,以城市總體規劃為基礎的整體交通政策及規劃,否則興建再多的輕軌也無濟於事。

08/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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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豎立行人路慘食牛肉乾

多手男子嫁禍被警揭發檢控

一輛電單車如「行為藝術」般「豎立」式泊在關閘廣場附近一個電單車停泊區行人路,車頭向天,由於屬違泊,車主隨後收到「牛肉乾 」票控。有網友拍下照片上傳互聯網後引起熱議,大多網友同情電單車(抄牌)遭遇,亦有人笑言其泊車「藝術」是表達對泊車位不足的不滿。 治安警調查後發現事件另有內情,涉及另一名男子「插贓嫁禍」, 現時已對其作出票控,還車主一個公道。 治安警昨(7)日表示, 本月3日,交通廳警員巡經上址時,發現一輛輕型電單車被「豎立」放置於行人路上,由於停泊方式可疑,故隨即進行調查。其後透過附近監控,發現一名男子於同日早上將電單車推到行人路上,並「豎立」式泊在行人路上,隨後該男子駕駛另一輛重型電單車離開現場。 警方鎖定作案男子後聯絡其到警局跟進案件,他承認因該輕型電單車阻礙其重型電單車出車,故作出上述報復行為。涉案男子為一名年約40歲本澳居民,輕型電單車車主對於事件中引致其車輛尾翼、車尾泥擋及排氣喉造成損毀決定不作刑事追究。警方表示,由於證實違泊於行人路的行政違法行為並非由輕型電單車車主作出,故於行人路泊車的違法責任由有關男子負責。 因應上述事件,治安警向居民作出呼籲,根據法律規定,未經他人同意而擅自移離他人車輛,除可負上相關行政違法責任外,亦可能由於在移動他人車輛期間對他人財物造成損毀,而須負上刑事責任,駕駛者應時刻遵守公共泊車的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公共道路的秩序。

08/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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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經理盜客戶250萬元「炒股」

東窗事發夫婦齊被捕

一名在中區某銀行任職資訊科技部經理的本地男子,今年4至5月期間利用職便非法修改客戶資料後,將其中四名客戶的賬戶新增他夫妻二人的姓名作為第三方授權人,以此轉走當中的250萬港元用作炒股。心急「搵快錢」的經理夫婦,本想股票獲利後便會將款項轉回原來戶口「填氹」,奈何「五窮六絕未能七翻身」,夫婦在股票市場上接連受挫,虧損高達90多萬港元。「氹」非但未能填上,上月更被銀行揭發。涉案經理雖已離職,轉至其他銀行工作,惟司警接報調查後,前(6)日在其新工作地點及住所拘捕涉案夫婦。 案中被捕夫婦均為本澳居民,丈夫姓吳,29歲;妻子姓容,29歲,無業。夫婦二人涉嫌觸犯不當進入電腦系統、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以及電腦詐騙等多項罪名,已被司警送交檢察院作出起訴。 案情指,司警上月中接獲中區某銀行舉報,指懷疑有人監守自盜,透過職便修改銀行系統資料,其中四個客戶的賬戶被修改,包括修改電話號碼,以及添加第三方轉賬名授權人名單等,令客戶可隨時被轉賬至其他賬戶。當中在今年4至5月期間,在未經客戶同意,七次動用共250萬港元存款購買股票,但最終「炒燶」蝕了90多萬港元。 司警經調查後發現案件與時任銀行資訊科技部經理吳某有關,而上述的第三方轉賬名授權人名單則添加了吳某及其妻子容某的名字賬戶。司警前日早上採取行動,先在吳某新任職的銀行將其拘捕,再在高士德住所拘捕容某,並帶走手機及電腦等證物調查。司警發現,吳某在涉事銀行任職兩年多,今年4至5月開始利用職務之便,專揀長期無交易的閒置賬戶落手,上班時用自己或同事的電腦系統,修改客戶資料,再重設賬戶密碼等,成功後假冒客戶後網上操作及轉賬。吳某之後挪用客戶的巨額存款用作炒賣股票,但近月遇上熊市炒燶股以致「損手爛腳」,非但未能填後「氹」,更於今年6至7月被揭發後辭職轉工。司警現正進一步調查案件,包括追查贓款的下落及有否其他涉案人士。

08/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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