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修訂道路交通法

澳車北上粵可自定管理規定

公安部正公示《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公示至本月23日截止。《(修訂建議稿)》建議國家對入境的境外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管理,但賦權廣東省就「澳車北上」管理制定具體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國務院備案,意味法案修訂通過後,廣東省可根據本身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規定,加快「澳車北上」步伐。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共有162條,其中對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可以發給相應准駕車型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證。 法案第157條建議,國家對入境的境外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管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商國家有關部門,可就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入境車輛管理制定具體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國務院備案。另外,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商國家有關部門,可就台灣地區入境車輛管理制定具體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國務院備案。 陳溥森:能解決澳人生活需求 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兼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陳溥森昨(7)日指出,廣東省可根據本身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規定的條款,最切合社會實際情況,最解決港澳居民生活需求,最有利大灣區城市融合和發展。 陳溥森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港澳居民一直希望能有落地措施推動「港澳車輛北上」,然而礙於種種原因一直進展不大,以前只有具備一定規模的投資企業、興辦公益事業的團體和擔任全國、廣東省和廣東省地級市以上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港澳臺人士的私人小汽車或商務車,才可以申辦出入內地的行駛牌證(即俗稱雙牌車),數量始終有限,難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澳車北上」帶動連鎖效益 他說,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不斷落實推進,再加上港珠澳大橋落成使用,社會上建議全面放寬非營運港澳單牌車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大灣區的呼聲日漸高漲。事實上,澳門單牌車入出橫琴已有成功經驗。倘「澳車北上」政策能落地實施,既能實現港珠澳大橋的建橋初衷,發揮灣區大動脈作用,有利粵港澳三地人、車、物互聯互通,打造灣區一小時生活圈,從中帶動旅遊、物流、金融、房產、養老、醫療和商業服務等連鎖效益。 省府去年公開諮詢「澳車北上」 然而,目前港澳地區私家車總數畢竟擁有約75萬輛(其中澳門佔15 萬輛),全面開放經港珠澳大橋進入粵港澳大灣區,首先必須要處理好簡化申請手續,跨境車輛保險、事故處理權限等時機問題,在運行初期也許會給內地的道路交通管理帶來一定的壓力,當局可考慮安排特定配額方式進行,然後循序漸進到全面放寬。 廣東省公安廳去年11 月曾發布《廣東省關於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 》,建議澳門單牌車北上允許駕駛範圍由目前珠海橫琴擴至整個廣東省,入境機動車需持電子臨時牌證,最長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內可多次出入廣東,入境後可連續停留30 天,每年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 天。

08/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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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相繼出現中華白海豚屍體

引發社會關注保育和海洋環境

本澳海域多處如路環鄉村馬路對開海面、新城填海區(A區)與珠澳口岸人工島之間(即東方明珠)對開海面、竹灣海灘、澳門機場海灘附近等,近兩年相繼出現中華白海豚屍體漂浮或者擱淺的情况,引發社會對本澳保護瀕危野生動物和海洋環境狀況持續關注。 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早前就保護中華白海豚提出書面質詢。據市政署回覆指出,在本澳管理水域內發現的海豚屍體,多為死亡後漂流至沿岸,除了極少數有明顯外傷痕跡外,大部分被發現時已開始腐爛,難以確切辨識其來源及死亡位置,屍體腐爛程度對檢查死因造成困難,較難確定確切死因。 利用本澳水域捕食及社交 市政署稱, 曾於2018 至2019年度及2020至2021年度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澳門管理水域中華白海豚調查」,透過聲納系統對中華白海豚進行監測,結果顯示,在本澳出沒的中華白海豚一般是利用本澳水域作為捕食及社交場所,市政署會與內地相關單位緊密聯繫,共同了解中華白海豚在周邊水域情況,並持續進行澳門管理水域中華白海豚生存現狀及種群發展趨勢數據以集及生態調查,加強科普教育,提升市民海洋保育意識。 梁孫旭在書面質詢中指出,中華白海豚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有海洋中的「大熊貓」之稱,於粵港澳大灣區所處珠江口分布最密集。近年隨著海洋環境的變遷,生存環境堪憂,更被列為「易危物種」,亟待加強保育。 保育工作有完善空間 早在1995年本澳就已經陸續著手開展保護中華白海豚的相關工作,先後與廣東與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建立密切交流合作關係,將中華白海豚保護列為合作事項;與中山大學海洋學院的專家團隊合作開展「澳門周邊水域中華白海豚調查」研究項目,以了解澳門周邊水域的生物現況以及收集更多有關中華白海豚和其他海洋哺乳類動物的資料等。但是,即便如此,近年本澳屢現中華白海豚浮屍海面或者擱淺海灘的殘酷現實,仍然突顯出有關保育機制和工作存在較大完善和進步空間。 近年本澳海域發現多具中華白海豚的屍體,引發社會對生態保育的關注。 (資料圖片)

08/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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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19澳人在園區工作

中醫藥科技園條件待優化

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首個合作項目,今年是成立十周年,由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澳投公司)負責營運,根據審計署去年12月發表的《衡工量值審計報告》,產業園 2019 年的整體投資估算總額高達億元人民幣。在3月30日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關注政府今年對澳投公司再投入1.4億元作營運開支,當中一半以上用於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其餘屬包括酒店在內的大健康項目。 【本報記者梁佩茵報道】 有議員早前提出質詢,指目前僅19 名澳門人在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區工作,與政府曾提過想為澳人在產業園區創造3,000個就業職位差距甚遠,如何才能吸引更多澳門人到產業園區就業?澳投公司董事會主席呂紅在回應表示,截至去年底,產業園及子公司共有員工數約300 人,有關澳門人就業數據上,在產業園公司及入園企業就業的澳門人共有50 多名。以產業園目前發展情況,存在客觀因素導致青年卻步,包括稅收、假期和路程等,相信未來隨著「粵澳深度合作區」政策落地,環境會愈來愈好,更多澳門青年將看到橫琴的就業機會。 深度合作區落地環境會更好 中醫藥學會會長石崇榮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目前橫琴的配套、交通及居住等因素,短期內難以吸引澳門年輕人才到園區內就業,目前橫琴住宅租金較為昂貴,而產業園工資未必有太高水平,加上本澳交通在往來橫琴尚未成熟,本澳中醫藥人才往橫琴發展意欲不會太高,建議政府多聽取園區內的經營者意見,完善營商條件,並需要兩地政府共同協作。 澳門中醫藥專才不多 石崇榮指出,本澳發展中醫藥起步不算早,中醫藥方面的專才也不多,產業園需要的專才或技術人員在澳門未必有太多人符合要求。另一方面,對於有較高技術或經驗的中醫藥人才,橫琴產業園對他們又未必有吸引力,相比起其他發展較成熟的自貿區,橫琴的配套都比較落後,缺乏實驗室、工廠及銷售物流等設施配套,在發展上有一定限制。 石崇榮認為,政府可考慮在園內周邊完善居住環境,先吸引專才進駐,同時讓本澳中醫藥人才在園區累積經驗,再逐步發展其他技術支援等配套,並設立小組專門收集在園內營商者的意見,邀請業內專家作顧問,完善營商環境。 需兩地政府共同協作 不過,他又提到,產業園是特區政府有份投資的公司,有別於一般私人企業,無法完全以商業角度去營運,因推動粵澳中醫藥是一項政策,「賺唔賺錢都要做!」且若完全以商業模式營運或未必能惠及澳門,令經營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瓶頸。加上產業園是兩地共同管理,很多政策都需要兩地共同協作,「唔係特區政府想做咩就做咩!」

08/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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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公司投入千萬元助維修供水設施

群力建議安排供排水檢查並加強宣傳

澳門自來水公司投入約1,000萬元,由本月1日起實施「低層樓宇總供水設施維修資助計劃」,資助樓齡20年或以上、樓高七層或以下舊樓維修總供水設施,預計三年內可資助400至500幢大廈。群力智庫認為計劃有效推動住戶履行修繕大廈總供水設施的責任;建議水公司於首階段加強計劃宣傳,並可考慮最少兩年為期,安排檢查建築物供水排水的實施情況,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顏奕恆表示,「低層樓宇總供水設施維修資助計劃」,水公司承擔總工程費用80%,餘下20%由業主或住戶攤分,每宗個案資助上限50,000元,計劃首階段水公司會發通知合資格樓宇並勸喻維修,計劃提供誘因,可提高住戶對樓宇內部供水設施的維護意識,且有效推動住戶履行相關的修繕責任,進一步提升飲用水安全。 樓宇日久失修問題叢生 顏奕恆指出,不少舊樓業主對樓宇維修保養意識相對薄弱,甚少有定期維修樓宇公共設施習慣,樓宇在缺乏適時檢查維護情況下,日久失修問題叢生。其中排水用水系統與居民安全及健康息息相關,他呼籲業主必須履行責任,善用水公司推出的資助計劃,在收到維修勸喻通知書後,只要集齊三分二住戶同意即可進行維修,否則按水公司合同,涉及公共衛生或安全問題會作強制維修。 顏奕恆建議水公司於計劃首階段,除了向合資格樓宇住戶發出通知,並在大廈內張貼通告外,可以海報、電台電視廣告、圖文包等形式,列明計劃的申請條件、受資助設施範圍、資助金額及上限、和查詢的渠道,尤應列明強制維修的情況,加強「計劃」宣傳,讓住戶明白如何有效管理樓宇內部水管系統,選用合規格喉管物料、聘用合資格維修師傅的重要性,完善計劃安排。(群力提供圖片)

08/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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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漢七棟樓群」調查將公布

街總促加快都更法進程

都市更新公司即將完成「祐漢七棟樓群」入戶調查報告,街坊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鄭綺霞期望都更公司盡快公布調查報告,為政府落實都市更新工作提供參考,並且加快推進都市更新主體法律的立法工作,適當降低業權百分比,順利開展本澳都市更新工作。 鄭綺霞指出,本澳舊區重建工作一直備受社會關注,超過幢大廈樓齡約30年,數量龐大,很多樓宇存在日久失修的問題,未來這些樓宇都會面臨都更的需要。現時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尚在研究,僅有《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已分別於2019年1月及4月通過,重建的關鍵條例「 重建業權百分比」仍未修訂,由於現行法律規定樓宇重建須取得全部業權人同意,業權人難以就重建工作達成共識,重建工作因而受到阻礙。 加快都更主體法律立法她指出,本澳成功重建的樓宇案例不多,不少樓宇因重建業權百分比未能開展重建工作,建議政府加快都市更新主體法律的立法工作,適當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令都市更新工作可以順利推展。同時,政府要加快暫住房、置換房以及周邊配套設施的建設,為未來都市更新推展工作建立基礎。(街總提供圖片) 街坊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鄭綺霞

08/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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