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昨日在時事節目「澳門論壇」上表示,荔枝碗船廠片區去年12月啟動評定程式,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須於12個月內有評定結果,考慮片區未來規劃、船廠結構安全等因素,希望能在整合公眾意見之後,加快整理評定結果。 關於《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副召集人談駿業表示,荔枝碗船廠片區應該評定為文遺不動產,片區不但是澳門傳統造船業的縮影,周邊的綠色生態區域也融入荔枝灣村,市民和遊客可以感受人文氣息及獲得休閒體驗。惟相關文本現時未有列出有關親山的部分,紅樹林區域也不在臨時緩衝區內。 文化局在前天(27日)舉行首場《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公開諮詢,逾60名市民以個人及團體身分出席。多名在場市民希望當局考慮保育船廠旁的共生村落文化,將山體及山上的房屋等都列入緩衝區,亦有關注環保團體代表希望保留船廠前一片紅樹林。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稱,當局認同荔枝碗的價值不只是船廠本身,主要圍繞其價值、歷史背景、現況、村落、民居亦有一定保育價值,同時重視景觀上親山親水、村脈絡、水體等的價值,而緩衝區則考慮到村落及對出的馬路與船廠也有直接關係也包括在其中,因此,也將部分住屋及馬路納入緩衝區中。 她又表示,會對市民提出的意見進行研究和分析,或考慮將山體納入在內;至於紅樹林,她稱,雖然與船廠的文物價值沒有直接關係,但當局認同紅樹林有生態價值,故不會提出破壞紅樹林的意見。 另外,有市民關注荔枝碗片區評定為文物後,當局會如何修復及加固,又問到若使用「修舊如故」方法,當局每年的支出及成效是多少。梁惠敏稱,當局未決定用哪種修復方法,坦言荔枝碗片區中有數個船廠的結構狀況確實嚴峻,去年的臨時加固工程已耗費約400萬
本澳已進入流感高峰期,昨(25)日更出現今年首宗流感死亡病例,一名四歲三個月大女童,本月19日(上周五)出現感冒症狀,曾兩度到鏡湖醫院就醫,但病情始終未有好轉,至23日因低燒再度送到鏡湖醫院急診室,經流感測試確認感染甲型流感,服用流感藥物後,病情仍然急速惡化,至前(24)日凌晨病情加重,最終於昨日因流感合併肺炎鏈球菌、引起溶血性尿道綜合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經搶救後仍然不幸身亡。 衛生局、教青局昨日均對女童家屬表示慰問。衛生局表示女童生前並未接種流感疫苗,目前正在了解原因。而女童生前就讀學校未有出現大規模爆發流感情況,因此有關學校毋須停課。衛生局強調,已做好應對流感的各項應變計劃,並有足夠疫苗應對流感,呼籲市民毋須恐慌。
一名感染流感四歲女童昨日病逝於鏡湖醫院,成為本澳今年首例流感死亡病例。衛生局聯同鏡湖醫院昨日在記者會上介紹,女童曾經三度向鏡湖醫院求診,但一直到第三次求診(23 日)才驗出甲型流感陽性反應,此後病情急遽惡化,觸發肺炎鏈球菌感染引發溶血性尿道綜合症,更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最終不幸逝世。鏡湖醫院醫務部副主任李鵬斌表示,現時的流感檢測技術只有三至四成命中率,因此未能一開始就發現女童的流感症狀。
流感疫情升溫,衛生局疾控中心主任林松醫生表示,今年至今已有39 宗群集性流感樣疾病事件,均發生在教育機構,而本周至今已有13 宗個案。衛生局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郭昌宇稱,目前有足夠18 萬人使用的藥物,以及足夠三個月使用的防疫物資在倉庫內,同時衛生局於冬季採購了12萬劑流感疫苗,目前已接種10.54 萬劑,尚有1.46 萬劑疫苗,郭昌宇相信有足夠數量給願意接種的本澳居民接種,當局已做好應對準備,市民毋須恐慌。 衛生局強調,採購的疫苗僅供本澳居民接種,內地疫苗缺貨亦不影響本澳居民,呼籲市民切勿輕信謠言,對於造謠者當局會進行調查,追究其法律責任。
自上周冷鋒離開後澳門氣温稍為回升,不少市民已經輕裝出行,但根據澳門氣象局及香港天文台網頁的預測,明天(周六)氣温將會開始下降,至下周三最低氣温將會降至7℃,而且有驟雨,預計潮濕的環境下市民感體感温度將會更低。 根據澳門氣象局顯示,由星期日起,澳門的氣温將會下跌至12℃,同時會有驟雨,下星期三更會低至7℃,同時維持驟雨,直至下星期四才會出現陽光,但最低氣温維持在7℃。香港天文台網頁則顯示低温將持續至下周未。預計下雨潮濕的天氣底下體感温度會比氣温更低,加上近日進入流感高峰期,市民出門要記得做足保暖擋風措施,注意個人健康。
司警搗破一個國際假卡集團,拘捕三名馬來西亞「車手」,撿獲數十張假信用卡、消費底單及多個電子產品。司警首次發現有犯罪集團利用手機「製假卡」應用程式犯案。「車手」攜「白卡」來澳,透過特定讀卡器與手機上網連線,接收外地同黨發送盜取所得的信用卡資料,製成假卡,在四日內瘋狂刷卡,涉及金額超過12萬元。警方正追緝集團幕後主腦下落。
一名內地商人男子,近七年前在泰國與三名生意夥伴洽談生意,在一次聚會中,被有數名包括泰國本地幫及內地人士沖入,以刀槍指嚇及毆打,被迫交出銀聯信用卡及密碼。兩日後發現信用卡在澳門刷卡消費,共有兩筆合共115萬6,000元(澳門幣, 下同)消費交易,隨即來澳向司警報案。司警前(24)日在北安碼頭拘捕涉嫌與案有關一名美籍華裔男子,竟是當日事主在泰國洽商生意期間負責招待的合作夥伴。 司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稱,事發於2011年6月23日,事主應朋友邀約到泰國與另外三名生意夥伴洽談生意,期間由涉嫌與案有關美籍華裔男子接待,在一次聚會中被毆打及劫去信用卡,事主向當地警方報案。事主其後收到信用卡中心通知,同年6月25日有兩筆在本澳刷卡消費交易,涉及115萬6,000元,事主懷疑被人盜刷,來澳向警方報警。 司警調查發現,涉案男子於案發後不久從外港碼頭入境,曾在新口岸一娛樂場酒店一間珠寶店刷卡套現,其後即時逃離澳門。至前日星期三淩晨,嫌疑男子經北安碼頭再次入境時被司警拘捕。將其緝拿歸案。被捕美籍華裔男子姓曾,54歲,報稱商人,他否認犯案,司警以相當巨額之電腦詐騙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港珠澳大橋通車在即,由於這條大橋連接三地,一旦出現事故,除涉及三地快速通報機制外,如何搶險救人,如何處理善後,亦是關係公眾的重大議題。消防局昨日在傳媒座談會上表示,為提升港珠澳大橋突發事故救援處置能力,當局於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連接珠海出口近關閘位置,正在興建一個港珠澳大橋消防行動站,而該行動站現已平頂及正進行內部裝修階段,確保大橋發生意外時,三地能聯合緊急拯救。
究竟甚麼是假結婚、甚麼才是真結婚?這絕對是「審死官」的千古難題。所謂假結婚,但男女雙方確實在官方機構,正式登記、宣誓、註 冊成為合法夫妻,兩人拿的是合法文件,只不過被官方發現,男女雙方的結合,存在利益交換,因而觸犯「偽造文件罪」。但這又回到最基本問題,既然雙方拿的是合法文件,又何來「偽造」之嫌?問題引申到最後,亦只有如保安司的修法。但具體細節如何修訂?官方如何蒐證?這才是考起政府的一道難題。 自今年初開始,身份證明局及治安警察局,先後揭發三宗曲折離奇的假結婚案,三宗案當事人都是在內地註冊結婚,其中一方是本澳永久居民,另外一方全是內地人士,問題就出在內地人士這方面。 根據過去假結婚案例,申請來澳定居的一方,不排除大部分是覬覦本澳居民身份證帶來的福利及津貼(這當然有看低內地人士之嫌),辦案人員於是就根據這「推論」,對一些「結了離、離了再結」的古怪個案,進行不定期審查及家訪,以確定當事人有否假結婚的嫌疑。 我們不是要質疑當局辦案的動機,而是除非官方有極強客觀環境證據,例如當事人利益交換的過程、支付中介人費用、雙方簽定「結婚協議」等,才能成立這種「主觀判斷」,但試問在現實世界中,一對男女結合,又怎能不涉及利益交換?例如女方要男方有樓有車,撇開白紙黑字的「結婚協議」外,真結婚和假結婚,又有甚麼分別? 香港方面, 同樣沒有假結婚法例, 只能以「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等罪名控告當事人。但何謂發假誓、虛假陳述?除了上帝,誰會知當事人發誓當刻,沒有真心真意?之後情變,做不到當初誓言,就是發假誓嗎? 換言之,兩地都沒有針對假結婚的法例,因為,真與假實在極難判定。退一步講,即使是修法或新訂法例,亦離不開如何蒐證,倘若證據不足,當事人不承認(即使承認,口供亦不等於證供),或行使「嫌疑沉默權」,當局可怎辦? 在此不妨參考外國做法,就是真假結婚沒有罪,而是在申請居留權方面,進行極嚴格審查,不通過不能居留,不能居留,就沒有留澳七年而取得身份證的「空子」可鑽; 再說,目前重判八年的刑罰,更是誇張(交通意外「過失殺人」亦不過一年徒刑)。其實,只要把好居留權這關口,不失為既人道亦合法理的做法
?消防局昨日舉行「消防局2017年工作數據發布、?2018年傳媒座談會」,會上公布,去年火警1,034宗,大部分是人為疏忽所致,佔去年火警46.62%,共有482 宗,當中包括燒冥鏹、燒煙花、忘記關爐火等。 座談會昨日上午假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舉行。消防局局長梁毓森表示,2017年消防行動工作有47,936 宗,比前年增加2,258 宗,上升4.71%,升幅主要是颱風「天鴿」襲澳時處理水浸、清除墮下物和清理樹木倒塌所致。 去年火警1,034宗, 比前年減少40宗, 下降3.72%。大部分是人為疏忽所致, 佔去年火警46.62%,共有482宗,當中包括不小心留下火種、燒冥鏹、燒煙花、忘記關爐火等。此外,當中涉及棄置煙蒂引起的火警,共有59宗,涉及懷疑人為縱火的則有六宗。 梁毓森又稱,回顧過去五年,火警出勤保持平穩,約1,080宗左右,反映消防局的防火宣傳工作達一定成效。 在救護方面,去年消防出勤55,576架次,增加11,253 架次, 上升25.39%; 救護車出勤宗數則有39,613 宗,增加954 宗,上升2.47%。消防局認為,透過切勿濫用救護服務宣傳,近兩年救護車出勤明顯放緩,反映宣傳工作的成效。至於去年消防拯救工作則有1,531宗,特別服務如清除墮下物、處理洩漏氣體等有5,758 宗。 消防局展望今年工作時稱,將深化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及公關警務工作,如舉辦開放日、社區防火推廣活動等;並深化「社區消防安全主任」機制,推動良好警民關係。同時改善颱風季節前的準備工作,提升救援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