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例 嚴懲毒犯

根據保安司最近公布今年上半年本澳罪案數字,販毒案59宗,涉案被捕疑犯96人,其中香港人佔近半有47人,情況值得關注。連串涉及香港居民來澳販毒案件中,不少被捕港人本身有吸毒習慣,為籌資購買毒品,受聘香港販毒集團偷運毒品來澳及來澳吸毒,也有為「搵快錢」來澳販毒,令人擔心加劇本澳毒品罪案,危害社會治安及市民健康,輿論皆促請政府盡快修訂《禁毒法》,加重毒品案刑罰,預防毒品在澳汜濫。 來澳販毒被捕港人,多數受僱於香港販毒集團,疑犯以無業青年為主,除了成年男女,更有學生,最年輕只有13歲、也有未成年失業失學青少年及家庭主婦,因為可獲高額報酬,為「搵快錢」貪圖每日1,000 至3,000 元報酬,甘願犯險運毒來澳及販賣。 港人來澳販毒問題日趨嚴重,究其原因,與澳門涉毒犯罪「成本」不高有關,但利潤卻遠高於香港,主要由於近年澳門警方持續加強打擊毒品犯罪力度,令本澳毒品價格上升,港澳毒品黑市價差距因此更懸殊。另一方面,販毒罪刑罰澳門亦比香港輕,根據香港《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毒品),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 萬港元,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以及罰款100 萬港元。但在澳門,一般「販毒」罪,最高刑期15年; 若將毒品交付未成年人,刑罰加重三分一,「吸毒」罪則為三個月至一年徒刑。 香港販毒集團聘用學生或未成年人運毒來澳,原因是根據《刑法典》,澳門的刑事歸責年齡為16歲,作出違法行為的行為人未滿16周歲,毋須承擔法律責任。澳門檢察院對未成年人參與運毒情況表示關注,指出澳門的刑事歸責年齡雖為16歲,但並不表示相關未成年人無需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對於年滿12歲未滿16歲未成年人,倘其實施犯罪行為,將依法對其採取相應的教育監管措施,例如入住短期宿舍或在少年感化院收容等,收容期為一年至八年不等。 要遏止毒犯在澳門活動, 當局需盡快檢討《禁毒法》, 把跨境販毒列為加重情節、加重相關處罰,有意見建議依照毒販販毒數量,按量判刑,以增加阻嚇力度,同時加強與周邊地區警方的情報交流,以便更有效預防與打擊本澳毒品犯罪。

11/09/2019
35852

膠袋收費11月18 日生效

有市民認為熟食類應豁免

膠袋收費將於今年11 月18 日起生效,政府訂定膠袋收費金額為每個一元。隨著社會大眾環保意識漸高,市民對膠袋收費未有太大意見,不少市民受訪時直言即使不收費,本身已經是對膠袋「可免則免」。不過一些食物類屬非豁免,有商戶及市民反映不方便,認為熟食類應豁免膠袋收費。 政府訂定零售商在零售行為中須對每個所提供塑膠袋收費一元。環保局網站上有列明雞皮紙袋裝著的食物若附膠袋也需收費。小食店東主葉先生稱,因外帶食物比較需要膠袋,若熟客每次要膠袋都收一元會「好難做」!他稱可能會考慮只收五毫或轉用紙袋。有現場顧客直言熟食類應豁免膠袋收費。 不過亦有小販店主李先生認為「澳門人好有錢」,收一元不會有影響,「收貴啲仲好,咁先有作用」。 手信店東主李先生稱,膠袋收費內地及香港也推行了一段時間,相信他們到澳門時已見慣不怪,對生意不會有影響,而且旅客通常消費百多元,一兩蚊不會太計較,推行上不會太難,亦認為措施有助環保。來自北京的旅客張先生亦表示相關措施可以接受,因內地不少地方早已推行,分大細膠袋收費幾毫至一元。但他直言若旅遊就不會特意帶購物袋,不會因收費而棄用膠袋。 學生卓同學表示,雖然本身有意識不會經常用膠袋,但因收費應該會更減少使用,因為「慳得一蚊得一蚊」。鄭同學表示,平時都會把東西直接放在背包,很少用到膠袋,收費對自己無甚影響。

11/09/2019
13174

專才發展學會考察珠海

探討兩地人才交流及對接

澳門專才發展學會組織本澳多個行業人才代表,日前拜訪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當地扶持人才創新創業等各項支持配套及政策,並參觀了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與管理實體簽署合作框架協定,雙方共同發掘並引進本澳具潛力的初創企業進入孵化園區,協助本澳企業及人才,利用國家發展優勢融入大灣區。 澳門專才發展學會在名譽顧問譚繼祖、創會會長簡浩賢率領下,組織十多名來自澳門各行各業的專業人才到珠海交流考察,拜會珠海市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進行座談交流,共同探討大灣區人才交流及對接合作,參觀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與管理實體橫琴金投創業穀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簽署了合作框架協定,雙方將積極發掘並引進更多具潛力的本澳初創專案入駐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並為推薦的創業團隊提供辦公場所的支援,提供與國內優秀創業團隊的交流機會;對推薦進駐的創業團隊提供各類一站式服務和創業優惠扶持政策。 澳門專才發展學會一直透過學術研究、舉辦專題講座及座談會、組織海內外專才參觀考察等活動,致力為政府、業界及不同機構提供可持續的人才發展政策建議。提倡培訓、認證、專業化、良好人才環境的重要性,協助政府積極推動本澳各行各業的多元發展,提升並發揮澳門人才的優勢。

11/09/2019
7116

詐騙女慣犯緩刑期間重施故伎

三女中招被騙逾32萬元

一名有詐騙前科的28歲本澳女子,懷疑緩刑期間再度犯案,遊說內地及本澳三名女子投資轉租單位,又聲稱可助申請來澳工作,期間並發放花紅,增加投資可信性,最終合共詐騙三女折合超過澳門幣32萬元。司警其後將嫌疑人拘捕,並指她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以同樣手法詐騙,至少涉及五宗案件,去年底被法院判處兩年徒刑及緩刑三年。嫌疑人向司警承認因為欠下數百萬「街數」而重施故技犯案。 案中被捕女子姓楊,28歲,現時無業;涉嫌巨額詐騙罪已被移交檢察院處理。至於三名女事主年齡20多歲,其中兩名內地人,另一人為莊荷。 司警表示,去年三名事主透過朋友介紹下認識涉案楊女。楊女即訛稱「有門路」介紹來澳當地產公司文員,但每人需支付人民幣8,000 元作為介紹費;同時又稱可用低價租賃本澳單位,再用高價轉租賺錢。三名事主信以為真,先後將有關消息通知親友,最終「投資」折合澳門幣約32 萬6,000 元。楊女收款後最初會向事主「分紅」,但其後開始不停使用拖字訣,直至今年中更失去聯絡,三名事主其後報警求助。司警接報調查後,發現楊女已潛逃離澳。直至前(9)日再入境時被捕。她承認因欠下數百萬元「街數」,走投無路下重施故技「呃錢」犯案。司警現正進一步追查贓款下落。 (資料圖片)

11/09/2019
10937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