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地租的繳納期限至本年5月31日,財政局鼓勵市民可利用手機App進行繳納。電子支付適用所有定期稅單,包括地租、房屋稅、所得補充稅及職業稅。線上操作簡單方便,省卻取籌和現場輪候的時間。 首先,下載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利用App 掃描稅單上的二維碼(QR Code) 或輸入稅單編號,確認稅單資料後,即可選擇中國銀行、大西洋銀行或澳門錢包MPay的移動支付平台進行支付,完成後,將收到由財政局發出的確認短訊。此外,市民亦可透過「一戶通賬號」登入「澳門稅務資訊Tax 」,點選「待繳納稅單」功能,逐一支付或合併支付名下未繳納的定期稅單,還可利用「稅單查詢」功能,掌握稅單最新的繳納狀態。 至於選擇櫃枱或銀行服務的市民,需攜稅單前往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貼有「繳費易」之澳門銀通網絡的自動櫃員機(ATM)、本澳十間銀行及其倘有的網上銀行繳納稅款。 財政局提醒市民,請於稅單指定期限內繳納稅款,以免逾期而衍生額外的利息及罰款。 財政局提醒市民,請於稅單指定期限內繳納稅款,以免逾期而衍生額外的利息及罰款。 (資料圖片)
本澳一間瑜伽中心向會員表示將結業,消費者委員會隨即收到近百宗該瑜伽中心會員的投訴案件,指涉事的瑜伽中心表示在結業後不會退回學員已付的會費。消委會曾約見瑜伽中心,惟對方未有應約。本報記者昨(13)日到訪相信是涉事的瑜伽中心,其職員透露,中心負責人將會在近日回應事件。 【本報記者陳嘉俊報道】 消委會日前指出,本澳有一間瑜伽中心將結業涉損消費者權益,目前共接獲98宗投訴個案。根據投訴人提供資料顯示,早前從該瑜伽中心通告內獲悉中心即將結業,但通告沒有向會員交待預繳的會費退款安排,有消費者向消委會尋求協助,消委會接到相關個案,認為此舉損害消費者權益。而消費者主要訴求是要求該瑜伽中心退回已繳交但尚未使用服務的該部分會費。 涉事瑜伽中心位於水坑尾 消委會公布有關事件後,有消息人士反映,涉事的瑜伽中心位於水坑尾街。記者調查得知,有關瑜伽中心所屬的公司成立於2007年,曾在氹仔開立分店,現時股東有三人,成立資本為50 萬元,在其商業登記中未有顯示結業情況。 記者昨日到懷疑涉事的瑜伽中心查訪,中心仍有開門營業,內部設備依然完好。有接待的職員指出暫時不便回應事件,亦稱負責人會在近日回應事件。 要求交兩年學費 加價 然後結業 就有關的事件,記者接觸到曾參加中心課堂的學員。有學員向記者透露,該瑜伽中心過去是要繳交一年會費,可以任意參與期間的課堂,但近期中心要求學員繳交兩年費用,並在近月宣稱要加價,之後學員因加價原因沒有參與,此後中心便對學員宣稱即將結業。 有關的瑜伽中心設有網上社交平台賬戶,其最後更新至3月14日,此後便沒有新的帖文,相關的課室時間表亦沒有更新。 本報就事件向消委會查詢,消委會指出,由於有部分投訴人仍未提交合同等資料,故目前未能統計涉及金額。消委會亦指出,會依職能透過調停、調解及仲裁方式作處理,當事人亦可循民事訴訟途徑實現法律所保護的權利。 事件屬民事?還是刑事? 有關瑜伽中心學員聲稱,中心要求加價及要學員一次過繳交兩年費用,之後卻宣告結業,此後更拒絕退還會費。究竟有關事件屬於民事還是刑事呢?消費者要怎樣追回損失?大律師洪榮坤回應表示,有關事件難以界定是民事或刑事,過去亦有同類案件發生,如果是涉及刑事,主要是看公司是否明知準備結業還依然進行吸納資金的行為,而不是因為經營困難而結業。 洪榮坤指出,很多商業機構都會作出類似收取年費的行為,而有部分結業的都是資不抵債,如果事件屬民事,有關人士想追討欠款,主要會看機構是否屬有限公司,如是者屬有限責任,根據註冊時的資本為多少,則要承擔多少的責任。
一名的士司機涉嫌於日前凌晨與友人在街頭消遣時,其友與途人因故發生口角,「的哥」出手「幫拖」將手持啤酒樽飛擲對方,卻誤中對面街醫療中心一塊大玻璃,導致玻璃碎裂。醫療中心負責人報警追究責任,「的哥」涉嫌毀損罪被捕。 被捕男子姓林, 32歲,澳門居民,警方控以毀損罪,並移送檢察院處理。案情指,於本月7日下午,治安警接報位於俾利喇街一醫療中心玻璃外牆被不明硬物擊破,醫療中心醫生報警要追究責任。警方隨即展開調查,透過醫療中心附近的「天眼」系統,成功鎖定一名涉案男子。透過監控片段可見,於7日凌晨,林某與其友人在醫療中心對面行人路逗留,期間林某飛擲手持一個玻璃樽,擊中醫療中心一塊大玻璃,引致玻璃破裂;其後林某便與友人一同乘坐的士離開,返回其位於氹仔住所。 本月10日上午,警員於氹仔一單位截獲林某,經查問後,他供稱當日凌晨與友人在事發地點消遣,期間其友人與途人發生口角便出手「幫拖」,隨手將手持的啤酒樽擲向途人,但擊中醫療中心,他事後並沒有留意有否造成毀損,便離開現場。警方指,被毀損的玻璃外牆維修費用約為10,000澳門元。
【本報記者陳宇東】再有本澳居民墮入網上「殺豬盤」投資騙局,在先嚐到少許「甜頭」後不斷被遊說加碼投資,最終損失20 萬元人民幣。司警接報正進一步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事主為一名30多歲女子。 案情指,事主於本月6日於社交平台認識一男子,兩人成為網友後,該男子介紹事主一個投資石油網站,聲稱很容易賺錢。事主信以為真,按指示下載及登入該網站並開戶投資,起初事主透過銀行轉賬投資10,000元人民幣,且亦賺到少許利潤。兩日後事主加碼30,000元人民幣,男網友訛稱「唔夠多」,要求再加碼,更訛稱會與事主「合資」搵錢,並轉賬元人民幣到網站事主賬戶。 其後, 一名「客服」聯絡事主,要求她轉賬70,000元人民幣到入該賬戶,以證明不是借該賬戶洗黑錢。事主照做後又被指操作錯誤,賬戶遭「凍結」,必須再存十萬元人民幣升級賬戶。事主不虞有詐,再70,000 元人民幣,賬戶果然「解凍」,並顯示有60 多萬元結餘。事主於是要求提現,但被指賬戶「違規」,必須再存款解決,此時事主才懷疑受騙,於本月10 日報警求助;事主合共損失逾20 萬元人民幣。 司警局正調查一名女子墮入網上投資騙局,損失20 萬元人民幣案件。(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陳嘉俊】橫琴澳門大學昨(13)日下午發生一宗懷疑企跳事件,一名地盤女工在天台危坐,消防接報到場展開氣墊戒備,經勸喻後危坐人士已返回安全位置。勞工局獲悉事件後持續跟進,初步顯示涉及追討工程費用問題,暫未發現勞資糾紛的情況。 消防於昨日下午2時許接報,橫琴澳門大學書院W31天台發生一宗企跳事件,報案者報稱有人企圖跳樓。現場可見,一名地盤女工人在天台危坐,消防派出人員在場戒備,亦展開氣墊。 消防指出,經勸喻後危坐人士返回安全位置,初步了解事件涉及勞資糾紛,已通知勞工局跟進。現場消息指,分判商聲稱沒有收到大判款項,無法向多名工人支付薪金。 勞工局在獲悉事件後,持續與警察部門進行密切溝通及跟進,勞工局人員亦即時向澳門大學業主代表及承建商了解具體情況,初步顯示涉及追討工程費用問題,暫未發現勞資糾紛的情況。 勞工局呼籲任何人士應以理性方式表達訴求及解決爭議,而勞工局將繼續關注有關事宜,倘發現存有勞資關係問題,會依法跟進及處理。 消防到場戒備,展開氣墊以防萬一。(讀者提供圖片)
【本報記者陳宇東】一名無業男子疑因財困,竟借前僱主地產公司負責人「過橋」,藉介紹客人給地產公司,誘騙地產公司發出有簽名及公司印章租賃合約,騙取租客96,000元租金在賭場輸光,租客向地產公司追討租金揭發,無業男子被拘捕。 被捕男子姓劉,40歲,本澳居民,被警方控以「信任之濫用」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本月3日,嫌犯劉某聯絡其曾任職地產公司負責人(事主),指有客人想租用青洲某工業大廈單位,但劉某稱因取消了地產中介執照,故要求事主幫忙,並稱事成後只收2,000元茶錢,佣金歸地產公司。事主見有生意,加上劉某是前僱員,不虞有詐,開出一式三份的租賃合同,簽名及蓋印後交劉某協助與租客處理。 至本月9日,一名自稱是有關工廈單位的租客,到事主公司要求追回96,000澳門元租金及訂金,但因嫌犯從沒有將租金和訂金交給事主,嫌犯最終向事主承認已將有關款項已部在賭場輸光。事主於是帶同劉某到司警局報案,司警經調查後將劉某拘捕,其承認因失業及財困而行騙。 至於有關的工廈租盤是否存在,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資料圖片)
科技基金聯同國家科技部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本澳兩所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評估。
劉藝良勉勵澳門福建體育總會砥礪前行,續在為國家為澳門爭光。
現場還設有業界配對和洽談環節,讓蘇澳旅遊及會展業者洽談,推進彼此更多合作。
公監辦主任陳海帆等到訪粵海控股集團,了解企業的發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