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委邀金融學者回澳

就金融發展獻計獻策

為促進本澳金融產業發展,加強金融行業學術交流,人才發展委員會「海外人才回流行動考察計劃」邀請金融管理學者鄺梓楓博士回澳, 參觀金融交易實驗室並與澳門大學金融及商業經濟學系人員會面,就澳門金融產業發展、特色金融及行業人才培養等方面提出建議。 鄺梓楓博士早年在澳門永援中學畢業,於澳門大學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後,遠赴歐洲,分別取得法國圖盧茲經濟學院金融經濟學碩士和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金融系博士學位。他現於歐洲工商管理學院擔任金融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金融中介和銀行理論、企業融資和信息經濟學。 是次「海外人才回流行動考察計劃」交流活動中,鄺梓楓到訪澳門大學,參觀湯森路透金融交易實驗室和博彩研究所博彩實驗室(模擬娛樂場),其後與金融及商業經濟學系系主任李國強副教授會面交流,就澳門金融人才的方向進行討論並對提出意見。他有意今後與澳大合作開展金融專業學術研討會作討論,並協助青年尋求更多國際機構的實踐經驗。另外,他認為澳門需建立完善的證照互認制度,政府可提供更多機會及優惠政策,如是次的考察計劃,讓海外澳人了解澳門現時的環境及發展前景,從而吸引他們回流。 人才發展委員會表示,將繼續透過「考察計劃」平台,積極建立本澳身居海外的各領域專業人士與本澳職能部門及機構之間的聯繫,加強各行業人才之間的交流,助力澳門各行業發展。

13/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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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情困「借酒消愁」被「執屍」

司警拘一「鹹濕」內地漢

陷入情困,總會令人有著「大喝一晚就家冇事」的衝動,但如果女生想「借酒消愁」來擺脫情困,就要小心一些,以免讓「鹹濕佬」有機可乘! 司警日前拘捕一名自稱是商人的楊姓29歲內地男子,指對方於本月10日在路氹某娛樂場夜店灌醉一名23 歲內地女子後,再將她帶回酒店房性侵。 司警昨(12)日公布案情指,一名23歲內地女子本月9日與男友結伴遊澳時,晚上雙方發生爭執,女子因不滿男友而獨自前往路氹某酒店附近的「的士高(夜店)」飲酒,想借酒消愁擺脫煩惱。女子獨自飲到8月10日凌晨零時,案中姓楊的疑犯看見受害人後色心大起,便趁機向她搭訕,並邀請她到卡位上一起喝酒。兩人一直飲到凌晨兩時,女子疑不勝酒力「斷片」,疑犯即趁機帶走對方。 受害人第二天起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旁邊躺著昨天認識的疑犯,即時感到驚慌,並隨即用微信通知男友,逃出房間。其後男友報警求助,治安警接報後到場將男疑犯拘捕,並將案件交給司警處理。 疑犯在作供時否認性侵女子,並稱女子是自願與他進行性行為,然而司警翻查監控錄影發現,女子是在不省人事、毫無知覺下被人帶走。司警事後以《無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將疑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13/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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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涉監獄毆鬥殺人犯

上訴指量刑過重被駁回

一名54歲李姓男子涉嫌於1998年在澳門監獄男囚倉襲擊他人,導致兩死一傷。初級法院於2014年裁定嫌犯觸犯兩項《刑法典》所規定及處罰的《嚴重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引致死亡罪》,每項判處七年九個月徒刑,以及觸犯一項《刑法典》第138條d項所規定及處罰的《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判處四年九個月徒刑,數罪併罰後判處十年六個月實際徒刑之單一刑罰。然而,由於疑犯在初院作出判決前已服滿因其他罪行而被判之刑期並出獄,加上當時未有採取強制措施限制其出境,嫌犯因而潛逃內地,直至今年2月被內地警方發現並移交司警處理。 嫌犯被移交司警處理後,獲通知上述判決。 嫌犯不服,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指被上訴的合議庭裁判在適用罪名上出現錯誤而導致量刑過重。 中級法院昨日公布判詞指出,嫌犯聯同至少七名手下,持鐵枝與製成的武器襲擊三名被害人,嫌犯用利器刺傷被害人甲、乙及丙,導致三人兩死一傷。 依照上述由嫌犯及其同夥對三名被害人所造成的身體傷害,已經不是「普通傷害」而明顯屬於「嚴重傷害」,因此關於適用罪名錯誤的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至於量刑方面,原審法院根據《刑法典》 規定,充分考慮了主要事實及其他情節與刑期範圍後,原審法院認為對嫌犯的量刑並無過重之夷,因此,裁定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予以駁回。

13/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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