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數個月以來旅客絕跡,本澳經濟大受打擊。經兩地政府積極協商,本月12日起,珠海市率先恢復赴澳門旅遊簽註,本月26日、9月23日廣東省及內地所有地區亦將依次恢復簽註,為本澳經濟帶來曙光。然而,廣東在時隔三個多月後再出現本地確診個案,社會關注會否對自由行安排造成影響。澳門衛生當局昨(17)日回應指出,廣東省已採取了積極和有效的防控措施,若未來疫情沒有太大改變下,自由行措施會繼續實行。在昨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 布會上,有傳媒關注日前廣東汕尾市及深 圳市出現本地確診病例,本澳會否對來自兩地的 旅客或返澳居民實行特殊檢疫措施。傳染病防制 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醫生回應指,當深汕 兩地出現新確診病例時,當地很快已啟動應急機 制,例如深圳在很短的時間中,已對於初發病例 所居住地和工作地方的所有人員進行核酸檢測, 僅在一日時間中已對八萬多人進行大範圍的核酸 檢測,同時對確診患者的居住地和工作地方進行 清潔消毒工作。 而在汕尾方面,對患者居住地的居民和醫護 人員進行大範圍的流行病學調查和追蹤,發現三 例無症狀感染,均為患者家人。梁亦好指出,現 時廣東進行大範圍的核酸檢測工作情況下,未發 現有更多的病例,當局會繼續留意情況,但相信 疫情已受控,如有需要時將會調整防控措施。 預料不影響廣東自由行現時廣東省未見繼續出現新病例,有傳媒關 注本月 26 日恢復廣東省居民來澳旅遊簽註措施會否有變。梁亦好指出,當地政府已採取及時有效 措施,而目前距離 26 日仍有一段時間,當局將會 密切留意情況,如疫情沒有太大改變,相信旅遊 簽註措施會繼續實行。 有居民反映在內地不少居民外出不會佩戴口 罩,擔心訪澳旅客入澳後亦不佩戴口罩。梁亦好 表示,現時澳門有很多防疫指引,包括要求所有 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士需佩戴口罩,司機起督促作 用。梁亦好強調,市民如何做好自身的防疫工作 尤為重要,包括戴口罩、勤洗手、與他人保持距 離等。返偏遠地區應帶備紙質報告自本月 12 日起澳門居民進入內地各省可獲豁 免隔離醫學觀察,然而有居民反映前往黑龍江等 地區仍需被隔離 14 日。對此梁亦好指出,中國內 地面積大,涉及省、市、村等不同地區,訊息傳 遞或有延遲誤差。近日相關查詢已減少,相信是 內地各省市已陸續接收到相關措施的信息。 梁亦好建議,市民到內地較偏遠地區時,應 帶備衛生局發出的紙質核酸檢測報告,以及國務院頒發的相關公告,以方便當地查檢。檢測報告 亦印有本澳衛生局的查詢熱線,有需要時可供當 地人員致電查詢。 此外,由於本地疫情持續緩和,現時每星期 一、三、五舉行的應變協調中心發布會,將於本 周開始調整為每周一、四舉行,時間不變。
被稱為新《社屋法》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於去年8月19日正式公布,公布日後一年正式生效,也就是將於本周四(20日)起正式實施。未來租賃社會房屋申請將屬恆常性機制,合資格者將可於任何時間向房屋局提出申請。 規定申請計分方式、租金計算公式及收入上限標準等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於昨(17)日正式公布。根據細則,新的租金計算方式較過去更加簡化,約12,000戶租戶將獲得租金下調,而收入低於維持生計開支的租戶則將免繳租金。 新《社屋法》上路在即,《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四個行政長官批示,包括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金額、家團維持生計開支標準、社屋申請計分表等多份文件。 至此,新的社屋法律制度已完整呈現在公眾面前。新《社屋法》及社屋恆常申請制度將於本周四正式實施,本澳房屋政策邁入新的里程碑。 一人家團月收入12,750元為限 根據公布的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限額,未來社屋申請者若為一人家團,則月收入應低於或等於12,750元,總資產淨值以27萬元為上限;三人家團為總月收入26,020元及總資產56萬元。其中「每月收入」是計算申請家團提出申請日前12個月的收入平均值計算,「資產淨值」則是以提出申請日前一個月的最後一日淨值為準。值得注意的是,正輪候社屋申請的家團,計算標準也以最新批示為準。 家團收入低於維持生計開支可免租金 另外,與租金計算方式密切關聯的「維持生計開支標準」也正式出爐,一人家團維持生計開支為4,350元、三人家團為11,020元、七人或以上家團為18,580元。 根據《細則》,租金計算方式為家團總收入減掉維持生計開支後的17.5%,若家團總收入低於維持生計的開支,則租金為零。房屋局表示,約有12,000個租戶將會獲得減租。 本月舉行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今年5月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表示,社屋恆常申請能為經濟薄弱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承諾能讓申請者在少於四年的時間內上樓。 房屋局表示,社屋申請恆常化後,並非先到先得,有意申請者應先透過社屋申請專題網頁(www.ihm.gov.mo/zh/ahsp)了解內容,備好所需文件,毋須急於申請。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行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首場講解會於本月22日下午3時在青洲坊大廈房屋局辦事處舉行,第二場於29日下午3時在湖畔大廈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有意參加的市民可致電2859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賬號登記。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委員會上周的一份文件,披露了近幾年本澳外匯及財政儲備的回報率,其中一項教我們吃驚,原來財政儲備當中,竟有一半是放在銀行存款,金額達到3015.5億元(澳門元,下同),佔整體儲備的52%。 再看看文件中的資料,由2015至2019五年裡,由於銀行利率低,存款有四年也跑輸通脹,差距由0.3至厘,只有2017年是輕微高於通脹0.3厘,換言之我們有逾半的財政儲備長期被通脹蠶食。別少看區區零點幾厘,因財儲金額龐大,動輒就是數億至數十億元。 更教人氣餒的,財政儲備少部份用於投資,但由2012至2019年的平均回報竟然只有2.2%顯然未能跑贏通脹。即使香港的外匯基金期間也有2.975%回報,若與中投公司的6.25%及新加坡淡馬鍚控股的6.8%比較,可以說落後一段距離,更別說挪威政府退休基金的13.3%回報。 為何我們的回報如此低企?一方面可能是投資能力較別人差勁,但另一方面明顯是怕輸怕虧損,怕被市民指責,於是投資極為保守,只求表面沒輸錢就算有交待,實則被通脹逐漸蠶食。 今年新冠肺炎打擊下,本澳封關,賭收即時大插水,政府及市民不斷檢討,大呼小叫要多元化經濟,不能單單靠賭收;但現實係過去政府也不斷嘗試,甚麼會展、中葡平台、特色金融、開拓中藥研發,可多年過去,錢就花出去,回報似乎遙遙無期。 我們係時候要想想出路,那一方面可以不用花太多時間、也不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又可以有實質的回報。其實前面提到的數據,可供本澳政府參考。 從中投到淡馬鍚,再而挪威基金,回報都完勝澳門,可見籌組主權基金是值得參考,與其將過半數儲備放到銀行收取似有若無的利息,倒不如放胆成立主權基金,或許是經濟適度多元的出路。 當然,沒有投資是無風險,但我們可先拿出十分之一或二的儲備,在市場進行操作,即使初期會有困難或挫折,損失也不會太大;但作為汲取經驗,特別是疫襲時本澳財政收入苦無出路下,是值得邁出的第一步。
新《社屋法》及《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實施後,現有的社會房屋家團須遵守《新社屋法》規定,如合同制度、承租人的義務、家團變動通報、租賃合同內未載明人士的逗留許可、租金計算方式等。 根據新規定,若承租人及其家團成員,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超出法定上限在一倍以內,需要支付雙倍租金,若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超出法定上限超過一倍,則房屋局可與承租人訂立不得續租的短期租賃合同,且承租人要支付三倍租金,假如承租人在短期租約期間不再超出上限,則可重新簽訂五年租賃合同。 舉例來說,若一個三人家團總月收入為35,000元,超出收入上限(26,020元)一倍以內,則租金計算方式為35,000減去11,020(三人家團維持生計開支),乘以17.5%,得出4,197元,雙倍租金即為元,與市場租金相若。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早前指出,目前超出收入上限一倍的有20多戶。 租金計算方式 ‧當家團總收入低於或等於維持生計的開支時,租金為零。 ‧當家團總收入高於維持生計的開支,以家團總收入減去維持生計的開支後之計算。
旅遊局公共關係處處長劉鳳池昨(17)日強調,特區政府過去兩次接回境外澳門居民及留學生的行動,其目標為顧及身處外地澳門居民的安全及返回原居地的需要。她指政府要審慎考慮使用公帑,雖明白有澳門居民需要在未來月份往外地繼續學業,但了解到現時在市場上有其他渠道可以選擇,故不考慮提供第三次特別接載行動。 在昨日舉行的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布會上,劉鳳池解釋,過去兩次接回行動包括一次特班車由香港機場接回、一次特班船由香港機場接回及由澳門北安碼頭送去。此兩次行動涉及一定公帑開支,其中特班車約耗資400萬元(澳門幣,下同),特別渡輪為450多萬元。她重申,特區政府在每次使用公帑前,必須作出審慎考慮。 劉鳳池補充,政府用於醫學觀察酒店的費用,至現時為止約為4,200萬元。旅遊危機辦公室雖會為有特別需要的病患者協調特別車輛接載往返澳門與香港,但費用由用者自負。
世界各地不同機構正密鑼緊鼓研製新冠病毒疫苗,本澳應如何選擇採購?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醫生昨(17)日表示,已知目前市面上有六種疫苗正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但暫時未有充分數據指出其安全及有效性。過去特區政府已與疫苗生產商舉行視像會議,了解其疫苗研究進度等問題。當疫苗有更多安全及有效性等的數據,特區政府會即時採購,呼籲市民大眾放心。 在昨日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布會上,有傳媒關注俄羅斯率先生產新冠病毒疫苗的情況。梁亦好解釋,情況並不代表該疫苗可用於大規模接種,一種疫苗及藥物由研製至上市,必須經過三期的臨床試驗。目前僅有三間來自內地、三間來自外國公司所研發的新冠疫苗正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尤其第三期臨床試驗的數據,是政府考量是否決定採購的重要參考資料。 另外,目前政府規定,娛樂場員工只需進行一次性核酸檢測,但賭客每次入場均要出示核酸檢測結果。梁亦好回應指,目前環球疫情依然嚴重,防疫工作要持續進行,但在操作性上要考慮能否持之以恆,故目前不打算改變相關措施,但她不排除將來因疫情而作出改變。
俗稱《新社屋法》的第17/2019號法律《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及其補充性行政法規《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將於後日(20日)起一同生效。特區政府昨(17)日透過《特區公報》完整披露社屋申請的得分標準,讓欲申請者得以事先考量自身條件,評估上樓機率。新公布的「得分表」中家團人均收入標準,亦因應收入水平上升有所提高。 政府昨(17)日公布核准租賃社會房屋申請所適用的得分表,包括住所種類、樓齡、家團代表在澳門居留的時間、人均收入水平、家團組成中澳門永久性居民的比例、長者或殘疾人士等七大項目。根據現居住狀況,居於非常規房屋的得分最高,為100分;居於舖位或閣樓為50分;居於常規房屋則最低份,為20分。若居住的樓宇已興建超過40年(不適用於「非常規房屋」),可多計30分。另外,家團代表在澳門居留的時間。超過30年以實際居澳時間每年加1分計算,即35年為35分;居留21-30年為20分;居留11至20年為10分;居留10年以下0分。 人均收入低於8,700元有分加 至於家團人均收入水平亦有所提高,「一人家團的維持生計開支」即4,350澳門元,高於或等於「家團人均收入」,可獲30分;「家團人均收入」於4,350澳門元至6,525澳門元間,可獲20分;「家團人均收入」於6,525澳門元至8,700澳門元間,可獲10分;「家團人均收入」高於8,700澳門元,則無分。 申請家庭的澳門永久居民比例,家團成員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分證的人數除以家團成員人數後等於1,可獲10分;數字於0.5至1之間,可獲5分;數字少於0.5,則無分。 滿65歲或持殘疾人士加35分不等得分表中,輪候時間、家庭內有否長者或殘疾人士亦會計分。 輪候時間自完成資格審查後每滿365日,可獲20分;家團中有一名年滿65歲或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人士可獲35分、有一名以上可獲50分。
一名染有賭癮的本地男商人,涉嫌在每次賭輸後都對妻子及兩名兒女進行家暴,持續一年之久。在本月13日,疑犯更手持利刀揚言要殺死全家,最終被司警拘捕,涉嫌觸犯《家暴法》、「禁用武器」罪及「嚴重脅迫」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疑犯姓楊,56歲本地居民,與40多歲妻子在2012年結婚,其兒子年僅五歲,女兒12歲,居住在中區某大廈。案情指出,在本月13日晚上7時許,楊某疑因心情欠佳,在打開平板電腦時拍打兒子面部,其後在晚餐時再次無故發怒,不滿12歲女兒看電視不照顧弟弟,掌摑女兒及拿起一個膠盤擲向女兒頭部,並打算持續追打女兒時其妻嘗試阻止但不果,被楊某一腳踢向下腹,更拉扯她的頭髮。 楊某不僅向妻子及兒女拳打腳踢,更走進廚房拿起一把七釐米長刀,近距離指嚇妻子,揚言要殺死全家;其妻見到丈夫此般喪心病狂的行為,害怕被丈夫殺害,即時帶同兒女走進房間逃避,以及報警求助;楊某見妻子報警,隨即逃離現場。 其後警方在大廈停車場截獲楊某,其否認曾作出上述行為,但司警根據妻子及兒女的口供,且根據法醫對三人傷勢調查,合理懷疑楊某曾傷害他們。根據受害人證詞,楊某近年有賭博習慣,每當輸錢及心情欠佳時會襲擊妻子和子女,時間至少達一年。
《特區政府公報》昨(17)日刊登第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今(18)日起正式生效。法案建議家團代表年齡維持目前的18歲,個人申請下限改為23歲;轉售時必須以最初購買價售予房屋局,不可流入私人市場賣買;未來經屋分配將由現時的分組排序改為計分排序。 A區3,011單位遵守舊法 房屋局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申請或已購買經屋的家團,包括於去(2019)年開展的經屋申請(即新城A區3,011個經屋單位),仍須遵守舊法的規定。另一方面,為解決部分尚未完成做契的個案,新法對持有物業的規定作出修改,尤其為新法生效前已申請、購買,以及簽訂買賣預約合同的經屋家團設立過渡規定,例如過去有家團在申請時合資格,而在揀選單位後持有私人物業;或因預約買受人死亡,而單位繼承人持有物業,至今尚未完成做契的經屋家團,將可辦理做契。 經屋個人申請升至23歲 早前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經屋法》修訂案。經大會討論後,提案人將申請的家團代表最低年齡維持現行法律規定,即18歲即可申請;個人申請則由現行18歲調升至23歲。 經屋單位只可售回房屋局 法案亦將現行的分組排序改為計分排序,評分因素包括家團結構、家團規模、居澳期間、成員中是否有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團中永久居民的比例等;售價將現行的購買力標準改為成本標準,行政長官訂價時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和行政成本等因素。此外,經屋單位未來僅可以原價售回房屋局,且需扣除為恢復單位的居住條件而進行的必要工程費用和尚未交付的管理費等,規定不可流入私人市場。 法案建議在現行處罰制度的基礎上擴大行政違法和處罰的範圍,倘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沒有合理解釋,每年居住不足183日即處罰。
本澳一名30多歲菲律賓女家傭,在僱主家中廁所更衣期間,發現一個只有車匙大小的針孔攝像機。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拘捕一名69歲老翁,在他身上找到一張載有兩段事主更衣影片的記憶卡,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疑犯為69歲黃姓本澳男子,報稱無業,與妻子同住;事主為一名菲律賓女家傭,在疑犯家中工作五年之久。案情指出,事主本月14日在僱主家中廁所更衣時,竟發現一個紙袋中放有一個僅有車匙大小的針孔攝像機,隨後事主即時向管理處投訴並報案求助。治安警接報後,發現該針孔攝像機內未拍攝任何內容,但在疑犯黃某身上檢獲一張記憶卡,在卡中發現兩段事主更衣的片段。 兩段片段拍攝於7月27日,分別長約36秒及12分06秒,其片段清晰拍攝到事主更衣過程及容貌。 黃某被捕後向警方聲稱,因要「監視」事主工作情況,故在廁所裝攝像機。 但警方在黃某家中未能發現其他攝像機,只有廁所裝設,認為無法證實黃某所說的「監視」行為,懷疑其行為涉及偷拍,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