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管理專業協會一項訪問調查顯示,受訪青年人中,23% 月入超過30,000 元,只有約10% 月入在10,000元以下,但調查顯示,在16至39歲的澳門市民中,近70%有定期儲蓄習慣,而48%受訪者沒 有財富管理經驗。在各項投資工具中,最多人選擇的是股票、基金及保險。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在今年4月至8月進行「澳門年青人財富管理現況調查」,對象是16至39歲澳門市民,成功收回1,020份有效問卷。調查數據顯示,受訪者中,月入超過30,000 元的佔23%,約10% 月入在10,000元以下。有40%受訪者正在供樓,另外40%受訪者表示未來三年有意買樓。近50%受訪者表示,每月財務狀況有盈餘,68%受訪者表示會定期儲蓄。最多人選擇的投資工具依次是股票、保險、基金以及房地產。 調查團隊認為,數據反映本澳青年人普遍有良好儲蓄習慣及能維持較健康的財務狀況,但對財富管理認知不足,只有20%受訪者曾參加財富管理學習或相關課程。近50%受訪者表示,自己沒有財富管理經驗,但有32%曾購買保險。調查團隊認為,不少人正在使用財富管理工具而不自知,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及團體機構應加強推介年輕人理財觀念,普及投資工具知識,並積極鼓勵支援青年人參與相關培訓,推動財富管理多元化。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5)日舉行會議,邀請治安警及司警的代表介紹社區警務及今年電話詐騙案等情況。離島社諮會副召集人何凱玲表示,今年截至10月31日,本澳的電話詐騙案涉及損失金額為澳門幣3,900萬元,較去年的256萬大幅上升,而涉及損失金額的事主有81名,其中34歲以下的佔70%,80%為大專院校學生。警方未來會針對大專院校學生加強防騙宣傳工作。
澳門特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與香港特區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天 (5日)分別代表兩個特區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正式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安排》。上述《安排》 的簽署,標誌著有關磋商工作已取得實質性成果。 上述《安排》旨在加強雙方在民商事案件相互送達司法文書方面的合作。根據《基本法》 第九十三條規定,澳門特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自去年以來,澳門特區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持續進行緊密溝通,努力推進有關安排的磋商工作,最終達成共識,有利於加強雙方之間相互協助和司法合作。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在簽署儀式後接受傳媒訪問時稱,這是港澳特區簽署的第三份司法互助的安排,今次簽署的安排生效取決於港澳兩地內部程序進展,待稍遲一方的內部程序完成後,收到通知 30 天後就可生效。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圖片)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圓圖)昨(5)日指出,澳門絕非任何所謂的避稅港或避稅天堂,本澳一直積極與國際社會共同打擊跨境逃漏稅和提倡稅收公平;特區政府亦有就稅務事宜持續與國際組織和歐盟等保持溝通,並不斷與時俱進,從法律和制度上作出完善,以配合國際社會對稅收公平的日益重視和新要求。 就有外地媒體報道澳門可能被歐盟列入避稅黑名單,梁維特昨午出席公開活動後受訪時表示,特區政府非常關注相關報道,並正密切跟進。他指出,一直以來,特區政府都有積極與歐盟和相關國際經合組織進行溝通和協商,讓他們了解本澳在稅務方面的立法和制度完善工作;前一段日子也有相互聯繫,讓其知悉本澳正進行的相關工作。 梁維特續說,隨著相關國際組織對稅收公平的日益重視及加緊跟進,為配合有關的國際標準和要求,特區政府一直都有與時並進,在法律或制度上進行一系列持續完善的工作,包括本澳今年5月通過新的《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就是要符合最新的國際信息交換標準。同時,特區政府亦正研究跟進《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延伸至澳門適用的工作,延伸適用後,屆時本澳將可與歐盟成員國進行稅務信息交換。
立法會昨日以28票贊成對四票反對表決通過中止議員蘇嘉豪職務,令這名澳門最年輕議員成為回歸以來,首位因刑事訴訟被中止職務的立法會議員。蘇嘉豪的職務即日起中止,他將無法執行立法、問政、監督等議員權力,但議員資格、薪俸福利、立會辦公等權利不變。蘇嘉豪對表決結果感到遺憾,他稱大部分議員不理會立法會的獨立性與尊嚴而投出這一票,但相信司法系統會還他清白。他希望澳門市民不要因此而感到絕望,要將悲憤化為推動澳門社會進步的動力。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議決是否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在投票前,多名議員與蘇嘉豪提問及辯論,當中大多涉及程序爭議,包括蘇嘉豪的辯護權和聽證權,過程中一度氣氛緊張,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秘書黃顯輝更激動地間接批評蘇嘉豪在評論委員會的工作,卻不清楚法律。
蘇嘉豪涉嫌於去年5月15日,在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遊行後,涉嫌在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因沒按警方指示離開,被控以「加重違令罪」。案件原定於11月28日在初級法院審判聽證,但主理案件的法官作出批示,待立法會作出決定後,才可訂定新的審判聽證日期及時間。 根據立法會議員章程,議員如涉及可處分不超過三年刑期的刑事案,審理案件的法官需通知立法會,由立法會決定是否許可中止議員職務,法官也需取得立法會許可,議員才可出庭應訊。 在昨日立法會「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議決通過,初級法院將會進行審判聽證日期及時間。若然判決無罪,則會恢復其職務;但若判決有罪,並被判處監禁30 日以上,立法會則會就裁決決定是否中止職務,如通過則會「失去議席」,不通過則會「恢復職務」。 事發於去年5 月15日,有部分人在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的遊行結束後,前往特首官邸欲遞信,現場無人接收信件,但有警員架起鐵馬,警告屬非法集會。蘇嘉豪等人其後走到官邸另一邊,呼籲在場的人將寫有訴求的紙摺成紙飛機丟進官邸後散去。 治安警其後稱,學社當日阻塞立法會主要出入口,滋擾立法會運作,經多次勸喻無效,警方果斷採取措施驅散,當局已落案起訴學社涉嫌觸犯違令罪。
「巴士報站」手機應用程式App 將於本月底再新增多項功能,包括可顯示部分巴士的滿載資訊、預估三條跨海大橋的過橋行車時間、提供全澳A級道路及分區道路路況資訊等。交通事務局透過「公共巴士管理系統」的報站功能,開發手機應用程式「巴士報站」App,除提供全澳82 條巴士路線的實時到站資訊外,亦不斷新增功能,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巴士資訊,做好出行安排。
人才發展委員會昨(4)日假政府總部舉行2017年度第二次平常大會,由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崔世安致辭時表示,特區成立至今已差不多18年,一直大力支持教育事業發展,逐步完成非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的各項法律法規,加大對教育的投資,實施15年免費教育。現時澳門居民的勞動人口中,超過1/3具有高等學歷,根據特區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至2020年,這數字將達至40%。特區創造條件,透過人才發展長效機制,一方面提升市民的個人潛力;另一方面讓有能力的市民有向上流動的機會。 各專責小組工作初見成果隨後,委員會各專責小組召集人及分組組長分別匯報各組的工作進展及計劃。各專責小組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亦取得初步成果,包括「規劃評估專責小組」完成金融業和建築業兩個行業的未來人才需求調研;深化調研數據,已編製金融業《人才需求清單》及《緊缺人才目錄》;制定了《澳門中長期人才培養計劃-五年行動方案》。「人才培養計劃專責小組」推出數項資助計劃,包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習計劃」、「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碩士學位課程資助計劃」、「里斯本工商管理碩士課程資助計劃」及「人才培養考證激勵計劃」。「鼓勵人才回澳專責小組」完成《澳門人才回流行動方案之研究》,分析澳門吸引人才回流的重要性,以及歸納出澳門居民回流的推力與阻力因素;「澳人回流資訊平台」於本年7 月上線。 未來重點中長期人才培養會議期間,委員踴躍發表意見,就各專責小組的工作進行討論及細化建議。委員會未來的工作重點包括:跟進《澳門中長期人才培養計劃——五年行動方案》的具體措施;編製建築業緊缺人才需求清單和目錄;構建網上調研問卷收集平台;繼續推出多項人才培養計劃,包括「 UNESCO實習計劃」、「 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碩士學位課程資助計劃」及「人才培養考證激勵計劃」等;討論在外澳門人才交流計劃,促進在外澳人與本澳的聯繫。 主席崔世安總結時表示,這些年來,特區政府致力優化人才培養政策和措施,為澳門市民創設更好的教育和就業環境,配合本澳成為「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發展定位,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更好地融入區域發展合作。他勉勵各委員繼續努力,再接再厲,共同推進和完成特區人才建設這項重大任務。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下稱《長者法》)法案,建議整合現行涉及長者權益的基本制度和法例,將作為本澳長者的綱領性政策文本,以便未來遵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4)日召開會議,對法案進行首次討論,社工局局長黃豔梅、副局長韓衛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指,委員會認為法案對「長者」的定義過於狹窄,只將65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視為長者,或影響非澳門居民的長者在本澳應享有的各項福利。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法律日後的保障對象將不只限於澳門居民,而是包括非本地居民及旅客。 何潤生稱,政府認為《長者法》符合《基本法》及《民法典》, 因此將不會更改現行《民法典》中的扶養制度。 另外,有委員向政府反映,法案需要與完善的房屋政策配合;亦有委員指,長者是弱勢社群,若遇到司法訴訟難以尋求幫助,希望文本規定讓檢察院直接介入,令長者在法律援助方面得到保障。 政府回應將研究有關建議,並於下次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