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轄下的音樂學校舉辦音樂會,由於售票情況不理想,校方強迫教師先行出資購買門票,然後再向學生、家長及親友推銷,試圖提高音樂會上座率。廉署接到舉報後進行調查發現,涉事音樂學校於2017年4月在文化中心舉辦一場由該校學生演出的音樂會,直至演出前兩天,售票情況仍不理想,因此校方要求各教師視乎所教學生數量,先行購買五張到20張不等門票。然後向學生、家長及親友推銷。最終16名教師共購買195張音樂會門票,每張澳門幣60元,總值11,700元。
交通事務局於2008年組成交通諮詢委員會,首次會議提及修訂《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下稱《的士規章》),至2014年8月公開諮詢《的士規章》,2015年打算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惜告吹,2016年3月發布修訂《的士規章》內容,至昨日,行政會宣布完成討論《的士規章》法律草案,至於何時提交立法會審議及通過,成為法案,相信還有一段頗長日子。但就在這漫長十年,本澳的國際旅遊城市形象,已給一小撮的士害群之馬,弄至體無完膚。 是次法案建議,將不再採用2014年諮詢文本中的「累犯遞增罰則」(即的士司機一年內累犯24次才被停牌三個月)的建議,改而下重藥為五年內累計違反四次嚴重規定,即註銷其駕駛員證(即釘牌),且三年後才可重新考牌。 另外,處罰職權由治安警察局負責,採取即時票控,罰款更下重手由600至30,000元。一系列重典能否扳回本澳之前的嚴重積弱,拭目以待!
就行政會昨日完成討論《的士規章》及公布法律草案內容,的士總會會長凌世威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是次草案罰則相對較重,對違規行為足以起阻嚇作用,認為五年四次違規要「釘牌」爭議應不太,但建議當局能設立完善上訴機制,合理評估每個投訴是否事實全部,避免有「冤案」發生。 凌世威舉例,的士司機每日接觸不同客人,如因為無理客人而失去工作,實有欠公道,所以上訴機制小組應由各方人士組成,如官方及業界,客觀評定每宗個案。另外,他又指一般業界不會介意錄音及安裝GPS,因為如有誤判發生,錄音有助了解實際情況。 另外,有的士司機認為,以警方的檢舉手法,若實行五年四次違規即「釘牌」,恐怕會造成業界很大迴響。他解釋,目前有不少「誤判」情況,例如有乘客衝上交更的士,司機很難處理,他建議警方未來要提高執法水準,在證據確鑿情況下,才能進行檢控。 早前曾與拒載的士司機「紮馬」及遭恐嚇的民眾建澳聯盟副主席陳德勝,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五年四次違規才「釘牌」太寬鬆,因為的士嚴重違規實在「一次都嫌多」,嚴重損害特區形象;另外, 600 至30,000 元罰款起點亦太低,絕對可上調至1,500 元。
自由貿易的價值在中美貿易戰的背景下面臨嚴峻挑戰,國家主席習近平昨(10)日在海南省博鰲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開幕式上,再度作出清晰又堅定的聲明,中國將繼續堅持自由貿易的價值,擴大改革開放。習近平說,經濟全球化是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堅持打開國門搞建設,「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愈開愈大」。他又宣布四項重大開放舉措,包括大幅放寬市場准入、創造更有吸引力投資環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及主動擴大進口等,當中將「相當幅度」降低汽車進口關稅,成為對美國貿易保護主義最有力的回應。
國家主席習近平昨(10)日上午出席博鰲論壇開幕式前,與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以及台灣企業家代表團會面。習近平表示,大陸的發展,功勞簿上要記上台灣人、台企的功勞,強調兩岸前景一定很光明。 習近平在約三分鐘的講話中指出,今年是中國大陸改革開放40周年,中國大陸的發展,「功勞簿上要記上我們台胞、台企」,接下來兩岸前景一定是很光明,雖然歷經一些風雨坎坷。他強調,一定要「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這樣兩岸的路會愈走愈寬,「兩岸民眾應該共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四大開放舉措習近平昨日上午會見台灣企業家代表,與台灣「前副總統」蕭萬長握手寒暄。 (互聯網圖片)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及澳門、香港兩個特別行政區的消保組織,昨(10)日在本澳舉行工作會議,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維權合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將來大灣區居民在城市群任一城市出現消費糾紛,即使已經返回原居地,亦可以向當地的消保組織投訴,個案會轉介到消費糾紛發生地點的消保組織處理。 為配合國家「十三五」 規劃 , 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合作,共同建設粵港澳大灣區 。九個城市及兩個特別行政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形式,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香港、澳門。其目的在於促進上述大灣區內各消費者組織在共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充分發揮 協同作用 。 澳門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瀚寧(圓圖)表示,珠海和香港的消保組織已同意協助在本澳出現消費糾紛的旅客返回當地後,透過視像方式參與本澳的消費爭議仲裁。澳門目前旅客消費糾紛當中,有關的士的投訴問題較為嚴重。 合作主要提到,各地消費者在粵港澳大灣區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發生消費糾紛, 消費者均可向消費糾紛發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費者組織投訴 。 不同以往必需在發生地作出投訴。 對於向居所地的消費者組織投訴,符合受理條件 , 由受理消費者投訴的消費者組織在接到此投訴 15 個工作日內,將此投訴及時向消費糾紛發生地消費者組織移轉 , 由消費糾紛發生地的消費者組織調查處理任何一方在接到移轉的投訴後調查處理,並將結果函複 對方或向對方提供意見 。 《備忘錄》又指定澳門消委會,作為大灣區各城市群與葡萄牙消保組織投訴個案的轉辦平台,並細則定出轉介與處理雙方投訴個案的原則與操作機制。
本報昨(10)日報道有集團在本澳招攬「投資者」,集資研發一款所謂的「脈動手環」生產虛擬貨幣「M?C COIN 」,懷疑是層壓式投資騙局。司法警察局昨日迅速回應事件,發出「警情通告」呼籲市民慎防層壓式投資騙局,因為那些所謂投資集團根本沒有作出任何投資或推出實質產品,其營運資金實際上只是會員入會時投資的金錢,當沒 有足夠的會員加入,其營運便會「爆煲」,「投資者」最終血本無歸。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早上召開會議,分析及審議《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總結會議內容稱,昨日主要討論法案的第二十條,「每月總收入或總資產剩值超出上限的處理」,法案建議劃分兩條線處理「社屋富戶」問題。 第一條線是承租人每月總收入或總資產剩值超出行政長官批示所訂定的上限、而上限少於一倍時,須按照補充法規定,在租約續期時繳交雙倍租金。 第二條線是當承租人每月總收入或總資產剩值超出上限一倍時,房屋局便會與承租人簽訂不得續期的短期租賃合同,並須繳納三倍租金,但在短期租賃合同期間,倘有關收入或資產降回不超過上限一倍時,經審查有關法定條件後,可重新訂立合約,有關每月總收入以之前12 個月平均數計算,有關合約則可訂三年至五年。 法案建議超出總收入上限一倍租戶,房屋局可向租戶訂立短期租約,但須繳納三倍租金,租約期間收入降至低於社屋申請上限,經審查後可重新訂立三至五年租約;而不超出總收入上限一倍租戶,需要在續租時繳交雙倍租金。 總收入計算是以近12 個月收入的平均數作計算。 特區政府由2016 年起實施社屋租戶分級式租金豁免措施,不超出收入上限租戶獲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 元,現時有90.7% 社屋住戶不用繳交租金;其餘一成為「富戶」及「超富戶」。何潤生表示,委員會接受政府建議處理社屋富戶方式,因政府行政手續較為繁瑣,所以政府建議一般社屋租約為期三至五年,希望合約具備穩定性,將會在新文本確立實際的租約年期。
澳門電子競技總會一行13人,日前在會長何猷君帶領下拜訪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獲親切接見。何厚鏵恭賀該會成立,鼓勵並讚揚該會積極推動澳門發展電子競技產業,指電子競技產業前景良好,鼓勵青年人團結,放膽嘗試,希望該會發揮澳門的旅遊資源優勢,為澳門青年開創新的產業鏈,相信相對於其他運動,電競項目在澳門更具條件培訓出具代表性選手,為澳門持續及多元發展作出貢獻。 會長何猷君表示,澳門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優勢,電競項目可令澳門更具特色,未來將發揮橋樑作用,連接國內外尖端企業,在澳門舉辦大型比賽,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何猷君表示,該會在去年12月已經開始在澳門舉辦電競比賽活動,總共累積了超過1,700萬觀看次數。目前該會大部分時間投入於青少年電競教育、培訓及科技研發,積極推動電競產業發展。
「2018年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MIECF,將於明天(12日)起至周六(14日)一連三日於威尼斯人金光會展中心舉行。今年主題為「構建生態城市、共享綠色經濟」,將有490家來自19個國家及地區的展商參展,並舉行六場「綠色論壇」及一場「特別環節」,超過50名來自不同國家及地區的講者探討國際上的前沿環境議題,今年邀請了曾任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2010-2016)、現任氣候和能源市長全球契約副主席的克里斯蒂安娜 · 菲格雷斯女士(ChristianaFigueres、左圖)擔任主題演講嘉賓,分享全球環保及可持續發展的大趨勢,以及生態城市和綠色經濟的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