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恆常申請 抓緊規劃興建

備受社會關注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已在立法會表決通過,將於公布後一年生效。法案實施後,社屋申請將恆常化,市民可以隨時提出申請,政府承諾少於四年半可以上樓。社屋對弱勢社群十分重要,然而,社屋供應量是最關鍵,最近一期社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內輪候家團共6,349 戶,但政府可分配、待維修及在建單位合共只有5,324 個,僅能回應最新一期社屋申請的輪候家團,政府未來推行社屋恆常化申請時,需抓緊規劃興建社屋項目,把上樓年期縮短,切實幫助有需要人士解決住屋問題。 市民除關注未來社屋供應量外,法案第三十一條的「例外情況」亦備受關注,行政長官可例外許可房屋局透過相應的合同訂定具體的權利義務,將社屋分配予相關人士,認為「例外情況」的「門口」開得很大,會出現「爬頭」、「打尖」情況,對輪候者不公平,因此,執行「例外情況」一定要小心謹慎,擔心「例外情況」成為申請社屋「爬頭」、「打尖」藉口。 根據法案,包括因遭受自然災害、身體狀況等急需安置的家庭或個人,行政長官可免除原本申請條件,將社屋分配給「特殊人士」。有意見認同不可以羅列所有「例外情況」,但「例外情況」可以如法案第四條「如有合理解釋」的處理方式。但亦有意見認為,日後社屋是恆常申請,市民每日都可以提出申請,如果「例外情況」「門口」開得太大,很多人可以「爬頭」,因為一批准即可上樓、「爬頭」、不用排隊。「例外情況」在執行上一定要小心謹慎。房屋局透露,今年首七個月,政府共收到150 宗「例外情況」申請,經考慮多種因素後,只批准了五個緊急個案。 運輸工務司長在法案表決時指出,法案主要目的是讓經濟條件較差市民申請社屋,幫助有需要人士解決住屋問題,但法案亦容許政長官可在「例外情況」下接受年滿18歲但未滿23歲的個人以「例外情況」提出申請。 然而,有議員和市民都認為「例外情況」有很多,申請者認為自己是「例外情況」便可提出申請,由行政長官分析及決定,令人擔心沒有一個標準會令裁量權太大,或會造成不公平情況。要釋除這種憂慮,可由一個委員會審查「例外情況」的申請個案,再將結果呈交行政長官決定。

14/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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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新通道項目預算大致確定

立法會促加快工程進度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昨(12)日舉行會議,會上簽署五份跟進事項報告書,包括經營賽馬尅批給事宜及相關制度、防災減災公共工程之規劃及建設、青洲坊大廈防火捲閘更換工程的狀況、粵澳新通道項目以及公共巴士服務批給等。 有關粵澳新通道項目方面,委員會關注此項目的預算。政府代表表示,大部分工程預算經已確定,鴨涌河綜合整治工程預算16億元,基礎工程及連接通道建造工程九億元,澳門側聯檢大樓建造工程15億元,而由於珠海側聯檢大樓剛完成設計圖則階段,故相關的建造工程預算尚未確定,而上述的工程預算不包括設計、監理、質量控制和水電接駁等費用。 至於相關部門網頁上有關「運輸工務範疇超過一億之工程的狀況」資料中,並沒有顯示「青茂口岸行人天橋」的工程項目。政府代表解釋,相關工程的預算需要等待開標後視乎情況才能確定,未知道究竟會否超過一億元,若確定超過,一般情況下在判給或者簽署合同後的數個工作天內就會上載相關部門網頁,公開情況。 委員會認為,粵澳新通道項目應加快工程進度,讓青茂口岸盡早投入服務,減輕關閘口岸的通關壓力,完善周邊的交通規劃配套;並要優化澳門側聯檢大樓各樓層的用途設計,合理布局和善用空間資源。

13/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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